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臣当国

第一百八十二章 高原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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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上,天寒地冻,拉孜、仲巴、达得、桑桑一线的战事也平息下来。

蕃国蒸蒸日上,却还未到最有力的时候;

大羊同老迈,底蕴却不差。

大羊同的论琼保·热桑杰,与蕃国大臣琼波·邦色,两个出自同一家族的人物过招,互有胜负,硬要区分高低的话,倒是琼波·邦色略胜一筹。

人马的损耗都差不多,毕竟整个高原生存环境恶劣,人多凶悍,论凶悍都不差,两边也没有明显的士气涨跌。

语言、环境适应能力、兵甲大致相同,源出同种,想以绝对优势压倒任何一方,短期内都是不现实的。

大羊同能称霸高原几百年,有聂叙与辛饶合力,还是很强悍的。

至少,新兴的蕃国,在与苯教疏远的状况下,也只能与大羊同僵持不下。

隔着二十步,着皮甲的琼保·热桑杰,与同样装扮的琼波·邦色相视而笑。

大冷天不能拂庐(大氈帐)或平头屋里御寒、喝上滚烫的恰苏玛,真是件痛苦的事。

“热桑杰,告诉你们聂叙,蕃国早已不是任你们拿捏的时代了。伟大的赞普,带着蕃国一路前进,所向无敌,所有的阻碍,都会被长矛刺穿。”琼波·邦色骄傲地开口。

说起带兵打仗的本事,琼波·邦色在蕃国可以排前三,这,才是他当年在老赞普面前与僧果米钦争出战机会的原因。

当年蕃国危机,不是他不出手,是根本抗拒不了当时的大势。

那个时候,墙倒众人推。

倒是娘·芒布杰尚囊这个原苏毗人,生生为将倾的蕃国撑起一片天,那份韧劲,即便是满心嫉妒的琼波·邦色也不得不叹服。

有充足的兵力与后勤,琼波·邦色能与这位早就成名的同族拼得平分秋色,已经心满意足了。

琼保·热桑杰眼里带着些许赞赏:“早就听说,族中有个后辈,心狠手辣,一心多用,智谋可观,这一番较量下来,果然名不虚传。跟着蕃国有什么好的?”

“你一路从最艰难时期撑到现在,居然才混到小论(副相),屈才了。过来的话我可以举荐给赞普,当个大论还是绰绰有余的。”

琼波·邦色眼带笑意:“这却不用了,一个旭日初升的蕃国,与一个暮气沉沉的大羊同,该如何选择一目了然。另外,在大羊同,聂叙做事要受辛饶的影响,蕃国却不用忌惮苯教,做事爽快得多。”

公正地说,抛开原始苯一些比较残忍的部分而言,苯在初期的意义还是积极向上的。

引导人们合理祭祀、医疗、文化都是苯在羊同先,羊同甚至是因为苯教的促成而称霸高原的。

古高原人本来吃鱼,及苯教兴而止,流俗至今。

因为苯教认为地下是一个鬼魂世界,而地下动物可与鬼神相通,因此禁杀鱼、蛇、蛙、鼠。

由此可见,苯教对高原的影响有多大。

但苯教对于大羊同的影响过大,甚至能左右大羊同的政令,这就有些难受了。

即便辛饶也不至于有事无事来干政,可这总是聂叙心头一根刺。

而琼波·邦色之子琼波·昂日琼,虽然不能领军,却为聪本(商官),正肥得流油呢。

“你我两家,反正一年半载也打不出个结果来,干脆罢手,平局如何?”琼保·热桑杰建议。

琼波·邦色眼里透着一丝疯狂:“热桑杰,总要分个上下主次,要不然,我可以熬到你们退兵,攻打切玛拉、堆枯绕!”

琼保·热桑杰的眼里闪过赞赏。

大羊同再往后退,纵深并不太大,挡在前方最有规模的城郭就是切玛拉、堆枯绕,其后是广袤的草地、雪山,部族分散,在国都穹隆银堡之前,根本聚集不起太有防御能力的堡垒。

拉孜、仲巴、达得,被蕃国得手之后,堡垒堆砌得让雪山豹子都望而却步。

虽然在样式上与大康的城墙差异大,但基础功能都有。

蕃国或许是当年的亏吃够了,在砌城堡方面格外重视,使得蕃国与北胡、吐浑有本质区别,对大康的威胁直线上升。

一个能攻城、能守城、能建城的国度,彪悍而善战,居高临下,确实是让人头秃。

大羊同需要喘息之机,否则与蕃国兑子之后,再补充兵力会很困难。

蕃国的人口鼎盛,要补充桂与仆从容易得多。

大羊同不得不低头,再打下去人口经不住消耗了。

虽然大羊同的海拔更高,可同为高原人,蕃国的桂并不存在高反。

琼保·热桑杰微微摇头:“称臣不可能,只能为兄弟之国,最多奉蕃国为兄。另外,羊同嫁萨勒托曼给弃宗弄赞为赞蒙,蕃国也要嫁公主给聂叙为赞蒙。”

说白了,要脸面嘛。

至于说公主会不会难受,那就顾不得了,历史上公主的存在,很多时候就是为了和亲!

逻些城,红山宫。

火炉生起,殿内暖洋洋的。

虎皮铺垫的木椅上,弃宗弄赞抱着贡松贡赞,端着一小碗恰苏玛,待其降到温热,才笑眯眯地喂他。

旁边,亲妹妹赛玛噶梳着细辫发,穿着羔羊皮袍,赭面,浑身的青春气息洋溢,笑嘻嘻地陪送芒萨赤嘉闲话,姑嫂之间无话不说。

一名侍卫递上羊皮纸,默默地退下。

“兄长,是不是又打胜仗了?”

赛玛噶眉头挑了起来。

如果可以,她甚至愿意骑马持刀,上阵杀敌。

因为在她成长的时段,蕃国几乎遭遇到灭顶之灾,在兄长的苦苦支撑下才翻了盘,她的性格自然在高原女子的坚强上再多了三分坚韧。

弃宗弄赞轻轻将羊皮纸放在矮桌,眉眼里现出几分纠结。

赛玛噶看了看羊皮纸,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哈!琼波·邦色不愧是高原上的秃鹫,完全挡住大羊同的兵马不说,还逼得大羊同屈从蕃国!太好了,蕃国终于屹立高原之巅,牦牛站立之地,都是我蕃国的属地!”

如果旁边是赞蒙萨勒托曼,只能老老实实地退到一边,不参与这话题。

因为,大羊同是她的娘家,蕃国是她的夫家,左右为难,不如闭塞耳目。

赞蒙芒萨赤嘉则没这个顾忌,一来芒氏是蕃国本土的大家族,在蕃国复兴中出了很大的力;二来,她可是贡松贡赞的亲娘!

仔细看了遍羊皮纸,芒萨赤嘉的脸色变了:“这就是琼波·邦色的胜利?用赛玛噶和亲换大羊同俯首?和亲有用,还要桂做什么?”

弃宗弄赞只有赛玛噶一个妹妹,和亲,当然只有她去了。

赛玛噶不以为意地笑了:“我倒是不嫌弃穹隆银堡苦寒,反正早晚要嫁人,就是嫁李迷夏也无所谓。不过,我成天舞刀弄枪的,他李迷夏不怕。”

御前大臣吞弥·桑布扎正在红山宫一角教授青年们,学习他融合羊同文、天竺文、蕃国发音创造的蕃国文,忍不住插了一嘴。

“大羊同聂叙,已经有了三位赞蒙,最宠爱的是虚格妃。”

赛玛噶眼睛一眯,一股英气勃然生起:“无所谓了,我赛玛噶需要仰仗哪个男人生存吗?对我好一些,老实过日子,我也懒得管他的破事。不好,哼哼……”

弃宗弄赞看了一眼吞弥·桑布扎。

吞弥·桑布扎身为七贤臣之一,蕃国文祖,自然轻易地明白赞普的顾虑。

“赞普,公主早晚是要嫁人的,和亲也是嫁人,不过有点远而已。再说,大羊同真敢冷落公主,蕃国的桂也不是摆设,而连续征战的蕃国也需要时间休养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