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华,家中的长辈都对外宣称华家是华佗的后人,几辈人都以行医为生。可是父亲和祖父的医术却并未像是他们所吹嘘的那样高明,我们一直在扬州附近的水乡小镇上生活,至死都没走出那四面环水的城镇。
“镇民们一有头痛脑热,就会跑来华家的药铺抓药,往往几剂清热散下去,药到病除,被奉为神医。
“可是遇上大病就不那么管用了,曾有一个病人胸前长了个血瘤,在我家门口躺了十几天也不肯离去,只求爷爷能为他除去病痛,他做牛做马也会报答我们。
“年近古稀的祖父,终于抵不住他的哀求,在一个细雨淋漓的春日里,给他服下麻沸散,用刀切去了他胸口的血瘤。”
“那时我还年幼,做梦都没想到,这桩事竟成了我们华家的噩梦。”郎中愤恨地讲述,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病人死了?还是反咬一口?”绯绡把玩着玉笛,漫不经心地答,似乎已经洞悉了后来发生的一切。
“没错……”华郎中又接过青绫递过来的酒壶,猛灌了几口酒。
“不知是天气阴寒,还是伤口创面太大,病人在我家养了十几天伤口也未见好,甚至高烧不退,伤口中流出恶臭的脓血。
“他也不再对祖父客客气气,一醒来就骂他是个庸医。祖父原本花白的头发,在一夜间变成雪白,但病人还是在初夏死在了我家。
“见他没有家人收尸,祖父亲自掏钱将他安葬了,哪知他刚刚入土,就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一干人,自称是病人的亲属,要找我们赔钱索命。
“后来我们家赔了一大笔钱才了了这桩事,可祖父急火攻心,身体越发不好。到了隆冬季节,终于死于一场风寒。”
“就这样吗?”王子进好奇地问。
“当然不仅如此……”郎中恨恨地答。
“那时我还小,祖父的死并未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仍专心研究医术。我比父亲聪慧,又肯虚心跟同行交流,在少年时就成了小镇上远近闻名的名医,甚至有外乡的贵人慕名而来,让我为他们诊病。
“家族对我寄予厚望,都觉得我会走出这个水乡,振兴华家的医术。尤其是父亲,他索性金盆洗手,早早将药铺交给了我,逢人就夸我是华佗转世。”
“可是最终,我还是没走出那个水道交错的小镇……”郎中不再戾气十足,他眼中猩红的血丝退去,看起来有了几分人味。
“为什么?”王子进扑棱了一下翅膀,瓮声瓮气地问。
“还用问吗?当然是瘟疫……”一直沉默不语的六月开口了,她晶亮的双眸中含着世事沧桑,完全不似个黄口幼童,“三十年前,在南方曾有一次严重的瘟疫,疫情顺水而下,造成了几万人的死亡。”
“哼,小女娃知道的还挺多。”郎中眼中的光暗了下来,像是星子隐没于乌云,“那是我三十五岁那年发生的事……”
北风咣当一声吹开了大门,似有汹涌的怨气横冲直撞而入,绯绡衣袖一挥,门悄无声息地合紧,甚至连门闩都悄然落下,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操纵着一切。
“雪夜清寒,可有故事下酒,便不那么无聊。”绯绡索性也坐在桌前,为自己斟了杯热酒。
王子进落到他的肩头,从他的杯中取酒喝。
四人围桌而坐,听着瘟神讲人间的故事,窗外瑞雪舞风,将天地都染成苍茫白色。生与死的界限,仿佛在这风雪夜、红烛下被模糊了。
七
“因我年纪轻轻就接管了家业,医术圣手的美名远播四方,前来说媒的人几乎踏破门槛。可那时我风华正茂,寻常人家的女儿怎么看得上眼?每天都想找个绝色佳人为伴,若是佳人能懂医术就更好不过。”
“所言极是!”王子进点头附和,兴奋得直拍翅膀,“若是没有如花美眷相伴,来人世走一遭又有什么趣味?”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娶了一位药农的女儿……”瘟神说到这段往事,脸上竟然浮现出温柔笑容,“她说不上有多漂亮,可是只要一个眼神就能懂我的心思。遇到她之后,我才知道自己之前的想法是多么幼稚。”
王子进低下头,老老实实地喝着绯绡的杯中酒,不发一言。
“我遇到芳芷的那天,正在库房跟几个来卖药的药农争执,那时正是梅雨季节,他们送来的药居然都是潮湿发霉的。
“发霉的药材如果给病人吃下去,不但无法治病,还会导致药物中毒。
“万万没想到,这些常年给华家供货的药农,竟然会以次充好。当天我就发了脾气,要把这些发霉的药材都退回去。
“几名药农都急切地朝我作揖磕头,说哪怕少收些钱,也得将药材卖给我。否则他们还得将药材运回去,路费都是沉重的负担。
“我虽知药农们的难处,可也无法收下这些发霉的药物。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芳芷出现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她穿了件白色绢布衣裳,青绿色布裙,虽头戴荆钗,不着脂粉,俏生生地站在细雨中,却如水仙初绽般清丽出尘……”瘟神回忆着,眼中满含憧憬,似又看到流逝时光中美好的一瞬。
“咳,不是我多嘴……”王子进喝了两口酒,话也跟着变多,“所有陷入爱情的人都这样,总觉得对方美若天仙,实际上大多都面目平庸。”
瘟神瞪了鹦鹉一眼,杀气若隐若现。
王子进嘎地大叫一声,飞到了绯绡的身后。
“那天她温言浅笑,寥寥几句就化解了这场争执,原来那年梅雨季节格外长,导致库房中的药都发了霉,就算我换了药农,一样买不到干燥的药材。”
“那我该怎么办?”当时我急切地问,治病救人的事怎么能等?
“先生可以等天晴之日,用醋喷在发霉的药材上,晾晒两天,即可祛除霉斑。”芳芷温言浅笑着答。
“众药农皆对她赞不绝口,感谢她的妙招化解了众人的危机。当日我就让账房付钱将药农们打发了,而芳芷是来替父亲结上次未结完的药款的。
“我亲自把银两递给了她,又送她回了家。通往她家的那条路,是我这辈子见过的,风景最好的路。”
众人皆默不作声,听着他娓娓道来,回忆着往事。酒杯变得沉重,烈酒渐渐烧喉,每个人都知道,美好只是暂时,残忍的结局即将到来。
“后来我们就成了亲,虽然门不当户不对,但芳芷对药材颇有研究,过门后很快赢得了全家的喜爱……”瘟神端着空空如也的酒杯,失魂落魄地继续说。
“有了她当我的贤内助,家中的医馆开得越来越大。可唯一遗憾的是,我们并无子息。
“就在我三十五岁那年,春日多雨而闷热,镇上有人看到了河中有不知从哪儿漂来的死牛,牛身已经发臭,像是因瘟病而死。
“小镇上的居民将死牛埋了,但随即开始有人病倒,起初大家都觉得是春天惯得的风寒,照样来我这里抓药吃。
“但几剂药下去,竟然没一个病人痊愈。
“原本那时我已计划去扬州为一位贵人诊病,可不过短短几日,家门口就躺满了病人,我根本无法抽身离开。
“病人们高烧呻吟的声音,听在耳中,如锥刺般难过。”
“睿儿,你快走吧……”在一个燥热的夜晚,我那久不行医、年近花甲的父亲,悄悄来到我的房间,“你若不走,会跟你爷爷一个下场,甚至比他更惨。”
“那晚父亲的双眸亮得诡异,像是在夜晚中独行的狼,似看到了发生在未来的惨祸。
“可是医者仁心,我怎能抛下这么多病人一走了之?我拒绝了父亲,更加投入地为高烧的病人们配药。
“第七天的时候,雨终于停了,春末夏初的天气热得人难过。得了风寒的人非但未愈,有的身上竟然起了黑斑。”
“是瘟疫啊!”所有人都害怕了,医馆里的伙计纷纷避走。
“一夜之间,原本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医馆,就剩下我跟芳芷,以及年迈老父一人。”
“瘟疫随暑热蔓延,镇郊的荒山中,不过月余就立起了数百座坟丘。我从未见过这么可怕的病,终于在一个夏夜,父亲因染上瘟疫,高烧不退而去世。
“可更令我想不到的是,因为无法控制住瘟神的脚步,镇民们纷纷来我家闹事。他们都说我医术不精,连瘟疫都识别不了,导致恶疾蔓延,尸横遍野。
“我又急又气,当晚就咯血晕倒。而等我再醒来时,芳芷也已经高烧不退,她仍坚持为我煎药,可是洁白如玉的手上,已经隐现黑斑。”
“真是可惜啊……”绯绡长叹一声,摇了摇头,“人生苦多乐少,天纵奇才也敌不过生老病死。”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月满如盘,夜空如洗。可是我的妻子芳芷,晕倒在我的怀中,再也没有醒来。”他说着眼中含泪,不再是个狰狞可怖的瘟神,而是个沉浸在悲痛中的男人。
几人皆默不作声,只觉他可恨又可怜。每个人的眼前都呈现出一幅美丽澄净的夏夜月辉图,图中的夫妻相依相偎,状似亲昵,可是却天人永隔,此生再也无法相伴。
“从那晚过后,我就变成了瘟神。我不知自己是死了还是灵魂附在了什么东西上,只知我走到哪里就将死亡带到哪里。”瘟神冷酷地笑,“人类的生命在我眼中如同蝼蚁,我轻微的举动,就能决定他们的生死。他们太好笑了,既愚蠢又狠毒,只会在我的脚下哀哀号叫。看到他们痛苦的脸,我竟然感受到比昔日悬壶济世更多的快乐!”
“这真的是你的本心吗?”绯绡摩挲着手中的玉笛,眯着凤眼,似看透了他的心,“这么多年,你回到过家乡吗?”
“哼,谁要回到那种破地方?如今我是哪里繁华去哪里!”瘟神冷哼了一声。
“其实,你是不敢回去吧?因为你怕会发现,自己多年来走了一条多么错的路!”绯绡嗤笑着说,“什么近乡情怯,不过是不敢见人罢了!”
“你这死狐狸!”瘟神猛地跃起,伸出利爪就向他抓去。
他的长指间萦绕着丝丝缕缕的黑气,一看就满含剧毒。
绯绡不躲也不避,举起玉笛,轻易就挡住了他的五指。
“看,你的攻击毫无力量,证明你的心在动摇。不如一起回去看看?反正我们能日行千里,回到那个被你抛弃了三十年的水乡,不过是瞬息而已。”
瘟神颓然地放下了手,虽然他一言不发,但所有人都明白了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