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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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一束月光灑進,一個**的身子映入了我的眼簾,她嘻嘻地笑著說,原來你的門虛掩著?

一晃10多天過去了,火火始終沒有找過我,我想她恐怕是被我傷透了心,再也不會原諒我了。

人就是這麽怪,發火的時候,隻圖一時的痛快,不顧別人的感受,想控製也控製不了,“嗵嗵嗵”地發完了,事後冷靜下來,卻後悔得直想抽自己嘴巴,此刻的我就是這樣。我明明知道火火是愛我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為了維係那個“家”,可是,我為什麽就那麽衝動?經過長久的自我反省,我越來越覺得自己不是個東西。往好了說,我是個理想化的人,心裏容不得半點塵埃。我愛火火,愛得深刻,也愛得自私,我視她為一件精美的藝術品,視她為我心中的至潔至純,我無法忍受來自任何一方對她的玷汙;往壞了說,我是一個自私、狹隘、心底齷齪,性格暴戾的小人。

剛認識火火的時候,她說我跟別人不一樣,現在仔細想想,果然有好多地方跟別人不一樣,比如,我是一個不切實際的人,總愛用色彩來審視我所目及的一切,愛用幻想來代替現實,常常弄得自己神魂顛倒,遊離於現實與夢想之間;比如,我常常能從夢中笑醒,錯把夢境當現實,醒來後還要繼續大笑一陣,睡下後接著往下做夢;比如,我從不穿西裝,從不打領帶,我覺得那樣會束縛我的身體,更嚴重的是會束縛我藝術的想像;比如,我喜歡留長發,我的頭發以捋到腦後抓滿一把為標準,太長了我的頭就開始發沉,太短了就像傻子一樣失去了靈感;再比如,我好激動,一首傷感的歌就可以使我淚流滿麵,泣不成聲……

現在,這樣一個德行的我,又情不自禁地搭上了去市內的中巴,我要去找她,哪怕遠遠地看她一眼,也能使我的心靈得到些許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