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混沌捡破烂儿

第一百二十三章 都是影甲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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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完今天份的圣旨,解决了股屁之臣的吃饭问题,苟旺心情大好,搂住张长恭的肩膀,决定跟他分享一个自己刚发现的惊天大秘密:“张兄弟,根据本王多年征战天下的经验,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这地方不对劲儿。”

“哦?”张长恭接茬道,“哪里不对劲儿?”

苟旺神神秘秘地说:“你刚才说,这里原先是一家珠宝铺子。我猜这柜面,还有那架子,以前放的都是各种珠宝。然而现在却全没了,铺子里也没有打砸火烧的痕迹,应该是店主自己卖掉的,所以……”

苟旺这次的脑回路居然对劲了,张长恭连连点头,鼓励他继续往下说。

苟旺面色凝重地下了一个结论:“所以,这里肯定还是那个昏君的行宫,而这个所谓的沈老板,就是他悄悄藏在宫外的小情人!”

张长恭:“……”

“昏君”本君在内心疯狂摇头澄清:不是,不是,真不是。

亏他还相信苟旺的思路能正常一回,终究是太天真了!

“呃,您们二位——”沈红芍端着两只热气腾腾的大碗,站在水晶琉璃的柜面后,露出了和云霓狐狸类似的那种尴尬中又不失八卦的表情。

苟旺光顾着和张兄弟分享大秘密,完全没察觉到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站在那里的。还有,她究竟是只听到了“行宫”,听到了“小情人”,还是不该听的全听到了。

沈红芍心很累。

“不许污蔑君上”这句话,她今天已经说倦了。

更让她心累的是,明明被当面骂作“昏君”,明明被质疑私生活不检点,君上面上却一点儿都不生气的样子,反而要在这狗刺客的身边,竭力保持着温柔包容的笑容。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国之君的大度、一国之君的宽容吗?简直熟练得让她心疼。

“砰!”

往日里说话都怯生生的沈红芍,化心疼为手腕上的力量,将比脸盆还大的海碗“哐”地砸在了苟旺面前。碗里一眼望去,尽是绿油油的一片,葱段都仿佛堆成了小山,以至于完全看不到面在何处,汤在何处。

苟旺有理由怀疑,这是沈老板开发的新菜色:三斤葱,不要面。

而张长恭的那碗,面条筋道,汤汁浓白,极薄的鱼片像雪花般一层累着一层,如冰山雪原般晶莹剔透。就连浮在汤面上的油滴,都绽开了朵朵快乐的小花。

苟旺顿时萎了:“张兄弟,为什么同样是面,我们俩的连颜色都不一样?”

“可能……是因为我长得好看?”张长恭开玩笑地答了一句。

“那倒也是。”苟旺居然没有听出来语气里的调笑,而是诚实地点点头,算是肯定了他家张兄弟的美貌。

“噗!”张长恭哭笑不得,斟酌了一下,委婉地问道,“苟兄,你以往征战天下的时候,说话也这么可爱吗?”

“可爱?”苟旺纳闷了,“本王实话实说而已。不会吧不会吧,张兄弟,难道以前没有人夸过你长得好看?”

“不不不,其实我们都——”沈红芍话插到一半,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羞愤地低下头,几乎快将掌心的小抹布搓出了火星子。

“就是!我张兄弟人长得好看,家里有钱,脾气又好。”苟旺刚和沈红芍就夸夸张长恭这件事上达成统一战线,神奇的脑回路又重新接回了刚才的话题,“沈老板你明明很有眼光,却宁愿躲在这破行宫里给那昏君当小情人,真是猪胎暗结!”

张长恭扶额:“……呃……苟兄,你想说的,是明珠暗投吧?”

苟旺:“差不多!反正你懂我的意思!”

“明珠暗投”四个字从张长恭口中说出来,好似戳中了沈红芍最柔软的那一块心事。她再次向张长恭深深行了一个福礼,叹了口气,对苟旺说道:“狗大侠,红芍不愿因自己而有辱君上的清名。这里确实不是什么行宫,而是一家珠宝铺子。曾经属于我那前夫,如今属于我。也是我,前段时间亲自把店里的各式珠宝全送去了当铺,从此不愿再多看它们一眼。”

“几年来,钱家珠铺在梵那城中,也算小有名气。因为这里卖的却不是寻常的金银翡翠,而是一种魔界罕见的珍宝——玉髓珠。”

言毕,沈红芍微张双唇,掌心里凭空出现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光团。吐息之间,光团越来越大,越来越圆润,苟旺清楚地闻到了一股绯鱼汤面都掩盖不住的水腥气,让人仿佛坠进了幽深不见天光的河底,黏腻的石苔和连片的细藻擦过**的肌肤,头顶有银色的鱼群游过。

而光晕散尽,留在沈红芍掌心的是一颗流光溢彩的宝珠,只是底部沾染了几丝浅粉色的血迹。

她说:“这就是玉髓珠,乃是精血与魔气所化。平时孕育在红芍体内,每三个月只能产出一颗。”

苟旺讶然:这姑娘原来是个蚌,怪不得胆子这么小,一见到他就跑!

而他一直闻到的水腥气,并非来自厨房里的鱼,或者墙角的霉斑。原来,源头就在沈红芍身上。

这魔界,还就真什么品种都有!苟旺第一次觉得自己作为一只狗精,已经是十分正常的存在了。

张长恭问:“沈老板,听说你和前夫,曾经很是恩爱?”

“是的,曾经。”虽然是肯定句,但沈红芍刻意强调了后面这两个字,“很久很久之前,我是他从千里之外的镜魄湖边救回来的,他夸我好看、贤惠,说会一辈子对我好。不过,这一切都是在他知道……我能生出玉髓珠之前。”

见苟旺困惑的神情,她解释道:“一颗品质上好的玉髓珠,在梵那城能卖十万两银子。”

乡下来的土狗子震惊了,脱口而出:“卧槽,一颗一个卫丞相!”

如果卫汐汐在场,肯定要拿铁剑敲苟旺的狗头,再翻着白眼骂一句:“妈的,智障。你再骂?”

苟旺思考了一下,还是想不明白:“你既然能变出这种大宝贝,他不是应该对你更加百倍千倍的好吗?”

沈红芍咬唇不答。

张长恭淡淡地说道:“确实,物以稀为贵。可稀到一定程度,品相也就不那么重要了。魔界本来就不适合玉髓蚌生存,千年以来,能继承这种粉色蚌血的更是少之又少。于是,即使一颗品相不那么好的珠子,也能卖五六万两银子。”

张长恭问苟旺:“孕育一颗上品的玉髓珠,最少需要三个月,能卖十万两。而一颗下品的玉髓珠,最快只需要一个月,却也能卖五万两。如果苟兄是珠铺的商人,会怎么选呢?”

“啊这……”苟旺两手一摊,掰着手指算了半天,也算不清楚里面的门道,气得闷了一大口绿葱,“本王又不当商人,本王是要拯救天下苍生的人,才不会在乎这点儿小钱!”

张长恭笑道:“是是是,苟兄不在乎。可惜啊,这世上,就是有人会因为这点儿小钱,而去生生伤害自己最亲的人。”

“一开始,他是没有打我的。”沈红芍低低地说,“他只是很生气,但生完气了又会来哄我,说一切都是为了我好。多生几颗珠子,多做一点儿珠宝首饰,多卖些钱,我们才能住上大房子,过上好日子。”

“那一天,我以为他只是太想对我好了,才心急动了手。我在这里不认识什么别的人,只好自己躲起来偷偷哭,哭完了,就发现他已经做好了一桌子我最喜欢的菜,又对我笑了。”

她紧锁眉头摇摇头,像是想把什么从记忆里甩出去:“但我真的很疼,每一颗玉髓珠都是从我的血脉里抽出来的。好像一个大池子,你得拼命把里面的鱼和水挤干净,再拼命去找别的水把它灌满。”

“过了很久很久,我真的找不到别的水了,我快要枯死了。几个月前,实在没有办法,我才好不容易找人向王宫递了谏言书,只是想问问君上,我到底该怎么办?”沈红芍饱含泪光地看了张长恭一眼,“结果,君上告诉我,他立马派人去查了那个人的账目。原来,我的前夫早就买了很多大房子,有了我们俩足够过好日子的钱,只是故意不让我知道罢了。”

“玉髓珠的真正价格,也是君上亲口告诉我的。君上说,从这钱家珠铺生出来的一切,本来就该有我的一半。”

沈红芍擦去两道泪痕,继续语带落寞地说道:“可我的前夫还是继续缠着我,他说他真心爱我,只是一时间钱迷心窍,犯了点儿错。红芍又没了主意,才在昨夜进攻,请魔君为我们裁定。”

“君上亲口判了我们和离,再不许他争辩一个字,也不许他来纠缠我,否则就让影卫直接捉拿他下棘狱。好多年过去了,我才觉得自己真正解脱了。我的池子和鱼,又是我自己的了。”她含泪笑道,“不好意思,昨天实在太激动,才哭个不停,给君上丢人了。红芍谢谢君上,还我公道。”

“啊???”

苟旺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个剧情。原来沈红芍说的“还我公道”,不是让别人帮她干掉昏君,替天行道,而是谢谢那昏君从贪心的丈夫手中救了她,把她等了好几年的公道,通通还给了她。

不对,如果真相是这么一回事儿,好像自己也不该叫那人“昏君”了,好像自己错怪那人了。

苟旺凑到张长恭耳边,悄咪咪地问:“张兄弟,她说的君上,跟你说的荒**无度、酒池肉林的昏君,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张长恭刚品尝完一块鲜美的绯鱼片,优雅地搁下筷子,笑道:“也许是误传?哎呀,苟兄,我一个纨绔子弟,又不是什么当朝大员、三公九斤。偶尔打听到一点儿宫里的八卦,误传消息也是很正常的事儿吧?”

苟旺一脸黑线:“大内总管,你这叫误传八卦?你这是谎报军情好吗?”

见苟旺有点儿小生气,张长恭立马使出秘技之装可怜,嘤嘤叹息道:“苟兄说得没错——在下不该道听途说,不该随便轻信影甲那个在宫里当差的亲戚,还拿这种不靠谱的八卦来扰乱苟兄的视听。”

苟旺恍然大悟,怒道:“本王就说怎么如此不靠谱,原来这一切都是影甲的错。”

张长恭笑眯眯地点头:“正是如此,大王英明!”

“唧唧唧!”

他们的头顶传来一阵凄厉的鸟叫,紧接着是碎瓦滚落地面的脆响。

好像是什么巨大的鸟儿一时脚滑,扑通一下从屋顶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