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追逐我的村民呢?”
“也在那里,还有几个没处理掉的。”绯绡漫不经心地随手一指。
他定睛看去,但见月辉之下,有几只蚂蚁在杉树的树干上爬行,行迹惊惶。他伸手要将蚂蚁打落,不知从哪里爬出了一只四脚蛇,长舌一卷,已经将几只蚂蚁尽数吞进了腹中。
他这才明白,红杉夫人就是这杉树精魂化作的妖怪,而方才他爬了半晌的高塔,应该就是这粗壮杉树的树干了。
“所以要多谢你啊,子进,因为你那倒霉的八字,才这么容易将蚂蚁们聚在了一起。”绯绡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感谢,“多年前她还是个少女时,我也曾替她驱过一次虫,那次可累死我了,哪有这么轻松?”
“废话,因为这次累的是我!”
两人还在拌嘴,却听简陋的房屋中传来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绯绡长袖一展,拽着王子进就跃上了树梢,树仿佛有灵性一般,繁茂的枝叶微微晃动,掩住了两人的身形。
瓦房中传来瑟瑟轻响,走出一个头发花白的迟暮老人,他身穿长衣,提着一个小小的煤油灯,来到杉树下转了一圈,见无大碍才转身离开。
他已年近古稀,弯腰驼背,蹒跚地走着路,只能从那件洗得发白的长袍中,依稀能找到几分文人的风采。
树梢颤动,在风中发出轻啸,宛如一声悲鸣。王子进坐在树上,望着老人佝偻的背影,已经明白了一切。
六
即便没有见到佳人,当晚他也一反常态,毫无怨言地跟在绯绡身后,乖乖回到了客栈。
之后他再也没有提过那晚的经历,只是每当午夜梦回之时,就会有一个唇如涂丹的美人,走入他的梦中。
起初她是少女之姿,双眼满含着好奇,身穿樱红色襦裙,坐在柔嫩的树枝上,瞪着漆黑的大眼睛,看着树下专心施肥的少年。
少年完全看不到少女的存在,他**着上身,以手帕掩住口鼻,将一勺勺肥料浇到了杉树的树根下。
“好臭啊!这个浑蛋,为什么要把这么臭的东西浇到我的身上?”少女气得咬紧红唇,愤怒地将一根树枝抛到了少年的头上。
少年的额头被树枝砸了个口子,流出了鲜血,可他并不生气,将额头简单包扎之后,又好脾气地为杉树修剪杂枝。
少女愣住了,如珊瑚般鲜红的嘴唇,浮**出一丝笑意。
时光如白驹过隙,倏忽而逝,少年和少女都随着四季更迭慢慢长大,杉树也生得高大茂密。炎夏之时,少年喜欢坐在大树的荫凉下读书,而少女就会调皮地叫些小鸟过来吵他。
可他从未生过气,还会捉虫子给鸟儿们吃。后来她也觉得这种恶作剧很无聊,慢慢地会在少年来读书的时候,刻意在他头上投下几片荫凉。
他会在树下念四书五经,还会读很多优美的诗歌。而她最喜欢的就是《子夜歌》,记忆力不怎么好的她,只听了一次就记了下来。
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诗歌中那个为情所困,想爱却求不得的女子,跟她有几分相似。
云卷云舒,他们渐渐长成了大人。这年暮春,少女已经换了打扮,她绾起秀发,梳成了高贵美丽的望仙髻,身材变得高挑窈窕,轻纱襦裙也换成了绸缎衣裙,高贵中散发着艳丽。尤其是一张嘴唇,越发鲜红柔嫩,生在她无瑕的肌肤上,宛如红梅映雪。
而周围的能看到她的人,开始尊称她为红杉姑娘。
就在那一年,红杉树开了花,花落结实,颗颗落在地上,像是凝固的血珠,又似一粒粒珊瑚。
人们争相来捡,说这是象征着相思的红豆,纷纷赞叹,整个西京城中,都没有比这家的红豆更饱满艳丽的。
那一年,少年也科举高中,踏上了仕途。他离开了家乡,据说到了一个叫东京城的,对一棵树来说很远很远的地方。
他平步青云,他娶妻生子,才过而立就已经当上了五品秘书监。
而她也只是没事在月下唱唱情歌,享受着众人的崇拜和追随,完全没将他放在心上。
可是好景不长,她芬芳的香气和健康的躯体吸引了虫害,诸人皆束手无策,只能商量将树连根砍断。
她也一天天憔悴枯萎,平时围着她转的鸟雀们全都消失不见了。身为天之骄女的她,转眼之间就跌落泥潭。
而这时恰逢他旬休,已经是成熟男人的他,不眠不休地为杉树熏艾草,驱虫蚁,将它从半死的状态救了过来。
经此一事,她不再高傲得目中无人,竟然对这个平凡的男人情愫暗生。每逢深夜,便在他窗外唱起《子夜歌》,可他一次都没有回应,仍然像是年少时一样,枯坐在灯下,埋头读书。
时过境迁,他回西京的次数越发频繁,人们都说他得罪了人,官职被一降再降,几乎等于赋闲在家。
“无论如何,我都要像你一样笔直坚强,万万不能做那笔削春秋、迎合权贵的小人。”夜深人静之时,他郁郁不得志,只能对着杉树倾诉。
而每当这时,高大的杉树都瑟瑟舞动起枝叶,发出长歌般的轻响,似在为他鼓劲,示意他振作。
再后来他越发落魄,索性辞官归家,妻子却留在了繁华的东京,不肯陪他在这个小院中寂寞地度过下半生。
他跟杉树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多,细心地为她除草捉虫,有时他们目光交错,她甚至怀疑他能看到自己,可他却总是若无其事地别过头,仿佛眼前空无一物。
急急流年,匆匆逝水,他终于变成了一个迟暮老人,连走路都艰难,再也无法照顾杉树。
而高贵美丽的她,也成了一个银发老妪,不复美艳风姿。一人一树在这小小院落中相依为命,有时夜风清朗,她依旧会坐在树梢,唱起少女时最喜欢的那首《子夜歌》。
袅袅歌声化入风中,飘到了院外,不小心被过路的人听到,就有了闹鬼的传闻。
“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的感情呢?这对于妖怪来说,很容易的吧?”在梦中,王子进曾好奇地问过红唇似血的少女。
“你可曾见过,夏天的风能吹落冬天的雪?我们注定无法相爱,只要能这样默默地陪着他,我就已经觉得很幸福。”
红衣红裙的少女,娇羞又遗憾地回答。在那个刹那,王子进觉得她从未老去过,她永远活在自己的爱情中,倾国倾城。
绯绡一反常态,居然在西京城逗留了十几天,吃遍了每家特色馆子的鸡也毫无去意。就在王子进为西京城急剧减少的鸡担忧,生怕它们就此灭绝时,他再次见到了红杉夫人。
这次她不再身穿红衣,而是换了一套素白的衣裙,跟她的银发雪肤几乎融为一色。
“王公子,老身这次来,是跟你道别的。”她优雅地朝他行礼,“以后我不会再入你梦中,那枚红豆,就当作我们相逢一场的纪念吧。”
她在梦中微笑着,整个人如雪一般萧瑟凄惶,唯有那娇艳的嘴唇,仍嫣红如昔。
王子进猛地从梦中惊醒,醒来时刚好绯绡来叫他出门。两人匆匆离开客栈,待抵达上城秘书郎家破旧的小院前时,恰是黄昏时分。
残阳似血,昏鸦叫晚,而那荒僻的院子外幡影飘动,挤了诸多围观的百姓,竟然在举行一场丧事。据说就在两天前,多年来独居在小院之中,深居简出的老人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他死的时候犹伏在书案上,桌上白烛燃了一半,纸上墨迹未干,像大多数落魄文人一样。
住在西京的家人今早才发现他早已凉透的尸体,只用半天时间,就草草为他准备了个简陋的葬礼。
送葬的队伍渐渐远去,夕阳敛尽了最后一丝微光,绯绡和王子进来到了位于小院西侧的杉树旁。
夜凉风寒,吹得杉树轻轻颤动,上次来还茂密繁盛的枝叶,在短短十几日间尽数枯黄凋谢。
落叶随夜风飘下,像是下了一场金色的骤雨。
“绯绡,怎么会这样?”王子进站在飘飞的落叶中,双眼竟不知不觉地湿润了。
“前几日我替她驱虫,就知道她时日无多了。虫几乎蛀空了她的身体,她是为了那个人,才强撑到现在的。”绯绡抚摸着杉树的树干,“不过听说,秘书郎临死前在誊写的,正是一首《子夜歌》,‘相思情悲满……肝肠尺寸断’的,估计并不只是她一人而已。”
王子进闻听此言,心中悲伤稍减,她的深情没有白付,总算是有了回应。
“子进,我们来合奏一首《子夜歌》,为她送行吧。”绯绡说罢,将玉笛凑到唇边,吹起了婉转动听的曲子。
王子进坐在树下,捡起一根枯枝,打着拍子,唱起了《子夜歌》。
一见倾心的欢喜,得而复失的感情,为情所困的折磨,经他宽厚的嗓音唱来,多了几分豁达潇洒。
舞动的秋风里,漫天的落叶中,似有一对少年男女,手拉着手,踏着遍地黄金,渐行渐远。
死亡模糊了人和妖的边界,而他们也终于能在这永远的沉眠中,深情相拥。
侬作北辰星,千年无转移。
他且歌且笑,知道那抹夏天的风,终其一生,终于等来了她期盼的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