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反應並不是相信, 而是覺得“這很離譜”。
在我的固有印象裏,齊康一直被束縛在寧縣,在我回家以前, 他從未離開過。
而現在, 他告訴我, 他曾經離開寧縣, 千裏迢迢地去平城看我,並且小心翼翼地沒有讓我發現——這聽起來很像編造出來的故事。
但我了解,齊康輕易不會撒謊。
不對, 齊康也是會撒謊的,而且隱瞞的方式很高明, 至少我很難輕易察覺。
於是我問他:“你是怎麽過來的?你哪兒來的錢?”
“我賣了一個戒指, 坐了很久的綠皮車。”
“戒指?什麽戒指?”我大腦中的某根神經仿佛突然被觸動了。
齊康猶豫了一會兒, 才輕輕地說:“一個黃金戒指,丁曉君送我的。”
“……婚戒麽?”
“算是吧。”
我想到了那枚我從典當行中贖回的戒指,我贖回它的時候, 問過典當行老板這枚戒指原主人的故事, 老板唏噓了一番, 隻說原主人生活很窘迫,似乎是很缺錢, 於是就收了它。
我便默認是齊康戴了幾年,才將它賣出去的。
“你為什麽會突然想來找我?”我聽到了我平靜的聲音。
“丁曉君送了我那枚戒指,通知我下周去縣城拍結婚照, 我半夜睡不著,看那枚戒指, 看到裏麵刻著我和他的名字,還是覺得, 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所以你離開了?”
這是我未曾幻想過的答案。我將獨立開發的第一個軟件賣出的錢委托友人交給齊康,錢卻莫名其妙到了丁曉君的手中,丁曉君拿這筆錢買了婚戒、拍了婚紗照,然後寄信來羞辱我,我從此以後絕了和齊康再聯係的心思。
經年之後,齊康卻告訴我,他將那枚戒指賣了,為了湊錢來偷偷地看我。
“不是離開,應該算逃跑吧。”齊康低頭笑了笑,很懷念的模樣,“有一天,丁曉君熱得厲害,讓我去給他買飲料,我攥著飲料,站在門外想了想,就直接打了個麵包車,去典當行賣了戒指,掉頭就去火車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