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楚歌進步記(1-2)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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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楚歌和田小曼不聲不響地離了婚,極度空虛和痛苦的情況下他去找楊燕,結果卻遭到冷遇。邢好逑出事被調查撤職,胡光軍表麵上讓陳楚歌參加副刊部主任的民主競選,其實早就內定了新聞部的李濤……

斥責女人為禍水,是輸不起的男人,而忽視女人,當其為玩物,則是贏不了的男人。

陳楚歌想人和人是不同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高尚也罷,低俗也罷,無恥也罷,誰都不能拿自己的道德標準去衡量他人。或許在孫梅的眼裏,自己是聖人;在楊燕的眼裏,自己是怪物;在田小曼的眼裏,自己是傻子,頂多也就是個跑龍套的,她和甘小劍之間才是至死不渝的偉大愛情。

曆史就是一麵最好的鏡子,許多被標榜為烈女的在今人的眼裏視她們為統治者獻祭的犧牲品,反而**如潘金蓮之類的成了如今許多男人的最愛。烈女與**誰能看到自己的來世,誰能兌現今生的得失利弊?史書上的表彰與譴責不過是用五百年前的手搔一千年後的大腿,毫無實際意義。

陳楚歌輸了,一敗塗地;甘小劍贏了,盆滿缽滿。

陳楚歌人還沒到村裏,田小曼的電話就追來了,讓他馬上回家有事商量。陳楚歌說沒什麽可商量的,你自己看著辦吧,到時我簽字就行。

田小曼在那頭似乎跳了起來:“你說什麽,你要跟我離婚?陳楚歌,我是做得不對,但你也不是什麽好鳥?你別以為你和孫梅、楊燕還有那個狐狸精宋佳的事我不知道,咱們都是一樣的人。”

陳楚歌嗤之以鼻:“我可跟你不同。”

“也算是吧,你是精神上出軌,但精神上的出軌比身體上的出軌更嚴重、更可怕。我隻是因為生理需求控製不了的一時欲念,是一種不忠行為,畢竟人都會做錯事,事情過去了也就過去了。但你就無藥可治,是一種靈魂的徹底背叛,發自內心,根植骨髓。當著我的麵說愛我,腦子裏卻在想著別人,挽著我的手上街,心裏卻幻想著另外一個人,甚至在和我**時,也默念著別人,那更讓人難以接受,這種打擊才是致命的。試想,與一個頭腦裏整天裝著另外女人的丈夫生活,該是怎樣的一種心情。你能理解我心中的感受嗎?我們憑什麽要白天同吃一鍋飯,晚上同睡一張床?是因為婚姻,我可不想它破裂。”田小曼振振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