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荷爾蒙

範成大:那年夏天,那場危險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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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162年,剛剛登基的宋孝宗親自主持了曆史上著名的“隆興北伐”,因為準備充分,戰爭最初對宋軍十分有利,宋軍一舉攻下了靈壁、宿州等地,眼看著就要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宋軍內部搞起了南宋著名的特產——內訌。先鋒官李顯忠與邵宏淵的不和,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痛快,彼此不放過誰,加上張浚統帥無方,金軍攻打宿州時,本該出兵相救的邵宏淵卻按兵不動,導致李顯忠大敗,宿州淪陷,轟轟烈烈的北伐也宣告失敗,南宋與金國簽訂屈辱的和約,史稱“隆興和議”。和約的主要內容為:1、南宋對金不再稱臣,改稱叔、侄關係;2、維持紹興和議規定的疆界;3、南宋每年給金的“歲貢”改稱“歲幣”,銀絹從二十五萬兩、匹改為二十萬兩、匹;4、宋割商州(今陝西商縣)、秦州(今甘肅天水)予金;5、金不再追回由金逃入宋的人員。對宋孝宗來說,這都是老一套,而且內容上,孝宗沒多大意見,隻是陪了點錢,丟了點土地,算不上多大的事,反正這樣的事,祖宗都搞了一波,最多就是重演一次而已。最讓孝宗皇帝難以忍受的是關於兩國遞交國書附加條件。凡是金國的使者來到了宋朝,宋朝的皇帝必須離開龍椅迎接,這在宋孝宗看來,簡直是對自己的侮辱。打架我是打不贏,但並表示我可以讓你侮辱。對不起,這個條件我不答應。三年後,金國派完顏仲出使南宋,開啟了遞交國書的模式,見孝宗皇帝沒按照以往的過場走,完顏仲頓時就來氣了,你們宋朝人怎麽都這樣,說好的事,怎麽臨時變卦,這不是公然違反合約麽?難道你們還想打架麽?打就打,怕你不成。雙方各執己見,互不相讓,眼看著就要走上最高人民法院,搞一場聲勢浩大的官司,關鍵時刻,退休的宋高宗站了出來,指著自己的兒子說:“你這是要作什麽,難道你忘記了‘靖康之恥’的教訓麽?我這一把年紀,難不成你還要我將‘靖康之恥’重演一遍。”事情按說到了這兒,應該可以一錘定音了。但宋孝宗是一個猛人,南宋最有血性的稱號不是白來的,麵對老爹和金人壓迫,硬是頂住了壓力,而且還下定了決定,自己一定要改變這種憋屈的態度。合同能簽就簽,不能簽大不了再打一架就是。人總不能光為了活命,還需要臉麵。這個看法得到了大臣虞允文的支持,這個規定不光光是對皇帝個人的侮辱,更是對南宋一朝文武百官的侮辱。抵製,堅決抵製。君臣二人說的是痛快,但事情還是要辦的。當時就有人提出了反對意見;比如左相陳俊卿,這位老臣認為,你們想的是不錯,說得也痛快,感情是你們站著說話不腰疼。這事兒用不著你們去麵對,你們當然可以打腫臉充胖子。人家合同書送來了,你是要毀約還是續約,總得給人送過去不是,既然你們活著這麽有尊嚴,可以自己送去試一試。血氣方剛的宋孝宗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誌同道合的人,卻不想被人說成了貪生怕死之輩,一怒之下,幹脆罷免了陳俊卿的官,你不是慫麽,那就去福州慫給金人看,別在我眼前晃悠,看著心煩。說歸說,事情總還是要辦的。打架隻是一時的意氣話,真打,南宋還是搞不過。所以結果隻有一個,虞大人你和朕看法一樣,這事兒交給你了,你來搞定,朕不管你用什麽方法,總之朕要的結果隻有一條,不能丟朕的臉。朕要尊嚴的簽約。應該說這個要求有點高,但虞大人還是有兩把刷子的,老大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我的事情就是小弟的事。本著這個理念,他精挑細選了兩個人擔任使者,一個是李燾,一個是範成大。他相信這個兩人一定會幫他完成這個使命。在沒有任何檢測手段的年代,一切都看自己的眼光。我們的虞大人看人的眼光不能算好,但也不差,錯對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