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魔手的每一代传人都是男子,因为只有男子,才能保证他们的姓氏可以流传下去。但是到了上一代青魔手,却怎么都生不出儿子来,而且只有一个女儿。
所以,在十六岁那年,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却被赋予了青魔手传人的重任,从此走上了一条与世隔绝之路。
想要成为青魔手的传人并没有那么简单,她需要每天练习手法手速,直到可以在一瞬间将手套套上,同时出击,将对手置于死地。
一个善良的姑娘本就不会去做这些事情,她应该在家里绣花练字,琴棋书画相伴左右,可惜他不是一般人的女儿,她是青魔手唯一的女儿,所以她没得选。
好在十六岁之前,她已经深深爱上了一个男子,那就是如今的盲刀。盲刀跟她的遭遇正好相反。如果说青魔手是逼不得已才成为青魔手的话,那么盲刀完全就是主动成为盲刀的。
盲刀成为盲刀那一年,是他三个哥哥同时成为残废的那一年。那一年年初,青魔手已经成为了青魔手,根本不可能再与盲刀再在一起。
他们唯一在一起的可能就是遵循祖辈的遗志,盲刀和青魔手相生相克,永不分离。只有成为真正的盲刀,才可能一直留在青魔手身边。
所以本是四兄弟中最讨厌练武的人,却成了一个武痴。每天练习刀法八个时辰,剩下的时间,除了睡觉就是捉摸着如何将刀法更精进一步。
终于在那一场争夺盲刀的大战当中,他连续战胜了他的三位哥哥,并且将他们的手筋挑断,让他们永生永世都无法成为盲刀。
那时候这些兄长是恨他的,恨不得将他杀了,现在兄长们却会感谢他,因为正是他的这一举动,将他们彻底从江湖这块泥潭中拉了出来。
江湖从来都没有一刻的平静,他们认为这位四弟虽然凶残了一些,不过确实挽救了他们的一生。每个人只有一个一生,谁敢拿来开玩笑,又有谁敢拿来作为赌博的资本。
只有盲刀敢,他愿意为了青魔手,放弃自己原本光明的一生,选择始终远远地跟在青魔手身边,他们曾经是相爱的恋人,却永远都跨不过相生相克的厄运。
在这之前,他们不知在多少个孤独的夜晚,暗自哭泣。到了第二天清晨,再次收拾起自己的伤痕,走上一条冷漠之路。
这些年,青魔手的心已经失去了热情,她不再热爱生命,按照祖训,她必须将青魔手传承下去,可她连生存下去的想法都不再拥有,只希望有人能了解她的性命。
为此她曾经不止一次向各种高手挑战,不过幸运的是,她身边永远都有一个盲刀为她遮风挡雨。所以,不管她如何作死,盲刀都会出手相助。
直到这一次,她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个对手,她知道她是永远都不可能战胜萧南风的,这一次她并不想作死,因为她知道,这次不是以往。
但盲刀一定会出手,不管青魔手的对手是谁,盲刀都会出手,青魔手担心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性命,更是盲刀的性命。那个这么多年一直在为他遮风挡雨的男人的性命。
盲刀和青魔手终于走在了一起,他们终于冲破了家族的界限,终于找到了一生中最爱的彼此。其实他们一直在一起,不过却碍于种种,而不得不分离。
到底是家族的名誉和地位重要,还是自己一生的幸福重要呢?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不过每个人都只有一生,一生不过百年的时间,如果一直背负着家族的名誉和地位,而忘记了寻找自己的幸福,那么你的一生是不是成功的一生呢?
萧南风冷冷道:“相爱不容易,好好爱下去。”他终于跨过了这两个可怜的爱人,爱了十多年,这才走到了一起。
慕容恪此时已经抽出了腰间的配刀,他知道,这一战他避无可避。虽然他明知道,自己不是萧南风的对手,但是他还是要为了荣誉一战。
一个没有战斗过就倒下去的刀客,绝对不是一个真正的刀客。真正的刀客就是在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还能够记住对手出刀的样子,思考着如何抵挡这一招。
萧南风淡淡道:“我们终于又见面了,这一次,我们不再是朋友。”慕容恪笑道:“我们本来就不是什么狗屁朋友,我们之间只有仇恨。”
萧南风叹了口气:“仇恨蒙蔽了你的双眼,其实我们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但现在一切都太迟了,你连自己的亲叔叔都害,那么我觉得你已经不再是个有良心的人,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去领导这么多英雄好汉!”
慕容恪大笑道:“终于说出自己的目的了,你不就是想坐我的位置吗?我可以让给你坐,不过让一个魔教徒成为他们的盟主,他们答不答应,那就不好说了!”
姑苏盟是慕容恪一手建立起来的,这其中自然有很多铁杆的手下,他们一个个都面露凶色,手里都抽出了腰间的长刀。
萧南风左右看了看,冷哼道:“这些人还不足以将我如何,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算算总账好了。要说当年,我确实有愧于慕容家,但是上一刻,我已经完全还给你了,现在我什么都不欠你的。”
慕容恪点了点头:“我知道,所以你不需要有任何顾忌,像我这样的人,你本早就应该出手,不过你能不能赢我那还是个未知数!”
萧南风露出了不屑的表情,他明白慕容恪的武功非常高,但是跟现在的自己比起来,那还是差上一截的。萧南风刀光一闪,人已经奔了过去,眨眼之间,两人天上地下斗了七八十个回合。
只看见刀光,却再也看不见任何一个人的影子,这就是无上高手之间的决斗。慕容恪等这一刻等了实在太久太久。这一次,萧南风并没有发挥自己无上的内力,而是纯粹跟慕容恪斗招数。
这样一来,他便没有了主要优势,也就是说,只要萧南风的刀法不如慕容恪的话,那就一定会输。萧南风是个说一不二的人,既然做出了这件事,就一定会坚持到底。
慕容恪的刀法深得慕容鹰的真传,而且又连续跟了好几个非常出名的师父,在雪山中深造了很久很久,再出山的时候,已经是问鼎姑苏的高手之一。
他的刀法当然是整个天下第一流的刀法,所以萧南风想要凭借刀法战胜慕容恪,这简直有些匪夷所思。不过萧南风的刀法也很厉害。
虽然很少有人能够总结出萧南风的刀法有多少种变化,但他的刀法就好像每一次出手的变化都不一样,你根本无法从过去的一些战绩中,得知他的破绽在哪里。
这就像是随意挥洒出来的招数一样,他每次出招好像都是随心所欲,从未勉强自己必须要出那一招,所以他每次都能够以最佳的状态投入战斗。
这就是萧南风,此外,萧南风的刀还有另外一个特点,那就是速度非常快,他练了很多年的刀法,所以速度一直以来都是每个人夸赞的一大优势。
萧南风的刀到底有多快,好像没有人能够形容,但绝对不止现在这么快。因为现在他根本就只有跟慕容恪一样而已,根本就没有发挥出自己的真实水平。
他们不知,这只是萧南风的一个策略,只有先麻痹了对手,才能够给对手最为致命的一击。现在看来,慕容恪充满了自信,他发现,原来萧南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如果好好努力的话,一定可以在内力和招数上完全赶超萧南风。
可就在这时候,萧南风忽然斗转身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翻身出刀,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一刀斩了下去,刀光闪过,就像是太阳西沉一般快。慕容恪顺势回击,这招似乎用的太古板了。
慕容恪已经露出了狡黠的微笑,不过没有多多久,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凝结在了慕容恪的脸上,他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慕容恪手里的刀已经折断了,而萧南风正拿着刀站在他面前。
他颤抖着双手,将整个人都保卫了起来。他双手相抱,却一言不发。那把跟随他多年的宝刀,此时却断在了如此重要的时刻。
如果萧南风不是个重手信诺的人,那慕容恪的人头早就已经落地了。萧南风长长松了口气:“你输了。”
慕容恪摇了摇头:“我还没有输,我只暂时没赢而已。只要我想赢,十个萧南风都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萧南风冷笑一声道:“你这样的人,我见了太多,不过你说出这话来,我相信,但是你要让我相信你才是。”
慕容恪擦了擦眼角的汗珠,将浑身的衣衫都脱了扔在了一旁。露出了坚实而富有力量的肩膀,他实在是一个不同凡响的男人,就连这身材都十分标准。
要说万人迷,不会是萧南风,一定是慕容恪。他不是那种玉树临风,而是英武之气,萧南风微微点了点头,要练出这样的好身材,不一定非要是练武之人。
但练武之人想要练出这样的身材来,那实在有些不容易,因为每个人都有机会练成这样匀称的肌肉,唯独练武之人不行。
因为练武之人一定是在某个方面十分厉害,所以只有在那些方面所用到的地方,才会显得格外身材好。但若是那些没有用到的地方,那根本就不要谈那些了。
所以慕容恪能在平时将肌肉练成这样,实在是不容易。萧南风将刀横在胸前,运足了力气,这一次,他知道慕容恪要使出看家本事了,所以萧南风也要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
这不仅仅是对一个对手的重视,更多的是,对一个对手真正的尊重。只有一个真正尊重对手的人,才有资格被别人尊重。
萧南风冲了过去,慕容恪鼓起全部的力量也冲过了过去,两人几乎同时落地,又再次战、到一处。这样又斗了七八十个回合,还是不分上下。
直到萧南风喘了口气,这才被慕容恪找到了机会。他们利用萧南风喘息的时机,果断出击。没有人明白,多少人曾经死在了这一剑下,武功再高有什么用,如果没有一个能担得起责任的人,就算是绝世高手,也有失手的可能。
而若是一个十分心细的人,就算什么都不用提醒他,都能够做的很好,绝对不会因为对手的失误,而使得自己也犯下错误。
对手的任何一个失误都可能是自己的机会,现在慕容恪已经找到了这个机会,果然出击,一刀劈了过去,刀光如炬,刀锋逼人。森寒的一股力量早已将萧南风完全笼罩。
萧南风一个疏忽,居然中了慕容恪一刀。这刀砍在萧南风的腰杆子上,萧南风只觉得腰部微微颤动,眉心紧锁,再看时,居然没有丝毫伤痕。
趁着这机会,萧南风一把抓住了慕容恪的刀,双脚齐出将慕容恪整个人踹了出去,继而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慕容恪在不住地喘息,他这一次是真正彻彻底底的败了。所有对他有过期望的人,在那一刀杀不死萧南风的时刻,都已经对他彻底失望了。
萧南风终于还是赢了,这时候,突然传来了一阵掌声:“好好好,不愧是苍松刀客,不愧是关东大侠!不愧是萧南风!”说这话的人很快走了出来,居然是吴越公子!
吴越公子每次出来时,身后都会跟着很多人,这次也绝对不会例外,他这些话分明就已经告诉了萧南风,他的身份早已被自己识破。
萧南风对这人的来意也十分模糊,因为他不清楚,吴越公子到底是否找到了白子,是否与白千秋见了面。但如果见过的话,凭他们的关系,想必应该会一起来到这里,但此时却只有他一个人。慕容恪像个丧家之犬一般重重捶打着地面,此时他的任何表现都不再是众人的焦点,现在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了吴越公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