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越书明与杜娇蕊因为是新婚,两个单位特意为他们提前批准了一周的春节假期。于是,越书明便赶在小年这天,带着娇妻杜娇蕊回到自己出生长大的高庙村,既是荣归故里也算是回家小度蜜月。至少,村里人并不知晓两人婚礼上的风云突变。
公公在婚礼上带着小叔子的提前离开,这让杜娇蕊很是介怀,她特意置办好了年货,也算是变相地向公公赔礼道歉。
在返往广博县城的长途汽车上,越书明和杜娇蕊几乎无话可说,这让两人回乡的旅途变得极为漫长。不仅如此,杜娇蕊发现丈夫除了**,几乎与自己也是无话可说。并且,每次**都进行得公事公办,越书明像是一头泄欲的公兽,而自己就如同一个出卖肉体的妓女,这让杜娇蕊从心底感觉到羞愤交加。
眼下,杜娇蕊望向坐在车窗边,正在浏览着沿路风光的丈夫,试图没话找话地讨好道:“书明,我爸爸给你父亲准备了一件很别致的礼物,你想看看吗?”说话的同时,杜娇蕊提了提手边的那只年货袋。
然而,越书明却是显得兴味索然:“既然是送给我父亲的,就留给他一份惊喜吧!”
“怎么?”杜娇蕊终于按捺不住了:“你还在生我表姐的气呀?是不是公公在我们婚宴上提前离开,也是因为这个——”
“你放心!”越书明从窗外收回了目光,这才望向自己的妻子,露出一脸假意的笑容,握了握杜娇蕊的手道:“我父亲其实挺喜欢你的,特别是你第一次去他的学校。”但那都已经是早在三年前的事情了。
然而,这是令杜娇蕊最担心的往事,当年与越书明的父亲第一次见面,自己表现得乖巧可人,自是博得长辈的欢心;但眼下,表姐在两人婚礼现场所上演的那出闹剧,外界多半已认定她正是那个介入越书明与赵美云情感纠葛的第三者,与其之前善意乖巧的印象相去甚远,难免会担心引起公公的任何反感。
“但在婚礼上,我表姐大闹了一场,肯定让你父亲觉得颜面尽失吧?”
“别想那么多了!”越书明装出一副玩笑的口吻道:“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杜娇蕊最讨厌别人说她“丑”,但由于自觉矮了对方一头,便不再有丝毫的争辩,恐惹来越书明的不快。
中午赶到了广博县,又坐了三个小时的农用车,两人终于返回到了高庙村。越书明带着杜娇蕊走过村头的那棵盘根错节、华盖遮天的大榕树时,从树缝间可望见天边散来的落日余晖。也不知道这棵大榕树站在这里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见证并守护着这座村子的兴衰荣辱,以及正在迈向车轮滚滚的无限未来。
整个村落盘绕山巅,由于是这附近村群的尽头,更因其海拔最高、山上座落有一爿观音庙,所以得名为高庙村。那庙宇少说也有数百年的历史,观风望水,呼山啸林,顺耳清眸,可以说坐拥着至上的风水宝地。但那庙宇就一搁堂间,正面贴墙的那尊佛祖泥塑恰是观世音菩萨,正慈眉善目地盘坐于莲花宝座之上。不仅其表面的金箔与彩绘基本脱落,佛像的内胎也已经大块地斑驳掉落,似乎经雨水一泡,早已是一滩烂泥。
村口不见有半条人影,却是徘徊着一只半大的土狗,毛色油光水滑,长势十分良好。那只畜生似乎认得杜娇蕊,因瞧见两人朝村口走来,便摇头摆尾地跑了过来,缠着杜娇蕊一个劲地撒欢。
“啊!这是我送给你的那只小土狗吧?”杜娇蕊先是一惊,以为那狗要咬她,慌忙一躲;随即,便认出了这只大黄狗,俯下身子抚顺着皮毛,兴奋地扬起脑袋问丈夫道:“都已经长这么大了?!”
“是啊!”越书明也是感慨万千:“都长这么大了。”
越家大儿子将这只小土狗带回家,也是有将近一年没见面了,没想到已经长得如此壮实。尽管毛色比起小时候变浅了些,但精神雄壮英武,仿佛一只狗勇士。
“你给它起名字了吗?它叫什么?”杜娇蕊仿佛见到老熟人般,双手抓摸狗脖子又挠又捏,那只小畜生趴在地上使劲撒欢。
“阿黄!”远处飘来了一撮极其细微而轻柔的呼唤。弟弟越书华站在不远处的大榕树下,眼见两人正望向自己,缺氧的面色先是一红,便哆嗦着牙齿,重复了一遍道:“它叫阿黄!”
“阿黄?”杜娇蕊落落大方地走了过去,摸了摸小叔子的头发:“很直观的名字呢!”
这还了得!越书华羞面色一路红到了脖根处,引得杜娇蕊愈加肆无忌惮地放声笑:“你弟弟还真是很害羞呢!”
很快,越书明领着新媳妇回乡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高庙村。
这天正好是小年夜,因又被称作祭灶节,南方的人们习惯于全家欢欢喜喜地围聚在一起吃火锅。当时,各家各户正围聚在炉灶前吃小年饭,院子外传来热闹喧阗的敲锣打鼓声:“越家大儿子领着漂亮的新婚媳妇回家了!”
早就听说越家儿媳是一个演员,于是,大家便你争我抢地跑去看热闹:大人们端着饭碗跑出家门,老者杵着拐杖即使腿脚不便也要前往凑热闹,小孩子裹着开裆裤挤进人群。一时间,各家各户传来锅碗瓢盆的破碎声、爹娘的厉声严斥以及棍子仗责声、孩子们呜咿哇啦的哭泣声……弄得整个村子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杜娇蕊没料到自己的出现竟是带来如此巨大的轰动效应,自是掩嘴欢喜地巧笑,心中**漾着满足之情。看来,她杜娇蕊还是相当具有风情魅力的。
阿黄就像是一个孩子似的,正围绕着杜娇蕊欢腾撒娇。越书明不明白这畜生的狗脑袋是咋长的。当初,杜娇蕊将这只小土狗从大西北的农村带回来时,还相当于是一只狗婴儿;但眼下,它不仅能一眼认出曾经的主人,居然还一点都不认生,真是狗东西里面聪明的家伙。想必,这就是美女效应吧?就连动物都知道亲近长相甜美的人类异性。
与此同时,村里的沈医生一家四口也正在准备着吃晚饭。其实,说是四口人可能不大准确,沈医生的妻子——秦秀珠的身材日渐臃肿,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小家伙,预产期是在这一年的七月。目前,沈家夫妇俩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名叫沈平凡,还未满十岁;小儿子名叫沈平治,春节过后,天气转暖,就该年满七岁了。
此时此刻,妻子正在厨房里炸酥肉,沈暮风走到炉灶旁帮忙:“看你热得满头大汗,坐下来休息会儿吧?”说话的同时,沈医生拖来了一只小板凳,搀扶着妻子坐下。
“这外面怎么这么热闹啊?”妻子望向锣鼓喧天的窗外。
“是越家的大儿子领着新媳妇回乡了。”沈暮风一边说着,一边用漏勺捞起了炸好的酥肉。
妻子打趣道:“大家都跑去看越家的新媳妇了,你也不去凑个热闹?”
沈暮风则是微笑地回答:“我有自家的媳妇,别人家的女子再好看,也是别家炕头上的。”
院子里,沈平凡与沈平治这对小哥俩正在跟阿花玩耍。阿花是一只小母猫,因身上拧绞着白黑黄三色条纹,所以被沈家叫作阿花。因听闻院子外锣鼓喧天,沈平治好奇地问哥哥道:“哥哥,外面怎么这么热闹啊?”
沈平凡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啊!”
“那我们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吧!”沈家小儿子向来好奇心重,哪有热闹,都少不了这个小家伙。
“好啊!”
于是,小哥俩手牵着手,正要往院门外走,却是被父亲喝令道:“看什么看?吃晚饭了,你们两个还没玩饿呀?”
越家一直折腾到夜里零点过才算平静了下来。尽管这是一栋极为普通的农家屋舍,但门厅的四面墙都挂有墨宝,彰显出书香门第的非凡气度,更是拉开了与村民们之间的文化差异。
“爸,这是我双亲——让我带给您和弟弟的一点见面礼。”
杜娇蕊彬彬有礼地将年货袋里的物品逐一呈现在越家老爷子身旁的案桌上。这样,越书明才知晓老丈人给父亲准备的那件别致的礼物是一只砚台,送给弟弟的见面礼则是一套李宁牌的运动服。一九八八年,“体操王子”李宁退役后,因其在世界体坛所树立起来的个人影响力,退役后便下海经商打造本土体育运动品牌,在那个年代可谓是很时髦的服装商标。
越文轩看了一眼礼品,那只砚台虽不是古董,但所用石材为松花石质。松花砚是与端砚、歙砚、红丝砚齐名的古代四大石质名砚,清朝时更被御封为宫廷专用品。眼前砚台的石质为枫红孤品,巴掌大的砚面首端保留有石皮,依风化层雕刻有一株迎客松,从砚台的边缘横生招展,仿佛从悬崖峭壁间崩出,造型苍翠挺拔、隽秀飘逸,其恰恰体现出了迎客松本身不畏险峻的生长环境:扎根在岩石峭壁,枝丫向一侧伸展,以惊人的坚韧、刚强,迸发出着勃勃的生命之奇迹。
“我父亲因为知道您老喜欢墨宝,所以特意为您挑选了这只砚台,希望您老能够喜欢。”
原本,杜娇蕊以为公公多少会表达一下谢意,可能还会随口问问家父研习书法一事,但越文轩却并无过多的客套:“你们也累了一天,还是早点休息吧!”
越书明的房间被收拾得很干净,棉絮、被套和床罩都是新制的锦缎,多半是老爷子在广博县城采购的。
杜娇蕊坐在床边,一副幽怨的口气:“果然,你父亲还在生婚礼上的气呀!”
越书明则是一边脱衣服,一边维护自己的父亲道:“我父亲就是那样,为人师表,看起来严肃,其实内心里是个很慈祥的长辈。”
“我可没看出来!”杜娇蕊嘟嘴不满道:“尽给我使脸子了!”
两人正说着话,传来了敲门声,是越书华为哥哥与嫂子端来了洗脸水,杜娇蕊连忙走过去开门。
“呦!这种事情——怎么能让小叔子来干呢?!”杜娇蕊接过了脸盆,放在墙角的桌子上。
越书华见嫂子前来开门,哥哥也因为脱去了外套和毛衣,上身只着一件棉毛衫,自己好像是闯进了禁区,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眼见了不该见到的人,羞愧得满面通红,却是把杜娇蕊给逗笑了。
“书华脸一红,倒真像是个小媳妇。”杜娇蕊乐呵呵地望向自己的丈夫道:“看来,是要给书华找个大丈夫呢!”
越书明则是似笑非笑地回答:“我看——你就像个大丈夫。”
“但我已经嫁给你了。”
眼见哥嫂毫不避嫌地打情骂俏,越书华竟是招呼也不打,就连跑带跳地逃离开了。因为充血的缘故,越书华的面皮仿佛即将一触即破,不单是口鼻间血液贲张,颅腔内的血流也在拼命地加速,这令他感觉到头晕目眩。他分不清楚听到大嫂的笑声,心底是充满了喜悦,还是满载着害怕,总之,身体有些轻飘飘、不由自主地头重脚轻。
今天晚上,小儿子睡在父亲的卧室,与越文轩睡同一张床铺。因见父亲洗完脚,他连忙走了过去,抓过擦脚巾,给父亲擦脚。
“洗脸水已经送过去了?”虽然红潮已经褪去,但越文轩看出小儿子脸色的异样,心里明白这孩子天性特别爱害羞:在学校见到女同学,正眼都不敢瞧人家;尤其当看到女孩子们就站在自己的前面,他慌忙低下脑袋加紧小碎步地快速跑开,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经常惹得那些女同学哄堂笑。
“送过去了!”眼下,越书华这番怯懦的声音似乎要将自己熄灭。
越家老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孩子什么都好,学习成绩好,喜欢读书,安静本分,性子乖巧,从不惹是生非,样样精准无误,就是太过柔弱。因而,越文轩不免为自己小儿子的未来感到有些莫名的担忧与焦虑。
(贰)
第二天一大早,越书明夫妇俩还在睡梦中,就听见屋外传来了吵闹声,是村里人正在趴在墙角听床根。
“他们肯定是在这间屋子里睡的。”声音是由一个很粗野的男人发出。
而另一个村民则是询问道:“你觉得他们办事了没有?”
“肯定办了呀!”第一个男人回答:“那小娘们儿看起来真是水灵,不知道脱了衣服,是咋个滋味?!”说话的同时,嘴角延下了一串亮晶晶的哈喇子,显露出其下流恶心的模样。
屋外的村邻们满嘴的污言秽语,相互之间正说着荤话,杜娇蕊倒也不气不恼,起来穿好睡衣,双手推开窗户,就见窗台下蹲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正是村子里的养殖大户梁大重的大女婿——王富贵。
那家伙见被逮了个正着,起身望向杜娇蕊直傻笑,看得眼睛都瞪绿了:杜娇蕊身穿一件裸色的薄衫睡衣,一双洁白的胸脯更是高高地隆起,着实令人产生惬意无限的猥琐遐想。王富贵在心中念叨这城里面的姑娘就是不一样,更何况,面前这个**媚骨的女人还是一个成色足金的演员。另一个村民也傻站在一旁,盯视着美若天仙的杜娇蕊,实在无法相信:这人世间竟有如此绝色的女子。
“早啊!”杜娇蕊将目光越过两人的肩膀,望见远远地走来了一个女人,跟自己的年纪应该差不多大。
这女人便是王富贵的妻子,梁大重的大女儿——梁小梅。梁小梅虽然是高庙村里的一枝花,但毕竟是农村人,看起来蛮手大脚,身材不免略显粗壮而结实,不像杜娇蕊那般风摆杨柳,轻盈秀气。梁小梅一直暗恋着越家大儿子——越书明,但自己却是无奈嫁给了邻村的王家大儿子,而自己的心上人也娶了城里的女演员为妻,心里多少感觉有些怅然若失。
当下,窗外的这两个大男人分明离了魂,哪里还注意到了背后传来的动静。王富贵因感觉肩膀一重,回头眼见是自己的婆娘——梁小梅,原本他就是倒插门女婿,在梁家没有什么地位,当即提起腿就想跑,却是被对方一把揪住了耳朵:“一早我就听说——你趴到人家新娘子的墙根底下来看热闹,果然在这儿啊?”
“哎呦——哎呦——媳妇,媳妇疼!”王富贵因被梁家大女儿耳提面命,疼得鬼哭狼嚎,其身边的同伴则是悄悄地溜走了。
“这大早上的,跑来听墙根,既不怕冷,也不怕冻,你还知道疼啊?!”
听闻屋外的吵闹声,越书明也醒了过来,一边披上了外套,一边朝窗户走来:“呦!这不是梁家大妹子——小梅吗?怎么这么早就跑来向我们问好啊!”
梁小梅见越书明外套敞开的领口内是一件棉毛衫,又特意望了望站在其身边的杜娇蕊,眼睛感觉微微有些发酸,但因怕掉下眼泪,连忙吸了吸鼻子:“书明哥还真带了个新媳妇回咱们高庙村啊?”
“你好!我叫杜娇蕊。”越书明的新媳妇伸手握向对方,梁家大女儿却是毫不领情,一副爱搭理不搭理的模样,弄得杜娇蕊很是尴尬。
“我们农村人粗手大脚的,别把你们城里人、细皮嫩肉的那双小手给割伤了。”梁小梅恶声恶气地说着,完全不理会丈夫的呻吟,揪着耳朵便朝自家的方向走去:“你到底还吃不吃早饭?不想吃的话,以后都别吃了!”
“吃吃吃,我这就跟你回去吃。”王富贵吃疼得嗷嗷大叫。
与此同时,不远处一个蓬头垢面、穿着一身破棉袄的女人,像是一团肮脏的抹布般,正兴高采烈地活蹦乱跳。梁小梅拽着丈夫路过她身边时,疯女人便没心没肺地笑嘻嘻道:“哦——哦——哦——被婆娘抓走了,被婆娘抓走了!”一看那个女人的神经就不大正常。
“大哥大嫂,你们醒了吗?”突然,门外传来蚊子一般细弱的声音:“该吃早饭了!”
“起来了,我们当然起来了!”杜娇蕊穿着睡衣,就敢跑过去开门。
越书华因听见门开,正抬起头,见大嫂薄衫的睡衣下,那对高高隆起的胸脯,就像是大白天活见鬼,吓得慌忙埋下头,眼神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这让杜娇蕊愈加觉得这个小叔子实在是可爱致极,与她之前所见到的那些花言巧语的臭男人都不同。
越书明则是走到杜娇蕊的身边,挽搂住了妻子的杨柳细腰,表现出一副恩爱的模样道:“书华,我们知道了,穿好衣服就过去。”
越书华红着一张脸,惊慌地摆过身子,如同逃跑一般,竟是抱头鼠窜。
“书华这是怎么了?”越书明望着弟弟的样子感觉好笑。
“小孩子嘛!”杜娇蕊的心头一阵窃喜,为小叔子打起了掩护道:“做起事情,总是有些毛手毛脚的。”
“但这小子以前做事,可不是这个样子啊!”
“好了,你就别再深究了!”杜娇蕊将越书明推进了卧室:“赶紧穿好衣服,别让咱爸等急了。”
越书明和杜娇蕊来到门厅时,越书华正在细心摆放着碗筷,其精致的动作倒真像是一个秀气灵透的女孩。方桌上,摆有一盆热气腾腾的红薯稀饭,一碟红油豇豆与一盘什锦玉米。
越书华正在舀稀饭时,公公越文轩撩起布帘,来到了门厅。杜娇蕊为挣表现,赶紧走过去,帮小叔子的忙道:“书华,还是我来吧!”
“嫂——嫂子,没事!”
“还是我来!”杜娇蕊一心想在越家老爷子的面前挣表现。
“真的没事。”这个越家小儿子实在是太单纯了,怎可能参透杜娇蕊的此般小心思,只想尽心竭力地表现出地主之谊。两人在拉扯的过程中,因为碰到了嫂子的手,吓得撒手一躲,将正在争抢着的那只碗“咣当”落地,引父亲皱起了眉头,一脸不满意的模样。
越书明因怕父亲迁怒于杜娇蕊,也是在为弟弟打圆场道:“书华,还是让你嫂子来。”
于是,这对兄弟俩拿来了扫帚和簸箕,一起打扫干净了地上的碎瓷片。
“爸,您坐这儿!”杜娇蕊将盛好的这第一碗稀饭放在首座的位置上,邀请越家老爷子入座。
一家四口落座入席,杜娇蕊一副谨慎的表情,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或是说错了什么话。
越文轩一边喝着稀饭,一边问自己的大儿媳道:“会做饭吗?”
“啊!会!”杜娇蕊装出一脸毕恭毕敬的神态:“而且,我的手艺不错,书明都吃过我做的饭。”
“是!”越书明也帮着新婚的妻子附和道:“娇蕊的手艺是不错。”
“那今天晚上的饭,就由你来主持。早饭后,就让书明带你到村里的菜园子去摘菜。”
“好的,爸!”杜娇蕊听话地点了点头,心里清楚越文轩这是在考验自己,到底是不是个贤妻良母的好儿媳。
此时此刻,越家的院门外十分欢腾热闹:门外的小路上,附近人家的房顶上,高处的坡地都聚满了前来围看热闹的人们,甚至这附近的十里八乡都跑来到了高庙村,就是为亲眼目睹越家新媳妇杜娇蕊的芳容。
越家老爷子因为在广博县中学教书,如今已是桃李满天下,为人也是善良本分,却又不失正直威严。再加之,其膝下的两个儿子都有出息:大儿子是全村第一个考取大学的年轻人;小儿子更是前途无量,北大清华复旦随便挑。所以,这十里八乡的村邻们听闻其大儿子结婚的消息,新媳妇又是一个漂亮的女演员,哪能有白拣的热闹不看的道理,整个人潮涌动的场面可谓盛况空前。
吃过早饭后,越书明便捧着一大袋喜糖,手牵着新媳妇走出了院子。杜娇蕊将糖果向大家撒去,仿佛观世音菩萨天降雨露,福泽大地;孩子们兴高采烈地挣抢着那一地的喜糖,场面好不热闹。
一些年轻的男子因为来晚了,绕着人群外围就像是猎狗般搜寻着空档,更是着急得抓耳又挠腮,只为目睹新媳妇的芳容。
远远地,那几个喜欢胡乱嚼舌根的长舌妇们正围聚在胡招妹的家门外。中间那个满嘴龅牙、一脸猪相的女人就是胡招妹,也是其背后这落破房破院的主人,正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听大家说话。
别看这龅牙妇表面一言不发,一旦拱开其厚如猪舌的嘴唇,便翻滚出污秽烂泥般的残花败语,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滚刀肉。所以,没有人敢惹这个自己都不肯要脸、双手插腰就敢骂大街的无赖泼妇。
周围的女人们七嘴八舌,不停地赞叹着越家命好,肯定是祖坟深得玉皇大帝的恩宠:先是越家老爷子成为了县重点中学的历史老师;之后,家里出了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在城里面端上了政府的铁饭碗;眼下,越家大儿子居然还娶回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新媳妇,你们说越家的命咋就这么好呢?女人们一个个酸溜溜的口气,是因见不得别人家的孩子有出息,而自家的孩子则是一流串的草包。
那个龅牙妇一双厚厚的嘴唇被瓜子壳染得乌黑,因对各家各户的羡慕与吹捧听得有些不耐烦了,翘起一嘴黑糊糊的板牙道:“羡慕什么羡慕啊?有什么好羡慕的呀?一看就是个小**,你们瞪大眼睛瞧好吧!有他们越家的苦头吃。”
仿佛阎王爷的定罪,其他女人抓住把柄,纷纷点头赞同:“对!一看那个新媳妇——就是一个小狐狸精。”
胡招妹听到大家的附和声,神情愈加得意道:“迟早有他们越家好受的!”
“对!有他们越家好受的!”简直就是一群闹闹喳喳的鹦鹉在学舌。
这边,沈家的小哥俩正踮着脚,站在不远处的山坡上,望向越家的院门口热热闹闹、乱乱哄哄的状况。
由于哥哥的个子高,弟弟沈平治询问道:“哥哥,你看清楚新娘子长啥样了吗?”
沈平凡垫起脚尖,正努力地往前瞧:“看不清楚,到处都是晃动着的人头。”
沈平治手里拿着跟藤条,将地面抽起了尘土,一脸败兴的模样道:“真没意思,不看了!”说着,弟弟就跳下了山坡。
“平治,你去哪儿?”
“回家吃午饭喽!”弟弟撒欢地往自家的方向跑去。
然而,这对小哥俩还不知道沈家将要面对的一切厄运,都是这个名叫杜娇蕊的新媳妇给带来到村子的。
(叁)
散完喜糖后,越家新媳妇的心情感觉好多了,仿佛又重新得到了人们的重视,证明她杜娇蕊还是相当具有个人魅力的。
越书明带着杜娇蕊前往村里的菜园子走去,那里靠近清溪河的山脚下,由于菜园子里的蔬菜受到溪水的灌溉,所以吃起来特别新鲜可口。
菜园子由胡招妹的丈夫在此看护,地里种满了如菠菜、冬寒菜、萝卜等时令蔬菜。每次越家来此挑菜,尽管像是在菜市场买菜,也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可以在园子里亲自摘菜,亲身感受农家的田园生活。想必,这也是越家老爷子交代大儿子带儿媳来此,体验农村生活的重要目的之一。
胡招妹丈夫的那双老眼望着杜娇蕊滴溜溜地乱转,弄得这位新媳妇很不舒服,拉着越书明往菜园子里走。
由于这是杜娇蕊第一次到田里摘菜,很快便像一只花蝴蝶,在菜园子里翩翩起舞:“原来,萝卜缨子长成这样子啊?……啊!原来白菜开花是黄色的!……这是什么菜呀?长得好奇怪!……”
只有在这时候,越书明才发现妻子还保持着少女的天真与可爱,就像他最初见到杜娇蕊的时候,女孩在舞台上表演天真的四凤,那才是其最为美好且本真的模样,没有得到尘世丝毫的侵蚀和玷污,就像是一个落入凡间的晶莹仙女。
很快,两人就摘满了一篮子的时令蔬菜。
杜娇蕊抬头时,见胡招妹的丈夫依然是那副猥琐的模样正望向自己,皱起了秀眉道:“那个人老看我,真讨厌!”
越书明则是一嘴半真半假的玩笑道:“谁让你长得这么招摇啊!”
杜娇蕊搥了下丈夫的胸脯,疼得越书明捂护住了心口,夸张地哇哇大叫。随而,杜娇蕊望向菜园背后的那片山坡道:“这山上通向哪儿呢?”
“这山顶上有座观音庙。”
“啊!有庙子。”杜娇蕊兴奋地拍手道:“那我们去看看吧!”
“一间破庙子有什么好看的。”
“哎呀!做晚饭还有段时间,我们去吧去吧!”杜娇蕊拉着丈夫就往山上走。
“真拿你没办法。”越书明发现杜娇蕊撒起娇来,还是令自己难以招架。男人嘛!向来吃漂亮女人的这一套。
他们一路上行,跨过了清溪口:此处因清溪河与山路的走向纵横交错,山水依势汇聚,自西向东蜿蜒;而山路则是依岭错落,由南向北地慢上爬坡。溪流与山路横竖交接,这有点像是城里的十字路口,却只是没有那么规整和笔直,因而被村民们称作清溪口。
走了一个小时的山路,杜娇蕊拉着丈夫的手,气喘吁吁地来到观音庙前,失望于眼前的庙子如此破败,竟形如一滩快要崩塌的烂泥。
“怎么?进去吗?”
“这庙子这么破,不会我们一进去就塌了吧?”
“你害怕了?”越书明凑近对方的耳边道:“据说——这里面的送子观音很灵验的。”
杜娇蕊的脸色则是一惊:“送子观音!”
“是啊!”越书明的嘴角似笑非笑:“怎么?你不想尽快跟我生个宝宝吗?”
“你好坏呀!”杜娇蕊将双手捏作拳头,捶打在了丈夫的胸膛上。
“我越坏,你不是越喜欢吗?!”
越书明一边说着,一边拉着杜娇蕊,朝庙宇大殿内走去。
那庙宇就一搁堂间,正面贴墙的那尊佛祖泥塑恰是观世音菩萨,正慈眉善目地盘坐于莲花宝座之上。早年间,那莲花宝座还将就成形,最近几年却风化得厉害,况且又无人照应,早就拓圆了棱角。尽管这观音庙残破不堪,但据说建造之初,那尊观世音菩萨得高僧开光,汇聚仙气,保佑村民,求子必应。
越书明走过去,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盒火柴,点亮供台上香炉两侧那对溶化了半截的大红蜡烛,昏暗的殿堂内顿时明亮了起来。同时,烛火将两人的身影投射在了一整面的墙壁上。
“这就是送子观音?”杜娇蕊仔细打量着莲花宝座上的那尊观世音菩萨。
“是啊!”越书明眼见新婚的妻子表情很好玩,便语气暧昧道:“这附近远乡近邻的亲婚夫妇们在结婚后,都会来此膜拜,据说一求一个准,生的全都是男孩。”他愈加用力地箍抱住了杜娇蕊:“要不然,我们也来试试。”
杜娇蕊明白丈夫的意思,不免低头脸红道:“在佛祖面前做那种事情,会被认为是亵渎神明,会遭雷劈的!”
“她既然是送子观音,不就是喜欢看我们做那种事吗?”
此时此刻,越书明无耻到了极点,根本容不得妻子的反驳,就将杜娇蕊压在了地上。他要尽情霸占这个女人,纵情享受惩戒般的快感,包括她与越书明在结婚前,跟其他男人所进行的那些苟且偷欢,都要完完全全地掠夺回来。
杜娇蕊感觉后背一疼,撞抵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背后是一个个开裂的小洞,斑斑点点地爬满了她的脊柱,争先恐后地抢入她的心窝。一时间,这个女人竟是感觉自己的心脏千疮百孔。
越书明把杜娇蕊剥得精光,将下体利剑般刺进了妻子的身体。杜娇蕊经历过那么多**,经历过与那么多的男人苟且偷欢,却是从来没像现在这般锥心刺骨;即便是在自己的**,也没这有般心如刀割,仿佛被面前的男人所绞杀,杜娇蕊发出了一响尖叫声。
突然,庙外传来了呜咽的笑声,仿佛张开了夜色的羽翼,朝大殿笼罩着盖了过来。时而悲哭时而笑,时而窃窃私语时而癫狂暴躁,宛如鬼魅般的气息渗透进杜娇蕊的皮肤,她有些微微发颤,似乎感到了寒冷。
越书明停止了韵律,用双臂支撑起了上半身,竖耳聆听着殿外的动静。
“是疯女人!”越书明恢复了儒雅的常态:“自从我记事开始,那个女人就疯了!”
杜娇蕊推开自己的丈夫,坐在冰凉的水泥地面上,因为寒冷,浑身颤抖得更加厉害。她胡乱地抓起周围的衣物,一件件快速地往身上包裹,似乎是在遮盖遍体鳞伤的耻辱。
疯女人冲入观音庙时,越书明还没有穿好衣服。但那疯子根本就是没心没肺,指向他们躺过的地方,孩子气般又跳又恼地指责道:“这是我的床,你们把我的床给霸占了!呜——呜——你们把我的床睡给脏了!这是我的床!”
不想,杜娇蕊却是一点也不感到害怕,则微笑地走到了疯女人的身边,轻声安慰道:“放心,我们都已经给你打扫干净了。”
“真的?!”疯女人竟是破涕为笑。
杜娇蕊点头回答:“真的!”
夫妻俩下山回到越家,越书明因为有些累了,回往卧室里休息,杜娇蕊便叫来小叔子帮忙一起做晚饭。于是,越书华摘菜洗菜,始终埋头,连正脸都不敢看嫂子一眼,这可是把杜娇蕊给逗笑了。
“书华,你不必这么害羞嘛!我又不是洪水猛兽,还能把你给吃了?!”
这可不得了!越书华则是埋首得愈加厉害了,恨不得将脑袋低进了洗菜盆里。
“书华,喜欢我送给你的礼物吗?”
“喜欢。”
“那你怎么不穿给我看呀?我可是专门为你挑选了那套大红喜庆的颜色。”
“我——我想——放到除夕那天再穿。”
看来,这个小叔子是很珍惜自己送给他的那套李宁牌运动服,这让杜娇蕊从心底里感到由衷地高兴。
“那你爸爸喜欢我送给他的那件礼物吗?”杜娇蕊是说其父亲精心为公公挑选的那件松花石质的砚台。
越书华则是老实地摇了摇头:“这我就不清楚了。”
“那你喜欢吗?”
“喜欢啊!”越书华露出一脸纯真的笑容道:“那砚台上面的迎客松雕得真好。”
小叔子的回答令杜娇蕊感觉心满意足,只要这个大男孩肯喜欢就好,自己的心跳就会莫名地加速,她已经很久都没有回味到这般心动的感觉了。
当天晚上,越家大儿媳做了五菜一汤,分别是萝卜炖肉、冬笋腊肉、鸡肉炒香菇、辣椒炝炒白菜与蒜蓉菠菜,外加一盆热气腾腾的冬寒菜肉片汤。城里人做菜,不像农村人做什么都切得大块头粗线条,并且习惯用大碗装盘。杜娇蕊则是将每样菜品做得小巧而精致,颜色搭配得也十分好看,不仅赏心悦目,更是食欲大增。
越文轩正襟危坐在方桌前,没想到杜娇蕊的手艺如此中看,不清楚味道如何,便拿起筷子夹了一口,不动声色地细细品尝。
一家四口围坐在方桌前,在等待公公品菜的过程中,杜娇蕊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快要停止了。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紧张,当年艺考也没见自己这般面红耳赤。说到底,杜娇蕊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忌惮害怕越家老爷子,感觉与自己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和蔼可亲的历史老师难免有些差距。
“年夜饭——就由你来做吧!”虽然越文轩没有直言这个新媳妇做菜好吃,但这句话算是间接肯定了对方的手艺不错,弄得杜娇蕊心潮澎湃,终于得到了公公的认可。
吃过晚饭后,越书明帮杜娇蕊收拾碗筷到厨房。
毕竟,赵美云大闹两人的婚礼现场,这让越书明对父亲与弟弟的提前离开而心存愧疚,他也不想自己的新婚妻子被严厉的父亲一再刁难,松了口气道:“今天这一关——总算是平稳度过去了。”
“你还说!真是吓死我了!”杜娇蕊按了按心跳未平的惊慌之态。
这天晚上,王富贵抱着自己的老婆梁小梅,却是把对方想象成为了杜娇蕊,特别是一想起今晨在越家的卧室窗外,杜娇蕊身穿一袭裸色的薄衫睡衣,特别那条若隐若现的乳沟,在那衣摆下该是藏匿着怎样致命且**的温柔乡,这令王富贵越想越兴奋,仿佛其身下就是杜娇蕊。于是,他对梁家大女儿使出了全部的蛮力。
**完毕后,梁小梅对丈夫喘气道:“你今天是怎么了?”
“难道你不喜欢吗?”王富贵则是一副没皮没脸的笑容。
的确!梁家大女儿一点都不喜欢丈夫当下这番卖力的表现,特别是今晨一早,他跑到越家的卧室窗外偷听床根;特别是她当看到越家的新媳妇果然如外界所传言的那样国色天香;特别是当她看到越书明与那新媳妇郎才女貌,才子佳人,如此般配,羡煞旁人,梁小梅这心头就如同被淋过了滚油一般。
但梁家大女儿不能表现出自己心底的嫉妒之情,便冷漠着口气道:“是看越家的新媳妇受到刺激了吧?”
“那你呢?”王富贵白了梁小梅一眼:“你看到越书明娶了那么个如花似玉的女人,也肯定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吧?”这个无赖丈夫的话就像是一把匕首般,刺没进了对方的心窝。
“你少胡乱说话!”梁小梅背转过身子,是为回避丈夫的逼视,满脸尽是自己的心事。
王富贵望向妻子的后脑勺,愤恨道:“别以为我不知晓你一直暗恋着越家大儿子,但人家连正眼都瞧不上你,人家娶的是城里的黄花大闺女,而且还是一个漂亮的话剧演员,比你漂亮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所以梁小梅——你就别做你的青天白日梦了,还是好好地跟我过日子吧!”
王富贵本以为妻子会大发雷霆,却没料到梁家大女儿就像是一块沉默的木头,身体根本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眼见对方的影子朝自己压来,梁小梅赶忙闭上眼睛,装作一副睡着的模样。
王富贵真以为妻子睡熟了,嘴里喋喋不休道:“他妈的,老子把你给弄舒坦了,闭上眼睛就不认人了。”
王富贵忿忿不平地躺下,生气地背冲向自己的妻子,尽管梁小梅闭合上了眼睛,但眼角却是滴淌下了泪水。
(肆)
除夕当天的一大早,杜娇蕊换上了一件喜气洋洋的修身夹克外套,就像是一株浓香馥郁绽放正盛的牡丹花。
杜娇蕊来到院子,正在伸展着懒腰,呼吸新鲜的空气,便撞见了起床准备做早饭的小叔子。果然,越书华换上了大嫂送给他的那套大红喜庆的李宁牌运动服。杜娇蕊见此很高兴,却是什么话也没说,就像两人在心底里不动声色地商定好了一个秘密。
两人正擦肩而过,杜娇蕊准备走回门厅时,却听闻小叔子道:“嫂子——”这是越书华第一次主动招呼杜娇蕊。
“怎么?说话呀!”杜娇蕊转过了脸,眼见小叔子的面色涨得通红,既好气又好笑道:“我又不是洪水猛兽,还能把你给吃了!”
“其实——其实——其实我是想说——”越书华吱吱唔唔:“我爸挺喜欢你送给他的那件礼物。昨天,还在房间里练毛笔字。”
“好!我知道了。”杜娇蕊表面看似平静,但心头却是一阵窃喜,看来,她是把越家的这三个男人一举拿下。
吃过早饭后,杜娇蕊为在公公面前挣表现,拒绝了任何人前来帮忙的请求,独自一人在厨房里忙活开了。
这天的团圆饭,杜娇蕊大显身手,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清蒸桂鱼、菜心炒腊肠、蒜苗炝腊肉、水晶酱肘子、红烧狮子头、啤酒笋干鸭、松茸炒年糕、麻婆豆腐、黄金藕盒、拔丝苹果和元宝鸡汤,整整十菜一汤,都是城里人的做菜手法——精致而美观,实在是中看,既有下酒的,又有配饭的,荤素搭配得当。
“好香啊!”到底是个孩子,再加之与杜娇蕊相处了这几天,弟弟越书华和嫂子熟络了起来,表现出其贪吃馋嘴的本性。
望着这满桌子的美味佳肴,越文轩感慨万千,竟是流下了眼泪。自从老伴去世以后,这家里面第一次有了女人的感觉,怎不令人心生伤怀?!
大儿子正在帮忙摆放碗筷,因见父亲流泪吓了一大跳:“爸,您怎么了?”
越文轩连忙用手背擦了擦脸,努力挤出笑容道:“没想到,你这个媳妇还挺能干。”由此,这也算是对那天婚礼现场的突发事件而有所释然。
“快去!”越家老爷子招呼大儿子道:“快去叫你媳妇出来一起吃饭,别忙活了。”
“哎!”越书明答应着走进了厨房。
一家四口团团圆圆地围坐在方桌边,这让越文轩感受到一种安心的满足:似乎从今天开始,越家将重振其鼓,即将摆脱掉自他落户下乡到农村以来的重重打击。
越文轩因为高兴,把一瓶珍藏了十几年的“泸州老窖”拿了出来,给每个人都斟上。起初,小儿子越书华不喝,但父亲则是坚持让越书明给弟弟也倒满了一小盅。
越文轩率先举杯,竟是向儿媳敬酒:“娇蕊,我感谢你能选择嫁给我们家的书明。”
“啊!”杜娇蕊慌忙站起身,显得有些受宠若惊:“爸,应该是我敬您!”
越文轩赶紧做了个禁止客套的手势:“我们家的情况你也都看到了,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户家庭。至于我的情况,想必,你大概也听我的大儿子提起过,我作为知识青年落户到了农村,这些都是由那个特定的历史年代所造成的。”见儿媳杜娇蕊点了点头,老爷子再次端起了酒盅:“所以,我感谢你让书明在城里安了个自己的家。谢谢!”
“我也要感谢您老!”杜娇蕊快速敏捷地嘴甜道:“送给了我这么一个品学兼优的好丈夫。”
但妻子的这句话并没有让越书明感到高兴,他注视着杜娇蕊的左右逢源,心知肚明对方不过是在演戏,便沉默地品呷着杯中之酒。
杜娇蕊给每个人夹菜,当轮到弟弟越书华时,小叔子立马就脸红了:“嫂子,我自己来!”
“书华,你这么爱害羞,以后怎么能娶到媳妇呢?!”杜娇蕊发出咯咯的笑声,是个男人都有可能被她这番清脆悦耳的音色给拨挠得心思痒痒、蠢蠢欲动。
“书华的目标是要成为一个历史学家,娶媳妇倒是其次!”越书明举杯,朝弟弟敬酒:“书华,你已经高三了吧?开学后,就要准备高考了!大哥预祝你高考成功!”
“谢谢大哥!”越书华一抬头,就望见了正面冲向自己天真巧笑着的嫂子,慌忙埋下了脑袋,将酒盅往嘴里一灌,便辣呛得连声咳嗽。
“哈哈!”杜娇蕊从厨房的脸盆架上拿来了一条毛巾,所到之处皆行动自如,已然融进了这个以男性为主导的家庭。
越书华接过毛巾,面红耳赤地擦拭着脸,感觉面庞发烧得厉害。
“书华,要不要到城里去玩玩?”杜娇蕊坐回到了方桌旁。
“啊!”越书华又发出了一响惊讶之声。
“不是说,还有半学期就要高考了吗?我觉得书华弟弟应该趁着寒假放松放松,不要把弦绷得太紧了!”杜娇蕊望向自己的丈夫:“是吧!书明,你说呢?”
越家老爷子没说话,而是关注着儿媳的殷勤备至,以及小儿子的反应。
越书明显得并不热心:“还是要看书华自己的意见。”
越书华继续埋头吃菜:“初四,学校就要开课补习了。”
为了争取到更多的支持,杜娇蕊则是转向公公道:“爸,据我所知,书华的成绩在县中学首屈一指,不差这两天的补习。您就让书华到城里玩玩,好好地放松一下吧!我想以书华弟弟的实力,一定能高中北京大学的历史系。”
“可以吗?”越书明从没见过弟弟如此大胆,也不知道从哪激发出来的勇气,眼神竟是无限期盼地望向他们的父亲。
越文轩凝视着自己的小儿子,下巴因微微内敛,朝前俯瞰的姿态。虽然他不太喜欢杜娇蕊给小儿子带来的这份不自觉的转变,但也没有否定儿子的恳求;其重点在于不想打消掉自己与儿媳之间,这种由让步从而建立起来的好感。
“书华,那你就进城玩两天,我是年级主任,给你准假了。”
团圆饭后,可听闻屋外传来的阵阵鞭炮声。越书明带着杜娇蕊在村子的小路上散步,七八个孩子点燃了烟花,正从两人的身边跑过。这其中就有沈家的小哥俩,弟弟沈平治因为跑得过急,差点便撞到了杜娇蕊的身上,幸亏被越书明一把拦抱住了,不然就烧到了妻子的外套上。
“哥哥,等等我,你快等等我呀!”沈平治人小腿短,追赶哥哥的同时,望了一眼身后离去的两人。
一些条件好的村民因期盼为来年讨个好彩头,便在自家的院子门口挂上了红红火火的灯笼。其中,高庙村里的养殖大户——梁大重家门口的大红灯笼最为气派,挂满了一排排高低错落的仿古宫灯。
“这是谁家的灯笼啊?这么气派!”
“那家的男主人名叫梁大重,家里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已经出嫁了。啊!对了!”越书明想起了什么:“那大女儿你见过。”
“我见过?”杜娇蕊正在吃惊时,眼见梁家的院门打开,梁家大女儿走了出来,便一眼认出对方正是在越家卧室的窗户外,揪着偷听墙根丈夫耳朵离开的那个女人。
梁小梅一眼便瞧见了站在不远处的越书明和杜娇蕊。由于,其站在一盏最大的宫灯下,灯光柔和了她的面部线条,果然是高庙村里的第一花。
“我们走吧!”越书明牵握着妻子离开,分明有回避梁小梅之意。
杜娇蕊早就已经瞧出了两人的端倪,便试图打探道:“你跟那梁家的大女儿,她该不会是你的初恋吧?”
“哎呀!”越书明则是急忙撇清与梁小梅的关系:“不是!小时候,我们都在村小学读书,但我一升入初中,就去县里的中学,跟她就没有任何往来了。”
杜娇蕊却是一脸的满不在乎:“其实,我到挺希望她就是你的初恋,这样,我表姐的希望也就落空了。”
越书明嘴甜道:“亲爱的,你才是我真正的初恋。”
不知不觉,夫妻俩就来到了沈医生家的院门外。这沈家世代郎中,新中国建立之后,又被称作赤脚医生。沈医生的医术深得家训,不仅继承了祖传的偏方,对中医的研究也颇有建树,深受村民们的爱戴。
“这户人家姓沈,尽管与我们越家交往不深,但我一直很敬重这家的男主人。”人情难揣,命运难测!越书明怎么也不会料想到:十八年后,自己将会成为沈家最大的敌人。
“为什么?”杜娇蕊则表现出对于农村的一切事情都很好奇的天真。
“因为那家的男主人是个医生,救过这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我父亲因为常年站在讲台上,吃了不少的粉笔灰,导致患有慢性支气管炎,有一段时间咳喘得特别厉害,正是沈医生把他的病给治好了。”
“这么神奇呀?!”
“是啊!对了,刚才差点撞到你的那个孩子,就是沈家的小儿子——沈平治。”
杜娇蕊爱心满满地笑了起来:“一看就是个小淘气。”
两人正说着话,沈暮风追着妻子走出了门厅,一把拦住了妻子的去路。
“秀珠,你这是要去哪儿?”
秦秀珠一脸焦急的神色:“这么晚了,那两个小家伙还不回来,到底跑哪儿去了?”
“哎呀!不就是跑去放个鞭炮吗?”沈暮风倒是一点也不担心:“一会就回来了!”
“都怪你!”秦秀珠嗔怪道:“非要给他们买什么鞭炮,万一炸伤了手怎么办?”
“男孩子嘛!”沈暮风微笑地安慰妻子道:“爱玩爱闹,总比成天闷在家里好,这样长大了,才能更有出息。”
秦秀珠白了丈夫一眼:“你就总是惯着他们!”
沈暮风整天出诊不在家,难得留在家里过个春节,自是希望能与两个儿子愉快地相处。
越书明发现妻子的表情很奇怪,正死死地盯视着女人的小腹看。虽然隔着厚厚的冬装,但杜娇蕊还是察觉出在秦秀珠的身体里正孕育着一个小小的生命,便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娇蕊,你怎么了?”
“他老婆怀孕了。”
“啊!你怎么知道?”越书明怎么也看不出秦秀珠身体的异样。
“因为我是女人啊!”杜娇蕊的嘴角浮现出了一抹古灵精怪的笑容,学着半仙,掐指算道:“而且,我敢肯定——这次,她生的一定是个女孩。”
越书明愈加一副不肯相信的神态:“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杜娇蕊哈哈笑了起来:“你真以为我会掐指算命啊!”
突然,从沈家院子的门缝里钻了出一条黑影,自杜娇蕊的脚边闪电般跑过,吓了她一大跳。回头望去那是一只三色猫,大概被鞭炮声吸引了出来,则维持着表面的威仪,一副桀骜不逊的猫态。
“那是沈家的阿花。”
尽管那是一只杂种猫,但性子却是高傲得很,瞥去了一眼面前的新媳妇,因为自己就是一只小母猫,它可不将杜娇蕊的美貌放在眼里,昂首挺胸,阔步离开。
这样,杜娇蕊被那只小畜生给惹笑了:“这猫可是比我家的蛋糕有个性多了!”杜娇蕊是在说阎起跃送给她的那件二十岁的生日礼物——那只雪白的纯种波斯猫。
“是啊!”越书明在一旁打趣道:“就像沈家的小儿子。”
与往年一样,大年初三那天,越文轩带着两个儿子和大儿媳来到村子后山的村冢,给去世六载的妻子烧纸钱。老爷子不要杜娇蕊插手帮忙,而是亲自除干净了坟头上的乱草,并且摆上儿媳做的一碟糯米丸子:“看,这是你的大儿媳亲手为你做的,对!她是一个城里的姑娘,名字叫杜娇蕊。你看,她知道你最喜欢吃糯米丸子了,所以亲手为你做的。这丸子做得漂亮吧?”
越书明连忙拉着杜娇蕊跪下,冲母亲的坟头磕了三个响头,顺便通报了两人的婚事:“妈,这就是您的大儿媳娇蕊,您觉得她漂亮吗?我也觉得很漂亮。我们会好好过日子的,争取早日给您老生个大胖孙子。”
“妈,您老放心,我会帮您照顾好书明的。”
松枝上挂放着两串鞭炮,鞭炮的“噼啪”声震彻了整个山谷,腾起了缭绕不绝的烟气。想必,九泉之下的老伴总算可以为大儿子的婚事安心了。
越书华跪拜在坟头向母亲承诺道:“妈,我今年夏天就要高考了,我向您老保证,一定以大哥为榜样,考上重点大学,让您老在九泉之下为我感到骄傲。”
杜娇蕊则是在一旁打气道:“书华,放心吧!你一定会比你哥考得更好!”
给妻子上过坟后,越文轩因为要回校主持寒假补习事宜,便将两个儿子与大儿媳送到了广博县长途汽车站。临行前,阿黄围着杜娇蕊可劲地撒欢,似乎是要主人把它也带进城。
“阿黄,不行!”杜娇蕊拍了拍那只土狗的脑袋道:“你就留在爸爸的身边,帮我们好好地看家。”
阿黄呜咽地围绕着越家老爷子打转。眼见两个儿子和大儿媳一起离开,越文轩隐隐地透露出了忧郁之色,似乎已经预料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