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嬴魚

第78章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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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是東鄉的一名黔首,父母年邁,兄嫂生活拮據,等他傅籍分家的時候,竟然分得了一頃田地。

不是少,是太多了。

田地多,交的稅就多啊!

家中原本是沒有這麽多田的,但是,楠的仲兄,死在了戰場上,雖然沒有軍功爵,但有賞賜,足足有一頃還要多的田地呢。

仲兄沒有娶妻,更沒有孩子,所有的賞賜,就都給了他們家。

可是,父母年邁,身體早就被日複一日的勞作給拖垮,已經種不了地了,兄嫂能力有限,生活拮據到已經溺死了兩個孩子了,他們隻能養的活一個孩子!

溺死第三個孩子的時候,丘嫂的眼睛哭瞎了,這下連布也織不了了,更別提下地種田了。

所以,楠傅籍的時候,父母的田加上兄長們的田,以及官署分給傅籍男子的田,加起來,也足足有一頃。

一頃,就是一百畝地,實在是太多了,楠一個人,即便加上妻子,他們兩個大人,也根本就種不了這麽多地。

而且,東鄉多澇,他們每年實際上耕種的田地,隻有二十畝左右。

如果楠跟妻子勉強能耕種二十畝地的話,那麽壓在他們兩人頭頂上的賦稅,簡直是一座不見天日的大山!

秦國稅製十稅一,東鄉情況特殊,每年會有賦稅上的政策傾斜,也就是說,給東鄉的田地取程的時候,會相應的減少一些。

但這“一些”,也隻是杯水車薪。

因為,楠家的十稅一,是在一百畝田的基礎上稅一,也就是說,楠每年光田租稅,就要上交十畝田地的出產,再加上他跟妻子、兒子的人頭稅、布帛稅、芻稿稅......

可以說,楠跟妻子不吃不喝全力耕種這二十畝地,到頭來,也不一定能交齊所有的賦稅。

更何況,楠這個壯勞力,每年還要定期服一個月的勞役,遇到戰事或者挖渠修城牆的時候,楠還要被征調去服軍役、服苦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