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警方的介入调查,苏小晨的葬礼推延到了一星期后。
作为事发的目击证人以及当事人,我几次被请到警察局录口供。警方问我什么,我就说什么。大部分时间里,就精神恍惚,如同一副行尸走肉。
所有事情的始作俑者阮修杰,在四天三夜的抢救之后,奇迹般活了过来,他全身完好的皮肤不到百分之十五。
他最终被确诊为严重精神病患者,三个月后被送入精神病院看护和治疗,需要病愈后才能量刑。得知到这个判决时我心中已经没有太多波澜,仇恨,愤怒,都无所谓了。对于阮修杰来说,死才是最好的解脱吧,又何苦再去治疗他。但是转念一想,痛苦地活着,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
善恶终有报,生在这个世界,做错事就一定会有报应。
从小,老师就这样教我。曾几何时,我也把这话奉若真理。可如今,我开始怀疑了。这个世界真的善恶终有报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像我舅舅那种人渣还活得好好的,而为什么像苏小晨,这么好的一个人,却要因为别人的过错而白白死去。后来我只能告诉自己,善良美好的人,上帝总是比我们更需要吧。
至于王璇璇,我曾经最好的朋友。据说她作为帮凶,考虑到本人并不知情且有孕在身,被判了缓刑一年。
那场大火后,我没有见过她,也不想再见到她。苏小晨死后,我才真正体会到她曾经对我的那种感情。我承认,有时候我们对于一个人,爱与恨是可以共存的。你爱着她,也恨她,你时刻牵挂她,但再也没想过见她。
后来我偶然听闻,有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每个星期都会去精神病院探望一个精神病人,准时准点从未更改过。那个病人的脸被大火毁容了,话也说不清楚,看到她时只是一个劲地傻笑,模样诡异又恐怖。孕妇不和他聊天,只是静静看着他。最后独自离开。夏末的时候,她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听说姓阮。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
越泽。
终于还是绕不开这个男人。
大火那晚他被送进医院抢救,昏迷了两天,那两天里我大部分时间都陪着他。医生告诉我,病人虽然脱离了危险,但是那场大火的高温严重灼伤了他的眼角膜,简单说,他失明了,另外他的一只耳朵也失聪了。昏迷的那两天里,他一直在梦呓,嘴里重复着一个叫“七喜”的人名。
两天后的下午,他醒过来了。
他的双眼蒙着一层厚厚的白纱布,他看不到任何东西,自然也看不到我。他情绪激动,胡乱挥舞着双手,嘴里依旧喊着我的名字。我没有回应,反而害怕地躲开了。我死死捂住嘴巴,不让他听到哭声。
阳光明媚的四月午后,光线透过舞动的薄纱窗帘打进特护病房。我蜷缩在那个唯一的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里,看着病**的男人拔掉手臂上的枕头,看着他无助地从**滚落下来,看着他痛苦地呼喊、挣扎,我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无法踏出一步。
一分钟后,护士赶过来了,我逃走了。
三天后,当我鼓起勇气再次去探望他时,他已经转院了。听护士说,是他父母把他接回美国治疗了——国内的眼角膜捐赠很难等到。不过越泽一开始似乎不愿意去美国,转院的前一晚还跟父母在病房里争执了很久。
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原地失神了几秒,右手下意识地放到了自己的小腹上。有些话,终于还是没有机会讲出口了。
护士小姐见我有点失落,安慰道:“对方是你很重要的人吗?他父母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不过前晚我同事值夜班时跟他父母聊了蛮久,可能会知道一些信息。如果你想打听我可以帮你问问他。”
“不用,普通朋友。”我摇摇头,离开了。
走出医院,四月的暖阳照在我的脸上,让人舒服得想流泪。车水马龙的街头,路人行色匆匆,这个城市还是一如既往浮华而忙碌,一个人的爱恨与得失,跟它比起来真是微不足道啊。
我就那么漫无目的地走在城市中,直到傍晚,我走累了,便在街头公园的长椅上坐下。一阵微风拂面,我想象着越泽跟父母争执的场景,以及他最终决定出国的心情。突然的,我就想到一句话:如果我没有剑,就不能保护你,如果握着剑,我就不能拥抱你。
如今想来,我于越泽而言就是这样一种存在吧。
从始至终,他对我的隐瞒、欺骗都是因为不想伤害我,他真的尽力了,可最后,他带给我的还是伤害。他大概也想通了这点吧,所以哪怕他死里逃生,醒来后还是叫着我的名字,可在冷静下来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
耳边又回想起那句话:遇见你,真对不起。
风停了,我泪如泉涌。
越泽离开后的第二天下午,是苏小晨的葬礼。苏小晨的父亲选择了火葬,骨灰自己留了一点,其余的带回老家。
我以为自己不会去参加苏小晨的葬礼,我不敢。
最后,我还是去了。
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微风拂面,柳絮飞扬,天气那么好,我坐在开往郊区墓园的公交车上,不经意就想起了某个日光倾城的午后,我跟一个少年并排坐着。
天气还有点冷,但我已经穿上了裙子,那是我跟苏小晨第一次见面时的装扮。希望他能喜欢,希望他能原谅我这个没用的“七喜姐”。想来,我唯一在他面前很威风的时候,应该就是打死蟑螂的那次吧。直到现在,我还清楚记得他被蟑螂吓得手足无措并抱住我大腿时的可爱模样,以及自己是如何用那只穿着白袜子的脚丫踹到他脸上把他踢走的。
所谓美好记忆就是这样,不知不觉中便成为了你悲伤的源泉。并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你,你已失去。而你能做的,仅仅是迎风往前走,风吹出了泪水,泪水被风干成泪痕。某一天,当你垂垂老矣,才猛然发现,所谓皱纹,不过是年轻时泪水流出的沟壑,沧海桑田,人生如梦。
苏小晨的葬礼比预想中的还要低调,什么仪式也没有,十几个穿着肃穆黑衣的男人围在墓碑前,随意地烧着纸钱,那些大概都是王叔年轻时出生入死的兄弟,是从小看着苏小晨长大的长辈,是真正伤心真正舍不得他的人。
这一幕让我的勇气溃不成军,我没敢再往前一步,就那么远远看着。
王叔是最后一个离开墓园的,离开前他还是发现了我。我想逃,却挪不开脚步。他慢慢走向我,看上去是那么地老态龙钟,眼神没有以往的锐利。这个五十岁不到的男人,走了多少大风大浪也不曾倒下,可如今的丧子之痛还是狠狠地击垮了他。
我想说对不起,一张嘴,眼泪就落了下来。
“别哭了,哭也哭不回来了。”王叔没有看我,动作迟缓的从口袋拿出一本做工精美的黑色牛皮日记本,颤颤巍巍地递给我,“本打算一起烧了。想想,还是给你吧,留个念想。”
我不敢伸手去接,他上前一步,交到了我手中。
“那小子啊,真的很爱你。每年这时候,记得来看看他。”王叔留下这句话,便离开了。他的声音是那么平静,没有悲伤,也没有希望,什么都没有。
忘记在原地站了多久,细碎的云层朝着遥远的天际消失,血色的夕阳慢慢沉入地平线。我手中的日记本,分量正在一点点加重,仿佛压着我的心脏,让我喘不过气。
我终于还是鼓起勇气,翻开了它。
我没想到日记本中会夹着散落的玫瑰花瓣,它们飞快地从我手中吹走。
失神的那几秒,记忆翻江倒海地涌上来。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或许连约会都算不上吧。女孩和男孩在江边漫步,遇到了难缠的卖花男,因为敌不住对方的油嘴滑舌,男孩给女孩买下一束玫瑰花,并以朋友的身份送给她。
“浪费,你还真买了。够我吃三顿早餐呢。”
“这样吧。这玫瑰花你拿着,等你什么时候缺那十块钱就拿花来找我,我请你吃早餐。”
女孩开心地笑了。
可是那晚回家,女孩还是把花还给了他,很快抛之脑后。她没有想到,男孩会一直留着,直到花瓣凋零,也舍不得丢掉,一片一片地夹在了日记本里。
暮色四合,风大起来,我的头发乱了,日记本中的花瓣终于还是一片不剩地走了,只剩下的一根光秃秃的花梗,夹在了日记本的扉页,上面写着十几行娟秀的字迹。真是的,明明是他的家庭教师,居然从不知道他的手写字这么漂亮。
我往下读,才发现是摘抄的一首诗。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 相爱
寂静 欢喜
“对不起……苏小晨,对不起……”悲伤漫过寂静的山岭,朝我汹涌袭来,那一刻,我终于意识到,我失去了什么。
我蹲下来,抱着日记本失声痛哭。我告诉自己,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亲爱的女孩,以后再也不能哭啦。你不可能永远是那个站在迷宫里等着人来救你的爱哭鬼。不管前路多坎坷,不管跌倒多少次,你都得走下去。
带着爱,带着伤痛,带着生活赐予你的一切,笑着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