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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岁月这把杀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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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视台采访结束之后,季滕便亲自送沈思九去鸡足山,和考古队会合。

他开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沿着盘山公路一路往下。沈思九看着这蜿蜒的山路,多么希望这条路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最好就这样开一辈子。

但她清楚地知道,没有什么路是可以走一辈子的。

眼看前面就是鸡足山了,沈思九歪头看了季滕一眼,声音轻飘飘的:“季滕,你和叶秋婚礼那天,记得给我发一张请柬。”

听到她的话,季滕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一抖,但他依旧不动声色地笑了笑,薄唇轻启:“嗯。”

“这是我的号码,你要是给我寄请柬了,就打电话给我。”说着,沈思九便从包里拿出一张信笺,写下一串数字,放在了车子上。

季滕淡淡瞥了那张信笺一眼,没接:“号码就不必了,请柬我会亲自寄给你的。”

沈思九刚收回的手僵了僵,不得不苦笑着将那张信笺塞回自己的包里。

他总是这般不肯给自己留退路,总是这般决绝得可怕。

过了几分钟,车子稳稳在鸡足山下停了下来。季滕指了指前面鸡足山的标志,漫不经心地提醒:“看清楚了,这里才是鸡足山,下次再走错了,可没人会再管你。”

“知道了,谢谢。”她点点头,轻轻打开了副驾驶的门。

在她下车的前一秒,她扭头看了满脸冷漠的季滕一眼,忽然转身凑近他,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吻住了他的唇。

“沈思九……”

他吓了一大跳,连忙挣扎着要推开沈思九。

但当沈思九柔软的唇碰到他薄唇的一瞬间,他身躯一震,仿佛失去了所有推开她的力气。

这个吻很轻很柔,沈思九却用尽了毕生的力气。

她缓缓闭上眼睛,嘴角微微上扬起来。

季滕,如果这就是我们的结局,我宁愿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让自己在你的记忆里变得立体一些。

哪怕你想到我,会觉得我是个不矜持又冲动的女人。

沈思九勾唇笑了笑,许久后才松开了季滕,轻轻对他说了一声“再见”,便转身下了车。

转身的一瞬间,她的眼眶又红了起来。

所以说人这辈子啊,年轻的时候最好不要遇见太惊艳的人,不然后半生都是遗憾。

“思思,你可算回来了,担心死我了,你怎么会遇到盗墓分子呢?怎么样?没受伤吧?”看见沈思九从车上下来,徐心念连忙拉住了她,满脸担心。

“放心吧,死不了。”沈思九挤出一丝笑容。

“也就是你命大,听说云南电视台那边还派记者过去采访了,吓死我了。”徐心念拍了拍胸脯。

沈思九白了她一眼,开玩笑地说:“所以我要去找领导,让他给我加工资了。”

“想得美。”徐心念冷哼一声,目光落在了她的脸上,“不过,思思,你眼睛怎么这么红?”

“没什么,路上风大,吹到眼睛了。”沈思九摆了摆手,转了个身,正好背对着季滕。

徐心念点点头,歪头看了看依旧停在路边的越野车,一脸八卦:“思思,送你来的那个帅哥是谁啊,好像一直盯着我们这边看呢。”

沈思九吓了一大跳,连忙拉着徐心念往前走:“救下我的人而已,快带我去找考古队的人吧。”

说着,沈思九和徐心念便转身离开了。

可那一刻,要是沈思九回头的话,她会发现季滕的眼睛也很红,他看她的眼神,带着浓浓的思念和不舍。

可惜命运捉弄人,他终究没办法上前拥抱她。

接下来的几天,沈思九和考古队一起入住大理宾川县城里的宾馆,白天的时候他们需要上山考察文物,晚上便在宾川县城里闲逛。

一晃一个多星期便过去了。

最近,沈思九发现徐心念有些反常,白天时心神不宁的,晚上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好像有什么心事。

今晚夜色很好,沈思九便把徐心念从房间里拽了出来,想带她出去散散心。

这里虽然不及上海繁华昌盛,但小县城的夜景也是别有特色,独特的白族建筑、干净宁静的小城道路,搭配上皎洁明亮的月光,也是难得一见的美景。

徐心念却轻叹了口气,扭头看着沈思九:“思思,我知道你在担心我,但我真的没心情看夜景,我想回去了。”

说完,她转身就要离开。

沈思九一把拽住她的手,微微皱眉:“徐心念,你到底怎么了?”

“我向上级写了申请,我要留在大理深入考察这批文物了。”徐心念的脸上是掩不住的失落,“思思,还有几天考古队的工作就结束了,到时候你先跟着考古队一起回上海吧,我就先不回了。”

“为什么?”沈思九不解地问。

在她的印象里,徐心念一向不喜欢大理这种小地方,徐心念还说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在上海买一套房,成为真正的上海人呢。

今晚的徐心念似乎格外伤感,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思思,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什么?”沈思九满脸惊讶地看向徐心念,怪不得她这段时间这么反常呢。

“他说他不想再耽误我了,说让我找一个年纪相仿的男人早点结婚。”徐心念嘲讽地笑了起来,“真是可笑,都耽误了那么多年了,如今忽然和我说什么不想耽误?”

“那你……”

“所以我就想啊,不如我直接留在大理好了。上海的每个街头都是我和他的回忆,我接受不了没有他的上海。等我在大理疗好伤了,我再回去。”

“那我陪你留在大理吧。”沈思九几乎是没有思索地回道。

“什么?”徐心念满脸不敢置信地看向她,“思思,你确定要留在这里吗?这里很危险的,说不定还会再次遇见盗墓分子。”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沈思九呵呵笑了起来。

那一瞬间,她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受了情伤之后,都喜欢找一个别有韵味的小镇疗伤了。

因为在这个小镇上,你可以笑得盎然,也可以哭得肆意,你不需要在乎别人的目光,你也不需要连哭泣都小心翼翼。

她忽然喜欢上了大理。

不是因为大理有他,而是因为大理能够容得下心里有他的她。

之后,沈思九也递交了留在大理的申请,选择和徐心念一起留在大理。

两个失恋的人待在一起,刚好可以互相取暖。

申请批下来的第一天,沈思九和徐心念便被派到鸡足山对面的深山里,说那边有一批刚出土的文物,让她俩念过去考察。

徐心念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不停地和沈思九抱怨:“思思,你说我们的命怎么这么苦?考古队的其他人都回去了,我们明天一早还得上山去,就我们两个女生,要是再遇到盗墓分子可怎么办?”

“不是你自己交的申请吗?能怪谁啊?”沈思九笑眯眯地说。

“可是这也太惨了吧,你看看我的腿上,全是被各种蚊子咬的痕迹,明天去山上可怎么办啊?”徐心念可怜兮兮地开口。

沈思九低头看了一眼她的腿,抿唇笑了笑:“那你先好好休息,我去帮你买一点驱蚊的药。”

“思思,谢谢你,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徐心念拉着她的手说道。

沈思九淡淡一笑,便转身往药店里走。

宾川县城不大,附近的药店也就只有一个,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便到达药店了。

沈思九低着头帮徐心念选了一瓶花露水和几支药膏,准备付钱时,却看见一个戴着黑色帽子的男人神色匆匆地走了进来。

看见那男人的一瞬间,沈思九吓了一大跳,居然是季滕。

看见她,季滕也吓了一跳,但他不动声色地将帽檐压了压,急促地让药店的服务员拿了一些包扎的药。

沈思九这才发现,季滕的手臂受伤了。他微微皱眉,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流,他捂着的那条健硕手臂上,鲜血染红了他的外套。

沈思九皱了皱眉,上前一步盯着他:“季滕,你的手怎么了?”

“不关你的事。”季滕一把挣开了她,转身便要离开。

沈思九知道,季滕已经和自己说得很清楚了,她不该再纠缠季滕,但看见季滕伤成这样,她真的狠不下心来就这样离开。

她皱了皱眉,慌忙跟上了季滕的脚步。

只见季滕七拐八拐,走进了一家小旅馆里。

沈思九怔了怔,跟着他上了楼。

以季滕的警惕和聪明,肯定知道沈思九一直在后面跟着,但他直接将门关上了,根本没理会沈思九。

沈思九呆呆地站在他房门口,感觉自己有几分可笑。可她又放心不下季滕,他手上的伤口那么深,要是处理不当的话,会感染的。

她便一直在门口站着。

过了几分钟,房门忽然被打开了。

季滕俊眸微眯地看了她一眼,压低嗓音道:“进来吧。”

沈思九怔了怔,慌忙走了进去。

季滕指了指**的药和纱布,挑了挑眉:“既然人都来了,就帮我包扎完了再走吧。”

“好。”沈思九点点头,小心翼翼地将他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

看着他手臂上那道血肉模糊的伤口,沈思九皱了皱眉,顿时感觉心疼不已,这伤口那么深,他得多疼啊。

他却死死咬牙看向远方,轮廓清晰的脸颊上一直在流汗,一句“痛”也没说。

“季滕,你这伤口是怎么弄的啊?肯定很疼吧?”沈思九一边包扎一边问。

“习惯了。”季滕却淡淡吐出三个字。

习惯了……

他得经历多少次受伤和苦难,才能将这三个字云淡风轻地说出来啊。

季滕,这十年,你究竟受了多少苦……

沈思九借着小旅馆里昏暗的灯光看向他,迷离的灯光衬得他那张轮廓分明的脸更惨白,她莫名地一阵心疼。

似乎是察觉到她的眼神,他歪了歪头,哑着嗓子补充了一句:“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嗯。”沈思九应了一声。

“谢谢你帮我包扎。时候不早了,早点回去吧。”顿了顿,季滕将被她包扎好的手臂收了回来。

“季滕,我……”

“孤男寡女大半夜的待在一起,不太合适。”不等沈思九说什么,季滕便满脸冷漠地道,“我怕叶秋知道了会不高兴。”

听到叶秋的名字,沈思九点点头,把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生生咽了回去。

是啊,他现在是叶秋的未婚夫了,不管做什么,都应该先考虑叶秋才对。

丢下这句话,季滕便直接站了起来,走进了浴室里。

沈思九很想喊住他,告诉他伤口不能碰水,但不等她的话说出口,他便直接将浴室的门关上了。

沈思九轻叹了口气,刚准备转身离开,却看见房间桌面上乱糟糟的。

她皱了皱眉,便弯腰帮他收拾起桌子来。

她根本没多想什么,只是看见乱糟糟的东西,下意识地便开始收拾了。

没想到的是,几分钟后,季滕忽然推开浴室的门出来了。

他只裹了一条浴巾,**着上半身,刚才包扎的地方被他用浴巾裹上了,浴巾是干的,应该是没碰到水。

他身材很好,肌肉健硕,线条硬朗,小麦色的皮肤还滴着水,形成了一个好看的倒三角。

沈思九看呆了,脸颊红了起来。

看见沈思九还没走,季滕俊朗的眉头皱了皱,忽然一步步走向她,轮廓清晰的唇畔勾起一丝痞痞的笑容,声音也染上了几分戏谑:“沈思九,你还不走,是在等我出来吗?”

沈思九吓了一大跳,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

但是,这房间不大,再往后退就是床了。

季滕顺势靠近她,将她整个人都逼到了**,唇畔的笑容也越来越痞:“沈思九,看来这十年,你确实很想我啊,居然这么着急投怀送抱。”

感觉到他急促的呼吸和浑身散发的浓浓的荷尔蒙气息,沈思九的脸颊红得更加厉害,心脏也如小鹿乱撞般跳得很快。

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划过沈思九的脸,抿唇笑了笑:“既然这样,那我今天就从了你得了,不过这次之后,不许再来纠缠我。”

说罢,他冷哼一声,凑近一些准备吻她。

她吓了一大跳,连忙用手抵住了他结实的胸口,咬唇开口道:“季滕,你误会了,我没有要投怀送抱的意思。”

“怎么,害羞了?”季滕却嘲讽地笑了笑,“你之前不是还主动亲了我吗?今天又主动来我的房间,待了那么久还不肯走,不是投怀送抱是什么?”

想到之前的种种,沈思九的脸都红到耳根了。

她那时候以为自己这辈子都见不到季滕了,所以才那么大胆,想用这种方式让他记住自己。可她做梦也没想到,大理那么大,他们居然又遇见了。

见沈思九不说话,季滕忽然挑起她的下巴,大手搂住了她的腰,嗓音也变得**起来:“沈思九,既然你等了我十年,那我今晚,便彻底要了你吧。”

说完,他的大手便沿着她的腰部一路往下,慢慢从她的衣摆里探了进去。

沈思九死死咬着下唇,忽然一把按住了季滕的手,脸顿时阴了下来:“季滕,你住手!”

“怎么,不满意?”季滕痞笑一声,眸里满是嘲讽,“沈思九,你放心,我一定会伺候好你的。”说完,他便大力地将沈思九压在身上,吻上了她的唇。

沈思九吓了一大跳,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十年前张齐成压在她身上强吻她的样子。

她大吼一声,慌忙推开了他,跌跌撞撞地小跑着离开了房间。

出门的一瞬间,她死死拉住被季滕扯下来的衣服,手捏成拳,指甲深深地陷进了肉里。

为什么,她的季滕,如今居然会对她做这种事情!

在她的印象里,季滕一直是那个温柔阳光的男生。可今晚的季滕,让她深刻地意识到,曾经的季滕,真的死了。

如今的季滕,冷漠薄情,又风流大胆,早就不是十年前那个笑容如矢车菊般温暖的翩翩少年了。

她狠狠地擦了擦眼泪,强迫自己镇定。

沈思九,你快醒醒吧,做了十年的梦,也该醒过来了。

而此刻的房间里,季滕浑身无力地跌坐在**,脸上满是伤痛。

沈思九帮他包扎的伤口又裂开了,鲜红的血染红了白色的纱布,一动便撕心裂肺地痛,但更痛的,是他的心。

沈思九,对不起,我也不想伤害你,可是如今的我,不得不伤害你。

我必须让你知道,我早就不是曾经的季滕了。如今的我,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而已。

唯有这样,我才能让你死心吧。

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情了。

你……一定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