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遊戲,隻有我能夠開掛

第93章 我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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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犯罪嫌疑人,就有點兒不對。

可段遇盡管是開了音量放大外掛的,還是扯著喉嚨吼的,情緒激動之下,一時間沒有掌握好尺度,結果這會兒開口的聲音完全是嘶啞的。

就算恢複了一會兒,好似傷到了嗓子,一時半會兒恢複不到先前的聲音。

叫的是破喉嚨。

結果還把自己的喉嚨給叫破了。

而他的雙手,也被製住了,根本無法掏出手機來證明電話是他所打的。

門打開,窗打開。

隱隱約約他聽到了有警鳴的聲音,這裏是四樓,他也正好可以看見夜色裏,有閃爍著的藍紅燈光。

不行啊。

這要是自己被帶出去,就算還在一個嫌疑人的狀態,後麵是可以說清楚的一個狀況下。

都有可能讓自己陷入一個不好的名聲當中。

自己倒是沒什麽,

幾乎與這些鄰居沒什麽交集。

可父母不一樣。

會讓他們擔心。

被亂議論。

而,造謠一張嘴,小喇叭一個接一個的傳,會直接影響到他們家在小區裏麵的名聲。

自己可以受到指指點點。

樂觀一點,可以賺討厭能不是?

但他們的父母可是老實人。

一輩子勤勤懇懇,有一次,老媽因為坐輕軌的時候,腰痛,把自己的背包放在了靠背後麵,用來抵著腰,結果被另外一個自以為是的人說成是小偷,愣是讓她回來鬱悶了一個星期的時間,那一個星期都在為此事鬱鬱寡歡,休息不好。

那個時候,自己什麽都做不了。

也找不到那個人。

茫茫人海,他找不到。

找到了那個人,又該如何像她證明?

對於一心隻用自己的印象,擅於恰前去尾者,他們隻會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

就算解釋清楚了,當時在場的其他聽信了她話的見證者又要如何找?

而自己老媽也因此難受的那一段兒創傷,能夠彌補麽?

有些時候,或許無心,也認為沒什麽大不了的舉動,卻極有可能造成他人的困擾,會持續很久很久無法很快走出來的困擾。

傷口或許會愈合。

但,會留下一些與正常皮膚不太相同的痕跡,需要花很長很長很長的時間才能將此變得看不出來。

並不是自己的錯。

卻要讓自己,與自己的父母來承擔,這顯然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情。

段遇不會容許這種事情發生。

也不能讓這種事情發生。

可是他,要怎麽做呢?

在不能開口說話,手也被困住的前提下?

激烈反抗,肯定是不行的。

本來沒問題,反抗,會讓自己出現問題。

而且,那倆人,會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麽。

尤其是,他目前還並不能確認,先前由自己所發出去的聲波,是否真將倆人給擊傻了的前提下?

萬一,這倆人傻掉了。

沒法進行審理。

是不是衝動了一點兒?

段遇對自己行為的正確性開始了自我懷疑。

攝像機,隻要攝像機裏出現了變態男甲的影像,哪怕是聲音,都能判定變態男甲的嫌疑。

再調出小區影像,通過背影,是能夠判斷出自己是被兩人給劫持過來的。

但,這都要時間。

並且得先入為主的知道自己不是罪犯,有為自己辨明自己沒問題作為先決條件在裏麵才行。

若從一開始,就要判定自己是有問題,不去做這些調查就找糟糕了。

而且,就算回去調查,也需要時間,會是在把自己帶回去以後。

這與自己並不想被帶回去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

本身自己就沒問題,就是受害者,不能再被輿論造就成近一步的受害者。

可攝像機,被自己震壞了,裏麵的內存卡應該是好的。

目前這屋子裏麵沒有可用的屏幕。

帶回去確認,結果一樣,先得把自己帶回去。

忽然,他看向了變態男甲,變態男乙。

自己爭辯,因為嗓子的緣故,不好說話,掙紮,會被更當成是有嫌疑。

那麽,如何才能作為一名受害者,光是讓人看,就能判定自己為受害者呢?

原來是自己沒有受害者所該有的模樣。

表現得過於鎮定了。

所以,即便是自己身上有傷,看上去比較狼狽。

但那倆人,看上去比自己更加的狼狽。

如此一對比,自然是無法突出自己受害者的身份。

要做點兒什麽?

是哭?

不行。

有點兒假了,要哭,應該在警察叔叔們到來前,就開始哭,這會兒,這個點才開始,會有一點奇奇怪怪。

再說了,幹嘛要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呢。

就算有科學依據說,適當的哭一哭,能夠有效釋放身體裏的某種壓抑。是對身體的一種調解。

但是吧。

不想哭。

而且,這倆人耽誤了自己的時間。

還讓自己受了罪。

可不能白白的便宜了他們。

自己還得想要確認一下這兩人,到底是不是已經真的傻掉了。

如果說這十個討厭能的音量增大,可以讓他練就能將人給崩成傻子的獅吼功,自己這不就相當於有了一樣功夫傍身麽?

獅吼功誒。

這也可以算是一項相當不錯的能力了吧。

他得先確認一下。

在警察將他們三人同時當成嫌疑人,先後壓在一起往門口走去時,段遇忽然往前猛地踹了一腳。

那一腳,是前麵變態男乙的襠部。

緊接著,又是向著變態男甲的襠部猛地一踹。

兩人本來就依舊處於一種很懵的狀態,耳朵嗡嗡的有點兒發疼,身上也是。

但畢竟不是直接著力到他們身上的無禮攻擊,在疼痛的感覺上,又還是往要害來的,措不及防的同時,是撕心裂肺的痛苦。

然後,是恍然醒悟。

從被“獅吼”之下的清醒,逐漸恢複意識。

隻是還沒等兩人清醒時,看到警察做點兒什麽前,段遇的一腳又一腳接連而至。

如果是逃跑。

警察一定會采取強硬的手段。

突然起來的這種襲擊,還是向著要害部位來著的,帶著一種正義的感情成分在。

他們采取了製止不及時的態度。

警察,是不能私自動用暴力的,尤其是在犯罪嫌疑人沒有抵抗的情況下,執法者,必須知法懂法尊法才能執法。

但他們對於類似這種變態,是深惡痛絕的,見多了做出毀了人一生行為後,犯罪嫌疑人卻並沒有獲得太多應有的罪惡。

尤其是他們在牆上見到了那一份精神鑒定報告時,更是氣憤。

真正的精神病人,會將自己的鑒定報告,非常明顯的掛在顯眼位置麽?

在明確知道有免死金牌的情況下,所以才如此這般的肆無忌憚。

即使,從情感上,他們是這樣判斷。

也認定變態男甲,變態男乙,應該是故意在拿精神問題做掩飾。

可在講法律依據,講證據的情況下,如果鑒定他們真是精神有問題,也隻能送他們去進行精神治療,不能與正常人一概而論。

而段遇的這突然一手,是衝著兩人要害去的。

不明確段遇到底是受害者,或者也是嫌疑人,就算是嫌疑人,看著他們狗咬狗,也是極好的。

這頂多隻能算是一個阻止不及時。

又不是他們動的手。

“徹底廢了最好。”

有一名比較年輕的警員直接道出了聲來。

踏!

踏!

討厭能:加零點一。

討厭能:加零點一。

踏!

踏!

討厭能:加零點二五。

討厭能:加零點二五。

還敢罵我?廢了你們!

踏踏!

踏踏!

討厭能:加零點四四。

討厭能:加零點四四。

都怪這倆變態,好不容易積累的討厭能。

在他倆身上消耗了二十個點。

是真的不值當。

想到這裏,他換了幾個地方踩。

某些地方,很脆弱,可以踩痛,不能踩過。

他當然知道為什麽沒有人上來攔他。

可他也知道,就算自己是受害者,這對犯罪者實施了過當防衛,造成了對方的致殘情況,尤其是在警察已經當場,自己的安全危機算起來是解除的情況下,先不說要為此付出的其它代價,賠錢總是要的吧?

把握好度,讓對方痛,隻受皮外傷,不要因為自己的踩踏受需要花很多錢治療的傷,賺回一些討厭能,多少彌補一點兒損失。

“嗡嗡。”

有手機震動的聲音響起。

段遇忙看過去,那不就是自己被收繳的手機麽。

再一看到那名叫徐藝丹秋的女警花正在拿著她的手機,似乎是在撥打電話,這是一個可以證明自己身份的好機會。

忙趁著沒人攔自己的空隙,去抓起了自己的手機,來到徐藝丹秋麵前,沒有靠的太近,有那麽兩米安全距離,以防被誤會,再被采取強硬措施。

將手機拿給徐藝丹秋看,用嘶啞的聲音、手勢比劃了一下。

然後掛掉電話。

接著,當著她的麵兒,用數字秘密,解開手機。

“這並不能證明你就是報警的那個人,你隻能證明你知道這一台手機的密碼。”

徐藝丹秋拋出了一個問題,光憑這個,並不能證明段遇就是打電話的人,不能證明他就是受害者。

聲音,不對。

漏洞,可以有。

段遇不說話了,他得省著嗓子慢慢恢複。

打開手機,編輯短信,發給了徐藝丹秋:

所以,剩下的需要你們去證明。

小區有監控,可以先去調一下,不著急帶我出去,確定好了,再帶。

在你們看來可能是一個遵循程序的正常的流程,卻會給我以及我的家人生活帶去極大困擾。我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本身就已經承受了恐懼,不想再被輿論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