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地方……可以找到未来的千军万马?
还在气头上的张长恭忍不住停下脚步,犹豫地望向狂奔过来的苟旺,不禁怀疑他即将要自己带他去的是魔族的军营。
如果傻狗子跑去那儿,在诸位极品暴躁老哥们的跟前大喊要带头造反、干掉魔君,会不会被打死另当别论,但这出“昏庸魔君妖狗妃”的戏码就注定要露馅儿了。
张长恭轻叹一口气,他可不想在一帮子下属面前,被狗子亲切地关怀自己到底“行不行”。
不可以,必须找个借口忽悠过去!
不料,苟旺却喘着大气率先问他道:“张兄弟,这城里可有专门供穷人居住的地方?”
张长恭一时间跟不上这脱缰野狗一样的脑回路,不假思索地答道:“梵那城里大型的流民村一共有两处。一处在城西北的老街,里头大多是无家可归的乞丐、四处躲债的赌徒和其他三教九流之辈;另一处在城东门外,住的多是因缺粮、瘟疫逃难到这里,等待朝廷安置的流民。”
“咦?”苟旺听到张兄弟这滔滔不绝的一大段话,登时愣住了。
他的张兄弟难道不是个锦衣玉食的纨绔子弟吗?
这知道的是不是太多了点儿?
苟旺是一个什么想法都往脸上写、还恨不得用最大字号的耿直boy。张长恭立刻读懂了他面上的惊讶,斜睨着桃花眼笑道:“苟兄,在下虽然不常出门,可影甲却是城里游手好闲中出了名的。这些都是他前几日乱逛完,回家当故事告诉我的,我不过恰好记得罢了。”
苟旺的思路果然被拐跑了,皱着眉头叹道:“张兄弟,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心太软!身为本王的内人,怎么能容许下属如此胡闹,白拿俸禄,这叫御下无道!”
张长恭笑得更开心了:“苟兄说的是~我回去就好好教训影甲。”
他又缓缓地眨眨眼,竟将轮廓柔美的眼睛眨出了几丝天真懵懂的意味:“不过,苟兄为何想去流民村呢?这贫民聚居之地,百姓可勉强求个温饱,却少有人习武或读书,怕是找不到苟兄想要的兵马吧?”
苟旺十分自来熟地搂过张长恭的肩膀,终于将刚才的一点儿疑虑丢了个干净:“嗐,你果然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少爷,不懂穷人家的心思!”
“哦?愿闻其详。”
张长恭不动声色地捏住了他的指尖,防止狗子又一时兴起,一巴掌拍上他这文弱书生的身板儿。
苟旺却完全没发现自己的手已经在危险的边缘来回试探,他抬头直视正午的太阳,眼睛里燃起了熊熊的泪光。
“其实,本王早在收了丞相和将军之前,就已经在人界的墨骨山上搭起了一个无比威风的建国基地。里面足有上百个人才,都是本王从附近的几个村子招揽来的。张兄弟,你以为他们为什么愿意抛下家人,追随本王上山开荒?”
“还不是因为人界没有一位好的君主,村子里的穷人们全都吃了上顿没下顿!所以,既然都惨成这样了,还不如跟着本王一起搏一搏前程。毕竟只有本王不论出身高低,愿意给他们三公九斤的官位。会做饭的进御膳房,会看病的去御医院,每个人都有好的去处。等以后国库里有了金银财宝,本王也一定会让天下百姓见者有份的!”
如果卫汐汐听到这段屁话,肯定要跳起来暴捶苟旺的脑壳,最好再带上景麟给狗子来个全身筋骨SPA。
毛线!人家村民小日子过得好好的,分明是你这傻狗扛着大柴刀,把他们一个个逼上山的!
那山上的老中医为了不当你的御医,还对本姑娘无情地下了一通泻药!
张长恭可算是听明白了,苟旺招揽穷人就靠两个字:画饼。
他微微一笑。
不愧是立志要当君王的人,从这一点儿上来说,非常适合。
苟旺回忆完辉煌的往事,一把握紧张长恭的五指,泪汪汪地大喊:“本王穷过,所以本王太清楚了!”
“嘶!”张长恭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苟旺的狗爪子,无奈地说,“苟兄,虽然但是,在下建议你把‘过’字去掉。”
“你不懂!你和将军这种天生有钱之人,根本不懂!”
苟旺嗷呜道:“当年本王仅仅凭着一筐珍藏三年的老苞谷,就打下了墨骨山。如今本王有钱了,靠这足足二两银子,一定能招到大批兵马,占领梵那城!”
张长恭好心地提醒道:“呃,可你现在只有一两了。”
苟旺:“?”
他立刻松开张长恭的手指,在胸前七翻八找了一会儿,才掏出了贴身藏着的银子,果然比先前缩水了一半。
从离开钱家珠铺起,苟旺就在认真地琢磨魔君到底行不行这个天大的难题,根本没关心张长恭到底给了沈红芍多少银两。
苟旺快落泪了:“张兄弟,那沈老板光靠三斤葱,就这么要了我一两银子???”
“你们梵那城的物价这么玄幻的吗!!!”
张长恭答:“葱当然不值这个价钱,但那条新鲜的绯鱼可不便宜。”
他无辜地眨眨眼,语气软得像他身上白锦袍裁口处的丝绒,在风里轻轻摇**:“苟兄,我这么花你的钱,你不会生气吧?”
苟旺:“……”
苟旺虽然心在滴血,但还是努力安慰自己道,算了算了,这可是他自家的大内总管。
爹不爱,家不要,唯一的下属影甲又那么离谱。
不像自己,只会心疼兄弟。
虽然一碗面的工夫就痛失了一半建国资金,苟旺依然豪迈地一挥狗爪,拉过张长恭的袖子,兴奋地喊道:“张兄弟,走,咱们去城东门外!”
魔君的鎏金皇宫和云霓狐狸租房子的商业街都在整座梵那城的正中,沈红芍家的铺子虽然偏了一些,但也没出中心城区的范围。苟旺和张长恭从这里出发去往城东门,横穿了小半座城池,花了几乎整整一个下午。
单论大小,梵那城完全不输人界的临渊城。张长恭一路上走得悠闲,手上的折扇摇出万千风姿,笑眯眯地指着各处街景,与苟旺说起拐角那家的生煎包馅儿一半是荔羊肉、一半是荧鳞虾,东边书院半个月前塌了堵内墙,正在找人重砌。甚至连哪户人家新生了三胎,为了孩子的姓氏闹到了王宫门口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他都能讲出个前因后果,尺短寸长。
“生煎包就该多放肉,肉多了什么都好吃!”
“砌墙师傅的手艺不错,等本王夺了昏君的王位,就找他来翻修王宫!”
“这有什么好吵的?本王宣旨——谁生的就跟谁姓!”
苟旺一边语速飞快地评点,一边暗暗赞叹。他家张兄弟虽然是个人美心软又好骗的纨绔子弟,但似乎这城里发生的每一件事,他没有不知道的。哪怕这些都是影甲闲逛完回家告诉他的,也绝不是偶尔一次的“恰好记得”,而是心思细腻,外加记忆力惊人。
本王的眼光从来不会出错,张兄弟果然天生是当大内总管的料!苟旺心里满意极了。
毕竟,苟旺忘了自己在哪本捡来的古书上看到过,所谓的大内总管,就是整个朝廷的管家。不仅要照料君王的衣食住行,还得把百官们递上来的奏折整理清楚,分门别类。而国君只需要躺在龙椅上听他细细道来,一一汇报,偶尔点头或摇头,顺手盖个章就行了。
妙啊!等抢了这梵那城当王都,再想办法把丞相他们接来。从今以后丞相和将军主外,张兄弟主内,一统天下,拯救苍生,都通通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苟旺兴奋地搓起了手手,已经脑补起自己身穿龙袍、号令群臣的威风模样。那时候,他会每天捧着一块比板砖还结实的玉玺,对着鎏金王宫地砖上摊开的几百封奏折,一溜烟盖下殷红的大章。而张长恭则一身广袖玉袍,站在他身边,温声细语地说着些什么……
苟旺的思绪飘远了,被独自留在原地的张长恭纳闷了,唤道:“……苟兄?”
苟旺不回答他,也不继续走。张长恭笑道:“抱歉,一时间嘴碎,说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苟兄想必是听烦了吧?”
“张兄弟,”苟旺突然嗓音低沉地问他,“你看到了吗?”
“看,看到什么?”
“你看看周围,这街、这楼、这城池,多好啊。”
张长恭不明白狗子又突发了什么妄想病,只能点点头配合道:“嗯,是挺好的。”
“好就对了。”
苟旺大踏步向前迈出三步,在大街正中立定,张开双臂,随后蓦地回首。略微偏西的日头洒下金红的光晖,他的身形早已具备了青年的挺拔,面庞却还带着几分少年的稚嫩。
苟旺的发丝浓密又柔软,脸颊上细小的绒毛、鼻尖沁出的汗珠、浑身热腾腾的傻气,种种细微之处在张长恭眼中都清晰可见。
他拥抱了太阳,太阳也拥抱了他。
张长恭突然很想躲。
躲开这毫无恶意,却又毫不遮掩的眼神。
苟旺轻快的嗓音搭着晚风传来:“张兄弟,以后这里就是本王和你一起打下的江山。”
张长恭:“……”
张长恭:“?”
张长恭:“???”
我连拒绝的一百零八种姿势都想好了,你就给我听这个?
苟旺自认为已经许下了狗生中分量最重的诺言,满足地蹦跶回张长恭身边,疑惑道:“怎么了,张兄弟?你看起来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君无戏言!相信我,不论本王以后有了多少别的功臣,我的江山都有你一份!”
……哦?你还要有别的功臣?
张长恭拼命地摇动折扇,企图给莫名其妙窜上来的心头火来个物理降温:“开心,我开心极了!当年万里觅封侯,苟兄好志向!梵那城的东门就在前面不远,不如你先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