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閥之上

第322章 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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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帝看了眾人一眼, 心裏還算滿意,這才回到了座位上,慢條斯理道:“俗話說得好, 十分伶俐使七分,常留三分與兒孫, 若要十分都使盡, 遠在兒孫近在身。諸位都是有家的人,少不得要為家事多操些心。汪晟。”

汪晟:“奴婢在。”

魏帝道:“你是繡衣禦史,一個宦官養了那麽多幹兒子, 還在外麵弄了個妾,你缺這些虛名?”

汪晟惶然, 低頭道:“臣這就去送家中侍妾回家,也讓小侍們把稱呼都改了。”

魏帝道:“好好的女孩子, 被這麽送回去,她還有立足之地?留下, 好好待她,心思多放在本職上就比什麽都強。既然認了幹兒子, 就要教導。韓任把你**出來, 朕還有人可用,以後繡衣禦史誰人堪當掌印,你心裏也要替朕留意。”這就是最輕的敲打了。

汪晟鬆了一口氣, 低頭謝恩。

魏帝又看向了彭耽書,道:“你身為女子,立於朝中不易, 朕任你為九卿之一, 是注重你的才華而非注重你的家世。現在新法修訂的如何了?”

彭耽書低頭答:“回陛下,新法民律已定。刑律以及八議部分還需三公、宗王商討。”

魏帝略微沉吟, 而後道:“刑律,明王之製,名目眾多,量刑過重、過輕,皆是亂法之肇始。昔年漢文帝感太倉公女之言,而廢墨、劓、剕、宮等肉刑,班固著論宜複而未可,自此之後,諸家關於肉刑也是爭論不休。朕想在本朝將此議定下。不要拖到明年,這幾日便安排廷議吧。”

所謂肉刑是指傷害或去除身體某一部分的刑罰,墨刑刺字、劓刑去鼻、剕刑去足、宮刑閹割,其中剕刑又分兩種,即砍去左腳拇指的“刖左趾”和砍去右腳拇指的“刖右趾”之分。漢文帝時,少女緹縈為替父親淳於公贖罪,上書自求充為宮婢,又言“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漢文帝為緹縈所觸動,不但釋放緹縈的父親,還以肉刑違背人性,一旦受刑,終生無法複原為由,將肉刑從刑法中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