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春节后第一天上班,越书明就被安排到了总工程师办公室,拥有了自己崭新的办公桌,而不再成为阎刚的附属品。
由于,总工程师办公室各个级别的工程师们需要集思广益,大家分工明确,一起合作绘制各种各样的规划图纸,所以不同于局长办公室为独立的单间,而是一间约莫三十平方米的大办公室,办公桌两两合并在一起,只有部门主任的办公桌是单独放置在最里内的墙侧边。
调任到此,越书明第一天的任务便是熟悉办公室环境以及部门内的业务情况。越书明正在心里高兴终于摆脱了阎起跃的父亲——阎刚,却是不曾料想阎刚巡视性地来到了总工程师办公室,房间里立马弥散开来官僚主义的气氛,从办公室主任到办事员仿佛站军姿般,不管大家手头上正在忙什么,皆整齐划一地站了起来。
越书明当然清楚这样的排场,原来他跟随在阎刚的身边时,附带沾了这位阎副局长的光,仿佛自己也受到了他人的瞩目与瞻仰。现在,他则是将自己自动划拨成为了主动瞻仰的那一类人。但越书明还是觉得这样的主动划拨值得,至少他不必再仰视阎刚的鼻息而过日子,心情自由自在了许多。
阎刚一回头,就望见了越书明,微笑地走了过来:“小越啊,换了新办公室还习惯吧?”
阎起跃的父亲特意拍了拍这位老部下的肩膀,似乎是有心做给旁人看的,不要亏待了我的前任秘书,可谓是涨足了越书明的面子。
“啊!习惯习惯!”越书明点头哈腰道:“感谢阎局长一直以来对在下的关注与栽培!”
“这是我让关主任专门为你挑选的办公桌。”阎刚指了指办公室主任的方向:“坐着还习惯吧?”
“习惯习惯,实在是太习惯了!”越书明的表情愈加诚惶诚恐,目光偷瞄向现在的直属领导,因不想与前任领导表现得太过亲密,从而冷落了现任领导,以免遭人背后的暗算。
崭新的办公桌在群桌之间,就如同阎刚对自己的抬爱,显得太过刺眼及乍目,难免会招致同僚们的羡愤。越书明不是不明白枪打出头鸟的道理。
果然,不远处的一对女同事小声议论道:“看来,他还真是像外界所传言的那样——是阎副局长的亲戚呢!”
“难怪爬得那么快!”
越书明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就是眼前的这种状况:在众人眼中,他一介草民,能进入市规划局,必然是因为托了阎刚的后门,从而一跃成为其身边的秘书。所有人都看不到他越书明被阎刚用作笔杆子时的种种努力,更没有人会想到,阎刚招聘他进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掉杜娇蕊这个大麻烦,大家却以为是他撬了阎起跃的床脚。
下班后,越书明感觉身心俱疲,脚下仿佛如踩云端,意识更是宛若梦中。他刚刚走到单位的大门口,突见眼前冒出了一个头影,闪了一下,就不见了。原本,越书明没当回事,但那个头影又冒了出来,却是弟弟越书华的脑袋,他急忙走过去道:“书华?你怎么会在这儿啊?”
“书华,想来看看你的工作环境,所以我就带他来了。”妻子杜娇蕊则是从弟弟的身侧走了出来。
正是春梅盛开的时节,远观可见市规划局的庭院内花红柳绿、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正透露出着苏州园林的婉约风情,两侧起落着微有参差的办公大楼,倒也相得益彰。
没想到,政府的办公环境竟是这样,越书华一脸艳羡的表情道:“大哥,你可真有本事!”说着,便孩子气地连连竖起了大拇指,“找到了这么个好单位。”
“那是你大哥要感谢我啊!”杜娇蕊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态。
“感谢你?”越书华不明白嫂子的意思。
看来,杜娇蕊还并不知晓自己是被阎起跃的父亲踢出的一双破鞋,而越书明正是那只接鞋的臭篓子。于是,越书明岔开话题道:“走!今天,我带你们吃顿好的。”
“好啊!”弟弟越书华高兴得直拍手。
“对了!”杜娇蕊显然想起了什么:“今天,你该是换新办公室了吧?”
“是啊!”越书明点了点头:“我被正式调派到了总工程师办公室。”
“那真是应该好好地庆祝一下。”
“那我们去吃‘潘氏老馄饨’,还真有点想念那家的广柑酒配烧腊,味道真是一绝。怎么了?”越书明见妻子面露犹疑之色,那家店分明就是赵美云所爱,她是担心会碰上自己的表姐。
但杜娇蕊不想把这层小心思说出来,引起什么不快,便强装笑容道:“啊!没事!就去那家店吧!我也好久没吃那家店里的老馄饨了,还真有点想念。”
落坐在“潘氏老馄饨”的店铺内,趁丈夫点菜的空档,杜娇蕊便紧张地四处张望,因没有见到赵美云的身影,这才慢慢地松了口气。
“嫂子,你看起来怎么这么紧张啊?”小叔子这句冷不丁的问话吓了杜娇蕊一大跳。
“啊!没什么,就是想看有没有熟人。”杜娇蕊连忙捧起茶杯喝水。
越书明自然清楚妻子正在担心什么,但目光没有从菜单上抬起,口气则是冷嘲热讽地言语:“恐怕——是担心不该出现的人——会出现在这里吧?”丈夫的反问令杜娇蕊握住茶杯的手指一哆嗦。
“咦?大哥,”越书华愈加好奇道:“你什么意思?什么是不该出现的人?”
“好了!就这些吧!再来一壶广柑酒!”越书明将菜单递还给了一旁守候着的服务员。
菜上齐,酒斟满,越书华表现得十分兴奋,举杯庆祝哥哥的升迁之喜。与其他充满了爱的兄弟俩一样,在杜娇蕊的追问下,越书明说起了跟弟弟的种种趣事,餐桌上充满了三个人的欢声笑语。总而言之,这顿晚饭还算吃得开心自在。
越书明因不胜酒力,一壶广柑酒下肚,脑袋已有些眩晕。
“对了!明天我要出差。”越书明抓握住妻子的手,交托道:“娇蕊,我不在家的这几天,你这个作嫂子的——一定要帮忙照顾好我弟弟。”
“放心!我会照顾好书华的。”杜娇蕊笑望向小叔子道:“不会让他饿着冻着!”
“书华是要报考北大历史系的孩子,目标远大,志在四方——”越书明则是话中有话:“你可不要让他太过舒坦,乐不思蜀。”
“书明,你在胡乱说什么呢!”杜娇蕊轻笑地拍了一下丈夫的肩膀。
“总之——我的意思是说——”越书明还没来得及说出下文,恶心的感觉一阵阵泛上潮涌,便慌忙地埋头,趴在桌边干呕。
“大哥,你没事吧?”弟弟拍抚着越书明的后背。
当天晚上,是越书华将哥哥背回到了市规划局的职工宿舍楼。房间内,简单的家具已经添置妥当。门厅里搁置有一张半新的沙发,是杜娇蕊的娘家人送来的,弟弟越书华就睡在那张沙发上。
越书华帮嫂子将哥哥搀扶到卧室的**,杜娇蕊给丈夫脱鞋,除去了外套,盖好了被子。她正准备拿来毛巾给丈夫擦脸,却是被越书明一把搂在了**。
“我这一个星期不在家,你该是可以跟其他男人——继续相好。”越书明借着醉态发酒疯,嘴角凝持着诡异的微笑,注视向自己新婚的妻子。
“你胡乱说什么呢?!”杜娇蕊挣扎着要站起身,却是被丈夫抓抱得更紧。
“难道不是吗?”越书明将嘴冲妻子的耳朵吹出痒酥酥的酒气。
“你的意思是说,除了你之外,我还可以去找其他的相好?”
杜娇蕊清楚丈夫是在说酒话,也懒得跟对方继续争辩什么,便干脆来了个顺水推舟,用其柔若无骨的身体游蛇般缠绕住了越书明。其媚眼妩梢,动作丝丝入扣,将**摇曳得宛如风中之烛,明明暗暗,幽幽晃晃,仿佛一颗颗脱轨的火星般,一点一滴溅捻进了丈夫的心窝,勾得他暖心烫肺,性情狂躁而暴乱。这个令越书明既爱又恨、亦怜或邪的女人,****污秽,丑陋勾魂,罪恶滔天,令越家大儿子不惜放射出人性的愤怒,他真恨不得将这个纯情、妩媚、骚情、邪恶到骨子里的小女人活生生地给掐死。
“当然不许!”越书明假意对杜娇蕊又追又咬,逗得女人哈哈笑。
“嫂子,要不要给哥哥——”越书华不知道卧室里的发生,正捧着一杯温热的开水,推开卧室的房门,是要给哥哥醒酒,却见两人正滚在**调情,表情先是一愣,慌忙退了出来。关闭房门时,他将后背抵在门框上,正在大口喘气,显然是被惊吓得不轻。
“看!你把书华给吓得!”杜娇蕊发出轻佻的笑声。
“你不正是喜欢他这一点吗?”
越书明脱口而出这话时,杜娇蕊的肌肉组织莫名颤抖,不明白这是丈夫的酒后失言,还是其心底里的真心话,便赶紧看向越书明的脸,却被对方吸咬住了嘴唇。越书明的举止因有些粗鲁,用力撕扯下了妻子的**,刺激到了女人的**,发出阵阵媚态的呻吟。
弟弟越书华正傻傻地坐在门厅的沙发上,听到从卧室里传出的动静,尽管他不太明白男女之事,但也多少能猜测到哥哥和嫂子正在亲热,不免羞得面红耳赤。突然,他感觉自己的下体蠢蠢欲动,连忙低下头,发现那里居然支起了一顶小小的“帐篷”。越书华因为感到羞耻,赶紧用手遮住了裆部。与此同时,越书华实在有些焦渴,看到放在手边的杯子,便将那杯准备用来为哥哥醒酒的温开水一口气喝下。
那时候,越家小儿子还并不知晓这就叫作“欲火焚身”。
(贰)
第二天一早,杜娇蕊醒过来时,面庞的红潮还没有完全退去,可见昨天夜里两人何等兴奋。她反手摸了摸身后,发现丈夫不在**,便轻身跃起,拉开墙边的衣柜,里面的那只轻便提包不见了,看来越书明已经出门。
杜娇蕊穿着她那件裸色睡衣走出了卧室,见小叔子早就醒来,正靠在沙发上看书,手里捧着一本《高三历史》。越书华因听闻背后的动静,回头见嫂子正倚靠着门框,散发出着一股十分慵懒的魅惑,身体不自觉地贴紧了沙发扶手,好像嫂子是头饿狼,正弓身面冲他咬来。
杜娇蕊从没见过如此害羞的男孩,似乎自己真能强暴了他,便落落大方地坐进沙发,冲抵着男孩的面门,分明是有意要逗他:“你哥哥呢!”
由于,嫂子的举动突如其来,越书华被惊吓了一跳,从沙发上滚落在地;当即一个鲤鱼打挺,脚绊脚地站了起来,却是差点又要跌倒;他赶紧将双脚并拢,支撑住了沙发扶手,这才重新稳定住了身体的平衡。
杜娇蕊从未见过如此老实、笨拙、可爱到有些痴傻的书呆子,哪有不开怀的道理,疼痛地抱住了肚子,好半天才大口喘气道:“书华,你真是太可爱了!哈哈,真是可爱死了!不行了,不行了,笑得我肚子都疼了!”
然而,越书华却是自觉丢脸,眼见嫂子终于缓过气来,这才愤愤不满地回答:“我哥,我哥他——他出门了!”
“手里提着个蓝色的行李包是吧?”杜娇蕊翘起了二郎腿,手臂沿着沙发靠背“一”字摆开,一副盘问的架势。
“好像是!”越书华甘愿自我罚站,双手紧贴着大腿外侧,老老实实地有问必答。
“他都对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呀!”越书华抬头看了眼嫂子,但那副过于谨小慎微且犹豫不决的表情,反倒说明事实上有什么。
杜娇蕊挑了挑眉心,定了定这个过于老实本分的小叔子,再次爆发出笑声道:“他是让你好好地看住我吧?”
越书华羞惭地埋下了头,相当于则是默认了此事。这小子果然瞒不住事,虽然杜娇蕊的反问不一定准确,但多少说明相差无几。
早上八点钟左右,越书华还在睡梦中,就听闻开门的声响。当时,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因听到门开的声音,越书华睁开了眼睛,见大哥朝自己走来,手里提着一只轻便的行李包。他连忙坐起了上半身,询问大哥是要去哪儿。越书明将行李包放在地上,蹲在弟弟头枕的沙发那方,看起来是有事需要交代。
“书华,对不起!大哥因为被派往公差,没办法陪你到处转了。”
“啊!你昨天晚上都已经跟我们说了。”越书华表示理解道:“大哥,工作要紧,你去忙,不用管我。”
越书明则是望了望关闭着的卧室房门,面色似有防备:“书华,请你帮我个忙!”
越书华见哥哥的表情十分慎重,便挺了挺身子,靠近向对方道:“哥,你别跟我这么客气,有话直说!”
尽管神情犹豫,但越书明点了点头,下定了决心般:“书华,你嫂子长得漂亮,这是事实吧?”见弟弟点头,他继续说道:“自然喜欢她的人也多。你看,住进这幢职工宿舍楼的,又多是些刚结婚一两年的年轻人。我担心这左邻右舍跟她搭腔……”越书明故意将尾韵落单,是在观察弟弟的领悟力。
“啊!大哥,原来,你是担心有人会抢嫂子啊!”越书华拍了拍胸口,仗义道:“你放心!我会帮你保护好嫂子的。”
然而,弟弟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怎么也不会料想到:其实,自己的亲哥哥最为担心、最想防范的那个人却是他。更何况,越书明出差在外,这屋里孤男寡女,杜娇蕊天生媚态撩人,弟弟又正值青春年少,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
“那就好!”越书明笑了,见弟弟拍胸表态,便抓握对方的手:“大哥相信你!”这句“相信”分明是一语双关。
眼下,杜娇蕊见越书华的面色有些发窘,也不再多问,而是催促着小叔子赶紧换上外套。
“换外套?”
“是啊!”杜娇蕊站起身,向卧室里走去。“你哥哥出差了,我作为嫂子,是该带你出去转转。”
“不必了!”越书华捧起手上的书本道:“我在家里看书就好。”
“那怎么行?!”杜娇蕊一把抽出小叔子手捧的课本,摔在了沙发上:“都说带你进城来,就是为了能让你好好地放松放松。”这个小女人哪里是想让自己的小叔子简单地放松,而是要这个不谙世故的男孩彻彻底底地放松警惕,最终落入自己所设置的温柔乡之中。
杜娇蕊用手指将书页翻捻得“哗啦啦”作响,与其说是在看书,倒不如说是在扇风纳凉,流动的空气将她的长发丝丝缕缕地吹起,进而漫射开来一股跌宕起伏的妖艳之气。眼见如此景象,越书华早就已经被这个女人的万种风情,以及这番故作典雅的迷人风姿给弄晕了,任由对方提线支配。
杜娇蕊十分清楚丈夫担心自己会与他的弟弟发生关系,但她就是要挑战这凡世所有男人的道德及欲望的底线,以为一切还尽在自己的把控之中。
但杜娇蕊毕竟是那个年代的女人,性格再如何**媚骨,也是接受了传统教育,洗衣、做饭、打扫样样精通,因而杜娇蕊倘若肯安分守己,或者说是一个见好就收的女人,可以将其称之为贤内助。但即便已经结婚了,她也不属于她的丈夫,内心依旧**不安。这是一个被美貌与青春娇纵惯了的女孩,由于其自身的漂亮、可爱、聪明,将万千宠爱集于一身,也就不把任何异性的讨好和奉承都放在眼里,甚至是婚礼上的那番誓言都不被其放在心间。
因为杜娇蕊太在乎自己的外貌了,更在乎美貌所赋予她的一切荣耀和欲望,即便那些曾经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的男人们纷纷弃她而去,但她已经重新锁定了狩猎的目标,那就是她这个不谙世故的小叔子——越书华。
这天是大年初五,杜娇蕊带着越书华前往市中心的商业闹市区游玩。由于还在过节,所以整个闹市中心热闹非凡。
杜娇蕊带小叔子去逛了逛书店,越书华则陪嫂子买了两套衣服与两双春季的单鞋。不管杜娇蕊试穿什么,他都一个劲地说好看。当然,这不是简单的奉承,而是男孩的心里话,嫂子真是穿什么都好看。
“咦?那不是电影《绿高粱》里的女主角——杜娇蕊吗?”两人一走进鞋店,杜娇蕊就被服务员与顾客们团团地包围住,普通大众多少都会产生一点崇拜名人的心理,纷纷拿来了纸和笔找这个大明星索要签名。
“好啊!”杜娇蕊十分享受被人追捧的感觉,微笑地接过了影迷递来的纸和笔,龙飞凤舞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那个最先得到签名的女孩则是冲杜娇蕊称赞道:“没想到,你真人比银幕上漂亮多了。”
“谢谢!”杜娇蕊将签字用的笔和纸还给了对方。
一个二十多岁、满脸青春痘的男孩则是怯怯地凑了上来道:“听说——听说你结婚了?”
“是啊!这就是我丈夫的弟弟。”杜娇蕊将躲藏在自己身后的越书华一把拽了出来。
当即,那个男孩一脸悲痛欲绝的表情:“那——那这么说来,我没有机会了。”
“你一定会找到属于你自己的那份爱情。”
越书华哪见过这种阵仗,一个劲地往嫂子身后躲,几个女孩则是围绕着他面露花痴的模样:“你长得可真帅呀!我们能握握手吗?”那时候,国内还没有流行韩剧,不然那些女孩一定会一口一个“欧巴”,冲越书华飞扑过去。
如此一来,吓得越书华拖着杜娇蕊的衣袖就往店外走,两人躲到了一条僻静的巷道,这才最终摆脱了影迷们的围追堵截。
“书华,你很有女人缘嘛!这么多女孩都喜欢你,真可谓老少统吃!”
听闻嫂子这番似真似假的玩笑,越书华则愈加羞惭得无地自容。
“好了!天色不早了,闲逛了一天,肚子也饿了,我们去吃晚饭吧!”杜娇蕊一边说着,一边去拉越书华的手,那小叔子先是一惊,胸口更是小鹿乱撞,但还是接受了嫂子的牵握,这可是他第一次握住异性的手。在其印象中,他跟母亲生前都没有过如此亲密的举动。
晚饭时,杜娇蕊带越书华去吃的西餐。西餐向来讲究个气氛,餐厅里的光线有些低调,一对对情侣多窃窃私语,再加之柔和舒缓的音乐,令用餐气氛趋向于暧昧。
在此环境的渲染之下,越书华感觉如坐针毡。虽然这一整天,他跟嫂子的距离有所拉近,甚至还牵握住了杜娇蕊的手,但毕竟男女有别,越书华还是感到很不好意思。
“书华,别总是这么拘谨嘛!放轻松!”
为了掩盖其内心深处的紧张情绪,越书华打探了一下餐厅内的环境,压声询问道:“这里应该很贵吧?”
杜娇蕊被小叔子这般孩子气的话语给逗笑了:“还行!”她摇晃着杯子里的柠檬水道:“这点小钱,我还请得起。”
于是,杜娇蕊帮越书华点了同样的牛排、蔬菜沙拉和汉堡。为了保证小叔子能吃饱,她还特意给越书华点了一份很本土化的蛋炒饭。
(叁)
两人回到市规划局的职工宿舍楼时,已经是晚上八点过。
杜娇蕊提着买来的衣服,越书华则是帮忙提着嫂子的两双单鞋及自己的两本书,两人在穿过宿舍走廊时,周围的邻居们前后侧目。杜娇蕊很少与丈夫的同事往来寒暄,尽管大部分人都参加过他们的婚礼。
洗漱完毕后,越书华靠在沙发上看书,他是在抓紧着一切时间,以备战七月份的全国高考。
杜娇蕊换上了一件相对保守的睡衣,从公共厨房端来了一盘切好的水果,将瓷白的盘子摆置成了鲜花的模样。
“来,吃水果吧!”杜娇蕊热情地招呼着小叔子。
这几天,越书华因被照顾得很不好意思,脸红道:“嫂子,你就不要再忙活了。”
“在看什么呢?”杜娇蕊吃着一瓣苹果,故意将脑袋凑了过去,表面像是在看书,却几乎快要贴到了越书华的脸上。“哎呀!”她夸张出一副惊讶的表情:“这里面的图形看得我头疼。”因为那是一本当天购买的《代数高考模拟参考书》。相对而言,向来擅长于文科的越书华最憷头的便是代数,但这无论是文科或理科都要备考的基础科目。
“嫂子,你还不休息?”
杜娇蕊散发出着一股迷离的芳香,因其气质介乎于女人和少女之间,与越书华在广博县中学所接触过的那些女同学和女老师的感觉全然不同。即使学校也会定期招聘师范学院毕业的女大学生前来任教,但她们都不曾有过嫂子这般充满了孤傲与神秘的魅惑气息。虽然学校也有女生给自己写过情书,但越书华怀揣着雄心万丈,一门心思就知道埋头苦读,根本没想过早恋这回事情。但此时此刻,无论越书华如何努力及压抑,都无法将心思专用在书本上,这令他的心情十分低落与苦恼,只想将对方尽快地打发进里屋。
“今天走累了,马上就休息!”杜娇蕊伸了个懒腰,从卧室里抱出一床棉被,铺在沙发上,招呼越书华也早点睡觉,别太辛苦。
眼见卧室房门紧闭,越书华大大地松了口气,瘫软地倒躺在了沙发上。刚才,他心跳如鼓,硬撑着身体,以避免做出任何失态的举动;但眼下,因彻底放松了下来,竟是感觉疲惫不堪。越书华拖着绵软的身体钻进了被窝,尽管面颊发烧,却是手足冰凉,直到睡着了都没有缓过劲来。
天刚蒙蒙亮时,越书华就被充盈的尿意给憋醒了。被窝外肆虐着冷冰的空气,他本想忍一忍,便闭上眼睛继续睡觉,但卧室里却是传来清泠的水声。
越书华披上外套起身,卧室房门虚掩,探头朝内一瞧,正见嫂子翘起屁股,趴跪在**,不知道正在干吗。当时,越家小儿子就那么定定地傻站着,目瞪口呆地望向嫂子那两瓣正来回扭动着的屁股,他也不明白那对如同蜜柚般的臀部有什么好看的,但就是恨不得将眼睛黏在上面不动。
“书华,去把公共厨房里的肥皂拿来。”嫂子根本没回头,却知道自己就站在门口,自是吓了越书华一大跳。
小叔子先是去了趟走廊尽头的公共厕所,随后从公共厨房拿来了肥皂,傻站在门口,望着嫂子翘起的屁股,不太好意思走进卧室。
“傻站在那儿干吗?快进来呀!”杜娇蕊依然没有回头。
越书华心跳加速地走进了卧室,这是他第一次正而八经地迈入哥哥和嫂子的房间,将肥皂盒颤抖地递给了杜娇蕊。这样,他看到鹅黄色的床单上印有一块淡淡的红斑,看起来像是一块血迹,地上则放有一个脸盆,水声就是从那里传来的,一盆清水已经变得微红。
“嫂子,你这是在干吗?”越书华见杜娇蕊清洗着床单上的红斑,表情有些害怕。
“知道这单子上为什么有红斑吗?”杜娇蕊这才回过头,见越书华笨拙地摇晃着脑袋,神情柔媚道:“因为——这是血。”
“啊!”越书华大吃了一惊:“嫂子,你受伤了?”
“这你都不知道?”杜娇蕊笑道:“看来,你没上过你们学校的生理卫生课啊?”
越书华傻傻地点了点头,他不明白这跟上生理卫生课有什么关系。虽然学校开设了这个科目,但从来都是男生与女生分开授课,而且老师们一个个也是讳莫如深,讲述得不太细致;更何况,母亲去世得过早,家里三个大男人,他也从来不好意思跟女生接触,自然不知晓女性每个月都要经历生理期。再者,那时候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不是很开放。
“这是女人的经血,每个月都会有,所以不要紧的!”杜娇蕊因为跪累了,搭腿坐在了床缘边,抬头望向小叔子。
越书华则是担心得嘴皮直打颤:“流血怎么会不要紧呢?”
眼见男孩如此一副生瓜蛋子的惶恐,逗得这个小女人抿着嘴笑了起来。
“真的不要紧!”突然,杜娇蕊从**站起身,抓捏住了小叔子的手,抚按在自己的小腹上,教授他沿路向下摸索。“这些血——就是从这里流出来的。”
越书华完全被吓傻了,浑身上下不停地颤抖,几乎快要停止了心跳,手指更是麻木得冰凉,身体梭过了一道电激,令他仿佛跌进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深渊,眼前一片漆黑。
“书华,有我在,别紧张,也别害怕!”杜娇蕊将小叔子朝前一逮,用双唇挑逗着男孩的耳垂,微风般吹挠着他的耳蜗。耳蜗里的汗毛根根或挺拔或摇曳,撩动出手舞足蹈一般的战栗快感,令这个男孩感觉既渴望又恐惧。
越书华的身体仍旧在颤抖,被嫂子慢慢地带到了床边,杜娇蕊呢喃着催眠的耳语:“别怕!有我在,我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做。”这一声声充满了致命**的女性魔音,从杜娇蕊那双樱桃一般的红唇中倾吐而出,简直舒服得快要甜酥了越书华的筋骨。
又是那招“降龙十八掌”,曾经对付过越书明的招式,现在则是用来招呼其弟弟。杜娇蕊将男孩轻拍到了**,双手探入对方的裤子拉链,就像是在摆弄着一件心爱的玩具,手指柔缓地挑逗着那处男性的敏感部位。越书华不由自主地发出了阵阵呻吟,身体更是膨胀充盈得几乎快要爆裂。
越书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坠落、坠落、再坠落……眼看就要摔落到了深渊的底部,粉身碎骨,当即他感受到了一股羞耻之心,嘴里泛苦着丝丝缕缕的血腥气。
“不!”这个男孩挣扎着坐起身,差点咬掉了自己的舌头,用残存的理智战斗着欲望道:“嫂子,你不能这么做,我们不能这么做。”
虽然受到了小小的挫折,但杜娇蕊还没发挥其全部的功力,因而继续加大着其所擅长的媚术:“书华,你知道吗?我跟你大哥结婚都是因为你呀?”
“因为我?”果然,小叔子一脸诚惶诚恐的讶异,是再次受到了杜娇蕊的蛊魅。
“是啊!”杜娇蕊将手指游走在越书华的脸上:“你没看出来——嫂子——我很喜欢你吗?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嫂子就已经喜欢上你了。”
杜娇蕊这是在撒谎,就像所有的男人在脱口而出这句话时,对女人虚伪扯谎那般。杜娇蕊第一次到广博县中学,第一次见到小叔子时,越书华才年满十五岁,正在读初三,尽管杜娇蕊不得不承认那时候的越家小儿子就已经长得很漂亮了,但毕竟弟弟还只是一个孩子,对她构不上多大的吸引力。更何况,那时候的杜娇蕊正春风得意,四处招蜂引蝶,哪有心思放在越书华的身上。
然而,生性单纯的越家小儿子竟是信以为真道:“喜欢我?为什么会喜欢我?”
“因为你跟那些男人们都不一样,跟你大哥也不一样。”这倒是杜娇蕊的真心话。
“不一样?”越书华不明白自己跟其他男人到底有何不同。
“因为你比他们都更加纯粹、童真。”这就是杜娇蕊一直尽心尽力所渴求的,她已经征服了那些游走在浪**与多情、贪婪无度的男人们身边,却还没有品尝过像越书华这般纯粹如一掬清泉的大男孩。
杜娇蕊一边说话的同时,再次伸进越书华的裤裆,并且加大了手指的力度,因见对方被挑起了兴致,骑马般跨坐在小叔子的身上,快速掌控住了**的主动权。那是一具羸弱、细瘦、洁白得如同蚕蛹一般的躯体,柔软无力的阴茎却在杜娇蕊的身体里划开一道钝器般的裂痕,这反倒给女人带来了一种全新的快感,仿佛半够不够的饥饿之感垫底着肚子,由此期待着下一次可以吃得更加饱足。
越书华与嫂子的感受则是完全不同,当被慢慢地牵引进杜娇蕊的身体时,其肢体上的爆炸感盈满了身体内的各个管道。由于是第一次,越书华没有持续多久,一股畅快淋漓的宣泄便全面爆发,几乎将他卷灭进地狱深渊。
越书华已经没力气思考这样的做法就是“**”,只顾贪念着瞬间的冲动和快感,感觉自己已登上了世界的颠峰,由它沉迷、沉醉、沉溺且沉沦。原来,**的感觉是这个样子:脑海里鼓噪着的世界,时而黑暗,时而明亮,时而暴雨倾盆,时而海啸呼天……身体内则是天崩地裂着偷欢的罪恶与惊喜。
越书华不清楚自己正经历着跟兄长相类似的**,也是被这个游蛇般的女人纠缠和引导,完成了一个由男孩到男人的必然蜕变。完成**的成长,虽然伴随着触感上的疼痛,却也令他由此明白了女人内在精妙的身体构造,更无限贪恋着那个充满了致命**的美好国度。
按理说,生理期间不应该**的,但因为是月事的第一天,杜娇蕊的经血量并不太多,与小叔子连续**了两次之后,便小心处理干净了一切的污秽。
一直折腾到中午,阳光照透了房间。杜娇蕊穿好了衣服,说要去市话剧团一趟,便给越书华留了两张十元的票子,让他到附近的餐馆随便吃点什么,等她回来再做晚饭。
(肆)
按照惯例,每年的春节后,市话剧团都会精心策划一出该年的年度大戏。杜娇蕊赶来到单位,就是为了打听今年的剧目,以及演员搭建的情况。
今年,老团长和导演曹路兵则是一致同意排演德国著名戏剧理论家、剧作家和诗人贝托尔特·布莱希特(BertoltBrecht)所创作的《四川好人》这部寓意剧。眼下,老团长与导演正在办公室里商讨女主人公沈黛的扮演者到底是该落在繁静还是杜娇蕊的身上。
“我觉得可以让娇蕊来试试。”
曹路兵却是摇头否认道:“杜娇蕊还年轻,而且才刚刚结婚,心思不在剧团,恐怕演个妓女不太合适。”
老团长笑了起来:“这刚结婚和扮演妓女有什么冲突?演员不就是应该挑战各种类型的角色吗?”
曹路兵则是坚持自己的意见道:“但我觉得还是应该让繁静来饰演,繁静的表演风格沉稳大气;而杜娇蕊一直所饰演的角色都是四凤、朱丽叶啊等这种少女类型的形象。况且,沈黛这个角色不仅仅是一个想一心行善、成为好人的妓女,她还要反串其内心所虚构出来的表兄——水达这个角色,人物的内心层次相当复杂。”
《四川好人》首演于一九四三年。故事讲述的是两千年以来,世上好人难以立足,进而导致民怨沸腾。因此,三位神仙下凡来到了人间,试图寻访好人。但他们一开始就遭遇了困难重重: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不愿意给他们提供栖身之所,只有好心的妓女沈黛收留了他们。第二天清晨,三位神仙以付住宿费的名义,交给了沈黛一千多块银元。就这样,沈黛再也不必以卖身为业。于是,她开设了一家小型烟店,并且无偿地给邻居、亲友与求助者提供食宿。
然而,这位“贫民窟的天使”的善心义举非但没有得到好报,反而使她自己的烟店难以维持。无助的沈黛只好戴上面具,以其虚构的表兄——水达的身份出现。水达待人苛刻,处事老道精明,他把沈黛的烟店料理得井井有序。与此同时,沈黛爱上了一位失业飞行员——杨逊。为了使杨逊能在北京谋到职位,沈黛便准备卖掉烟店,并且大举借贷。然而,她的未婚夫杨逊也是一个自私自利的骗子,他的“爱情”和沈黛的善良几乎使烟店濒临倒闭。为了挽救沈黛,“表兄水达”再一次登场。他在一间破屋子里开设了一家烟卷工厂,给沈黛的“客人”与其他人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并采取残酷的剥削手段与严格的经营管理方式,使得工厂规模扩大,生意也是日渐兴隆。
人们在感激水达给了他们工作和面包的同时,却又十分想念善良的沈黛,于是有人怀疑水达谋害了他的表妹,以霸占她的烟店,从而举报了水达。在三位神仙乔装打扮成法官的面前,“水达”现出了沈黛的原形,并且道出了自己的苦衷:“既要善待别人,又要善待自己,这我办不到。”“是改变人,还是改变世界?”“是靠神仙,还是靠好人?”……面对这样的重重疑问,三位神仙也束手无策。
由此可见,老团长和曹路兵针对该剧目女主角的人选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正是因为沈黛这个角色实在是充满了内心活动的复杂与多面性。
“小曹,你忘了?杜娇蕊在试镜《绿高粱》的女主角时,特意表演了一段郭沫若的《雷电颂》,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赏,这说明她有很强的反串实力呀!”
“叹——”曹路兵长长地叹了口气,因眼见无法说服老团长,只得道出了其心底里最为真实的想法:“其实——我是担心杜娇蕊演不出沈黛对杨逊那种义无反顾、不顾一切深爱着的感觉。杜娇蕊——在爱情面前太过狡猾了,现实中,她不就是这个样子吗?”真不愧是身为导演,观察生活细致敏锐。
“怎么?”老团长的表情先是一愣,随而一副感兴趣的模样:“杜娇蕊——她在你面前也曾经表示过什么?”
“老团长,我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我们的感情很好,您可别挑拨离间。”
在市话剧团,曹路兵是唯一一个没有为杜娇蕊而有所动心的异性。尽管偶尔跟杜娇蕊表面上打情骂俏,但曹路兵的骨子里对爱情忠贞不二,女朋友也是圈外人,两人的感情很稳定。
“好好好!”老团长笑言:“我不挑拨离间。那你说说,你更看好繁静的原因。”
“繁静饰演的繁漪,将角色对周萍义无反顾所深爱着的那种感觉诠释得恰到好处,所以我认为——繁静正是沈黛最好的人选。”
当下,杜娇蕊就站在老团长的办公室门外,因听闻两人的上述对话,脸色立马变得异常难看,她不是没有**过曹路兵,却是以失败告终。
原本,杜娇蕊是想推门入内,但倘若眼下冲进去,这岂不是自取其辱?霎那间,这个小女人感觉身心俱疲,突然厌倦了这种为名逐利,一再出卖自己的感受。
“娇蕊?”正在杜娇蕊发呆之际,老团长走出了办公室:“你——你怎么傻站在门口啊?”
“啊!”杜娇蕊强挤出一脸的笑容道:“我来,是想跟您说一声,我和书明准备今年要个孩子,所以暂时不想挑什么大梁。”
杜娇蕊是一个极为好面子的女人,特意看了一眼跟在老团长身后的曹路兵:自动退出,总比被人踢出局,面子上能过得去。杜娇蕊自觉这一招做得潇洒漂亮,也不等老团长作何反应,便转身走出了市话剧团,买菜回到了市规划局的职工宿舍楼。
卧室内,越书华躺在**睡着了,地上滑落着一本参考书。杜娇蕊轻脚轻手地走过去,将书本重新放回到了枕边,却是没有叫醒越家小儿子。随后,杜娇蕊便敛起了围裙,来到公共厨房做晚饭。
越书华醒来时,因眼见枕边摆放整齐的参考书,就已经猜到嫂子多半是回来了。
晚饭时,搭了两把椅子当作餐桌,两人就坐在沙发上吃饭。虽然双方已经冲破了道德底线,但越书华本性害羞,依然显得不好意思,刻意与嫂子拉开了距离。杜娇蕊也不多言,观察对方的反应,所以这顿饭吃得沉默且尴尬。
晚饭后,当杜娇蕊洗干净碗筷,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穿过走廊,返回房间;刚踏入门厅,就感觉身体一沉,是越书华自门后蹿出,将她从背后双臂环抱。由于太过羞怯,小叔子始终将脸埋在对方的颈窝,弄得杜娇蕊的皮肤麻酥酥地发痒。这样,杜娇蕊才感觉到了安心,小叔子就像是一个偷吃了糖果的孩子,仿佛第一次品尝到了糖果的甜美滋味,难免会有些念念不忘。
“这几天不行!”杜娇蕊转过身子,捧起越书华的脸:“我身体不方便。”
由于正值晚饭时间,走廊来回着下班归来的人们,并伴随着孩子的叫喊声。走廊对面的厨房里则是传来了热热闹闹的炒菜声,以及挨家挨户的妻子们招呼孩子与丈夫的吃饭声。
(伍)
大年初十,杜娇蕊带着小叔子到市规划局附近的农贸市场买菜。
当时,杜娇蕊正在挑选着一棵最为新鲜的圆白菜,就被越书华拉了拉袖口,抬头望见了菜摊对面的阎起跃。这是也杜娇蕊和越书明结婚后,与这个高干弟子的第一次见面。
杜娇蕊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了宿舍的钥匙,并将之前挑好的菜也一并交给了小叔子:“书华,那是我的一个朋友,他有事要找我。你先把这些菜带回去,等我回家。”
“好!”越书华听话地点了点头:“大嫂,你早点回来。”
眼见越书华离开的背影,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市场,阎起跃追上了杜娇蕊。
“那是你的小叔子吧?”
“这跟你没关系!”杜娇蕊则是加快了避嫌前行的脚步。
“怎么会没关系?”阎起跃拦住了对方的去路,浪**出一脸的油嘴滑舌道:“让新婚妻子独守空房,一定让你感觉到很寂寞吧?”
“你什么意思?”
“我知道,你丈夫正在出差,因为我爸爸也在出差。”
“所以呢?”杜娇蕊的笑容仿佛暗含着鼓励的声势,这使得阎起跃的胆子也愈加大了起来。
“所以——”阎起跃抓握住了杜娇蕊的手:“我专门为你排练了一首曲子,希望你能提供给我一个单独为你演奏的机会。”
“是吗?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你会知道的!”
就这样,阎起跃带着杜娇蕊回到了他的家。当然,阎起跃并没有演奏什么曲目,两人一走进卧室便直奔主题,相互剥光了对方的衣服。这个太子爷更是舔舐着杜娇蕊的身体,喋喋不休道:“我的小美人,你可是想死我了!”
“谁让你跟其他女人纠缠不休?我就是要让你想我想到死!”杜娇蕊对这种甜言蜜语向来毫无任何的抵抗力。
“你舍得吗?你这个小贱货,不是也背着我,跟其他男人不清不楚,你跟那个小叔子的关系肯定也不一般吧?”
“去!”两人正在前戏的兴头上,杜娇蕊将对方一把拍开:“少胡乱说!人家还只是一个孩子。”
阎起跃则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我不管你跟多少个男人在一起过,但现在——此时此刻,你就是我阎起跃的女人。”这个花花公子从来对于**便最有一手,他清楚女人们喜欢的方式和体位是什么,这也是杜娇蕊所无法抗拒的**。
就在杜娇蕊跟其他男人风流快活的同时,越书华却是独守在哥哥与嫂子的婚房内。整整一下午,男孩斜倚在沙发上看书,却是一个字都读不进去,不时地瞄向那扇同样寂寞的卧室房门。跟哥哥越书明的初次一样,自从和嫂子有过偷欢之举,越书华就已经为**之事所沉沦,整个脑海里所浮现而出的都是杜娇蕊那具裸香甜腻的玉体,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嫂子就留守在自己的身边。
傍晚时,杜娇蕊慢悠悠地回到了市规划局,眼见小叔子歪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便找来被子给他盖上,却是不小心将其吵醒。
越书华揉了揉眼睛,因眼见是嫂子坐在身边,便用双臂将杜娇蕊抱紧,口吻无尽地缠绵道:“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呀?”
“怎么?你等了我一下午?你这个傻孩子,肯定还没吃午饭吧?”杜娇蕊见小叔子委屈得如同一只被主人遗弃了的小宠物,抚爱着他的脑袋道:“我现在就去给你做晚饭。”
但越书华却是不依不饶,将脑袋深埋进嫂子那对柔软滑润的胸脯前,摇头撒娇道:“我——我不想吃晚饭,我想吃你!”
“真是一个贪嘴的孩子。”杜娇蕊觉得小叔子既好玩又好笑:“那等你回到学校,我没在你身边,那可怎么办呢?”
“我一定会想死你的!”越书华果然生性单纯,竟是难过得泪流满面,把杜娇蕊的胸口弄得湿漉漉的。
杜娇蕊清楚倘若不给小叔子一点甜头,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必定是百转牵肠,纯情腻味得要死要活。她可不想让事件发展到无法收拾及挽回的地步。杜娇蕊灵活着手指,越过裤腰,梭入小情人的**。两人便推推搡搡地扭捏进了卧室,杜娇蕊摆胯着水蛇腰,将小情人牢牢地缠绕。之后,以拥抱的姿态倒向床铺,仿佛被船头劈开的水面,颤动的床面及被单浩浩****,撞击出勇往直前的浪花气势。
窗帘随着夜风微微起伏,仿佛百叶窗的落影交织在缠绕着的肉体上,四壁游走着因运动过量扑面而来的喘息声。
“可以停留在里面。”杜娇蕊轻言细语地安抚着小叔子。
“你不会怀孕吗?”越书华则是天真地担心道。
“现在正巧是安全期,但过两天可就很难说了。”
这番**,也真是够痛快!终于,这个初尝糖果的男孩感觉到了身心上的愉悦和满足。
因完成了对越书华的赏赐后,杜娇蕊用手肘支撑住了脑袋,她将上半身贴靠着枕头,并用手指玩抚着男孩柔软的边发,慵懒地话语道:“明天,你就该回去了。”
“为什么?”越书华瞪大双目,从**一跃而起,仿佛亲眼所见对方击碎了其心底里那个美丽而梦幻的心愿。
“因为明天——你大哥就要回来了。”
当即,越书华的内心剧烈一颤,身体便颓然塌陷了下去,这是越家小儿子最不愿意、却也是不得不将要面对的现实。
杜娇蕊继续用异常平静的语态表述道:“我无所谓,只要我不说,你哥哥就不会发现我们之间的任何事情。但你不行,书华,你还只是一个孩子,脸上藏不住事。”杜娇蕊抚摩着小叔子白皙如凝脂一般的皮肤,这是一个俊秀漂亮得宛若美少女一般的男孩:“当你的哥哥看到你,他只需看你一眼,就会发现咱俩之间的事。你肯定——不想让他发现我们之间有过什么吧?”
杜娇蕊的预测绝不是危言耸听。此时此刻,越书华因为过度害怕,身体用力绷紧,犹如惊弓之鸟,气息艰难道:“对——对!不能让他发现,不能让我大哥发现。”
“所以,你明天必须赶回广博县。”杜娇蕊张开双臂,如同慈爱的母亲,拥抱着越书华那具羸弱且洁白的身体:“来吧!书华,来尽情享受你这最后一夜吧!”
杜娇蕊就像是一只大鸟,张开修长的双臂,覆盖住了小叔子,是给予对方这最后一夜身体的盛宴。
(陆)
第二天一大早,杜娇蕊将小叔子送到了长途汽车站,给他买好车票,亲自送他上车。
当越书华坐上那辆返回广博县的长途汽车,隔着车窗玻璃,凝视向杜娇蕊,再次流露出那副委屈得如同一只被主人遗弃了的宠物般,这令杜娇蕊既爱又怜,因不知晓该拿这个孩子怎么办,只得快步走向出站口。
走出了十来米,杜娇蕊眼见汽车离开,这才慢慢地松了口气:她天真地以为自己所策划制造的这场童真外遇——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被悄无声息地清除干净了。殊不知,她已经在小叔子的身体里播种下了罪恶的种子,一旦瞅准时机,便会随风播散,罪恶将呈现出几何倍数的增长态势。
之后,杜娇蕊没有急于回家,而是闲逛到农贸市场,买了一大堆食材,看似像是在欢迎丈夫的出差归来。这也是为了分散丈夫的注意力,避免越书明追问在其出差的这些日子,妻子与自己的弟弟究竟是如何相处的。
下午,越书明回到了市规划局的职工宿舍楼。因房间里没有人,越书明便耐着性子坐在门厅的沙发上,等待妻子的归来。
出差的这一个星期,白天黑夜寝食难安,越书明想象到了妻子和弟弟之间——所可能发生的各种苟且之事。不过话说回来,男男女女不就是那点破事,无论是谁勾引谁,其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上床。想破头,这也就是最坏的局面了。
杜娇蕊回来时,已是晚饭时间,手里提着两大袋食材。她抬头眼见守候在宿舍楼梯口的丈夫,冲对方满面撒娇道:“知道你今天要回来,你看,我给你买了多少好吃的,还不快过来帮忙?!”
于是,越书明接过了那包看起来比较重的袋子,望了望妻子的身后,没见到弟弟的身影:“书华呢?怎么他没跟你一起?”
“他因为担心落课太多,所以今天一早回去了。”
“他在我回来之前——就回去了?”越书明看似不太肯相信地转动着他那双眼睛望向自己的妻子。
“是啊!”杜娇蕊则是面不改色道:“你也知道你那个亲弟弟太过好学,整天窝在家里看书,我叫他出去玩,他也不肯。既然书华不甘心落课,我就只能送他到长途汽车站,想必——早就应该回到广博县中学了吧!”
尽管越书明并不相信妻子的话,但他也找不到什么怀疑的理由,想来杜娇蕊还不至于对自己的亲弟弟——也就是她的小叔子下手,便暗自舒了口气,无论两人有没有发生那种关系,至少暂时避免了与弟弟的见面,令其一颗悬着的心脏落回到了肚子。
这天晚上,为哄丈夫开心,杜娇蕊做了四菜一汤,都是越书明喜欢吃的菜。由于连日来的奔波,越书明吃过晚饭后,便倒躺在**睡着了,这一天总算是平稳度过。
中午,弟弟越书华回到了广博县城,原本可以径直赶去学校,但他决定还是先回趟高庙村。就像杜娇蕊所预测的那样,越家小儿子可不是一个天生的演员,毕竟心虚,他还没想好将如何面对自己的父亲。
天黑之后,越书华偷偷地摸回到了高庙村的家中。简单地吃过了晚饭,越家小儿子便坐在空****的门厅,思考这一个星期以来的种种发生。一股虚脱之感猛烈地撞击着他的颅腔,意识里全都是嫂子那具充满了女性**的致命胴体。
随后,那股肌肤相亲的渴望如同潮水般,一浪又一浪地朝越书明劈头盖脸,在其耳蜗内轰鸣、呐喊、叫嚣、撕扯……分明正肆虐着其无处发泄的肉体欲望。越书华不自觉地开始**,全身心浸**在对于嫂子的美好想象之中,但**只不过是带来了隔靴搔痒的效果,无法宣泄或遏止其冲出体内的欲念之火。
突然,屋外传来了疯女人的鬼笑及鬼叫声,仿佛一只正召唤着欲望之魂的鬼魄,一再挑逗着越家小儿子那番已经逐渐丧失了理智的心绪。虽然清楚这么做是不对的,但简直就是鬼使神差,越书华仿佛中了魔症,行尸走肉般跨出了院子,朝向疯女人的声音寻去,身影融进了邪恶笼罩的夜色之中。
当夜里月黑风高,树林内影影绰绰,隐约可见蹿动着一追一逃的两条人影。山路上,树梢与叶缝之间则是跳跃着不甚明朗的暗淡月光,以视觉的方式乖张出了女人和男人浓重的气息声。尽管树枝抽打在身上“噼啪”作响,但越书华顾不得肉体上的疼痛,一路向前朝疯女人追去。
眼见观音庙就在前方,疯女人猛地站定,回头嘟囔着嘴巴,神态不解道:“小哥哥,你干吗要追我呀?”
“我想给你看一样东西。”越书华面露微笑,冲女人招了招手。
那个疯女人因为好奇,就像是一个毫无戒心的孩子,步态笨拙地走了过去。以出人意料的速度与方式,越家小儿子一把抓扯住疯女人的手,从腰口摸向自己的裤裆,命令对方握住那根充血且肿胀着的阴茎:“抓住它!快抓住它!”
疯女人被吓坏了,不知道那是什么,惊恐地尖叫出声。两人的头顶,有飞鸟掠过,就像是一群丧失了灵魂、无路可逃的穷途末路。
当即,原本身体羸瘦的越书华竟是将疯女人摁倒在地,用一只手强捂住了女人的嘴巴,另一只手则是抓扯下她的裤子,居然毫不在乎对方的全身污秽,并且散发出着令人作呕的臭气,将自己匕首般刺进了疯女人的身体。眼下,只要是个女人,甭管有没有姿色,或神智正不正常,都能令这个欲火焚身的少年感觉到欲望的疏导和发泄。
也恰恰是从这一刻开始,杜娇蕊在小叔子的身体里所播种下的那颗罪恶的种子,已经由越书华传播给了疯女人,并且在高庙村安营扎寨了下来。一张看不见的罪恶之网,将借由疯女人的身体为媒介,正静静地等待着那些不懂得洁身自好的猎物们,一个个神不知鬼不觉地撞入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