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我先愛為敬

第28章《不如我們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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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圖書館很老了,據說老的建築物儲存了很多記憶,就像是城市的硬盤一樣。

我每個周末都會來這裏,讀一本書,呆到閉館。

張老師每個周末都在這值班,戴一個紅袖箍,透過老花眼鏡整理著被訪客弄亂的書架。

張老師是退休的教授,如今被老年癡呆折磨,忘記了很多事情,卻保持了年輕時候的習慣,強迫症,習慣整理書架上的書,按每一本書的首字母排列。

每個人都得找點事情做。

我也一樣。

我十二歲的時候,我爹送給我一個二手的傻瓜相機,相機成了我最喜歡的玩具。童年裏,我幾乎對著所有能見到的事物按過快門,把絕大部分的零花錢都花在了買膠卷上。

大學畢業之後,在結束了三年無趣的朝九晚五生活之後,我發現拍照能賺錢,而且並不需要多強的技術。

我很快找到了適合我的方向,給女孩拍人像。

女孩比所有生物都想留住一些東西,尤其是自己年輕時候的樣子。

有個女孩告訴我,實際上,每一秒她都在老去,細胞層麵每一秒都在更迭,所以能留下影像,本質上是在儲存記憶。

我拍過許多女孩,胖的瘦的,高的矮的,ABCDE罩杯的。

久而久之,我也像張老師一樣,患上了強迫症,我想用相機收集不同類型的女孩,按照隨心所欲的方式,比如星座,比如年齡的降冪排列。

人人都能從自己的工作中找到某種外行難以理解的樂趣。

除了街拍,我也接私照。

年輕女孩出於對老去的恐懼,拚命想留住身體層麵美好的部分。

開始的時候,我比模特還要尷尬,為了避免出糗,我甚至穿了三條**。

時間久了,反而習慣了,攝影其實就是人類擺弄光的藝術,女孩的身體在光影裏呈現出若幹難以言喻的美感,有時候帶點莫名其妙的傷感,盡管是為了掙錢,但我的的確確地從中感受到了美,相機簡直就成了我觸覺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