漢文帝所謂去除肉刑, 與其說是“除”肉刑,不如說是“易”肉刑。律法規定,以剃發並以鐵圈束頸的髡鉗刑代替黥刑, 同時要加以城舂徭役,以笞刑三百來代替劓刑。而在刖刑上, 以笞五百來代替削左趾, 以棄市來代替削右趾,而宮刑甚至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如此一來,這些犯罪之人除了受髡鉗刑之外, 活下來的可能微乎其微。表麵上,社會中似乎少了許多墨麵、無鼻、跛足者, 但事實上死於更改之後的刑法者,隻多不少。
然而時人如孔融、王郎、王脩、夏侯玄等, 仍不乏以肉刑嚴酷毫無人性為由,對恢複肉刑一派大肆抨擊, 加以阻撓。
“受肉刑之人,慮不念生, 誌在思死。孔北海此論, 隻怕黃泉之下,太史公也要長笑望之。若僅以刖人肢體、割人耳鼻為殘酷之象,酸慘之音, 則張敞、左雅也要陰怨王司徒。”陸昭有一搭沒一搭地用耽書帶來的戒尺敲打在衣擺上。她從來不信太過高尚的論調。推進或非讚成,阻撓未必反對,一切行為的底層邏輯都要以當時的時局、政局作為考量。“陛下要付以廷議……”陸昭喃喃道, “魏晉以來, 肉刑之爭雖頻頻出現,但付與廷議者倒是不多。”
彭耽書和陸昭並肩坐在大殿的石磚上, 認可道:“建安年間,曹操於所封魏國國都鄴城展開過一次廷議,最終被議論為改革漢家之製度乃僭越之舉而廢。此後魏明帝在太和之初因太傅鍾繇上奏,下詔廷議。至於晉朝,廷尉劉頌上書複肉刑,晉武帝雖有意於此,付與廷議,最終卻未曾展開。而晉元帝年間,廷尉衛展奏請複肉刑,內外通議,規模之大,空前絕後,卻最終不得複肉刑。幾百年間,肉刑所議之論典卷浩繁,如今算起來,真正付與廷議者也不過四次而已。”
陸昭將彭耽書所言深思一番,忽然目光一亮,找出了這其中的共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