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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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查爾斯·斯特裏克蘭的文章已經夠多了,我要是再寫,似乎就沒有必要了。為一個畫家樹碑立傳,說到底還得靠他的畫作。其實,我對他的熟悉程度要超過大多數人—我跟他初次見麵,遠在他學畫之前。後來,他在巴黎度過了一段艱難的歲月,那時我也常見他。不過,若不是在兵荒馬亂的戰爭年代我去了一趟塔希提島,我是不會寫這部回憶錄的。眾所周知,他是在那兒度過了人生中的最後幾年,而我在那兒遇見了幾個跟他很熟的人。他的一生是悲慘的一生,而他在塔希提島的遭遇鮮為人知,我覺得自己有責任把它寫出來。如果有人相信斯特裏克蘭的確是偉大的,那麽與他有過親身接觸的人以現身說法加以佐證,恐怕就不是多餘的了。為埃爾·格列柯寫回憶錄的作者是很熟悉埃爾·格列柯的,而我熟悉斯特裏克蘭的程度不亞於那位作者,讀一讀這樣的回憶錄,難道不是一大快事嗎?

不過,我說這話並非想為自己寫這部書尋找借口。記不得是哪位哲人說過一句格言:每天做兩件自己不喜歡的事,有益於靈魂的健康。說這句話的人是個聰明人,我一直在一絲不苟地按照這條格言行事—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晚上也都上床睡覺,這有悖於我苦行主義的天性,一星期又一星期地加重我肉體的磨難。《泰晤士報》的文學增刊我每期必讀,這也在其中。世間的書籍浩如煙海,寫書人見自己的成果麵世無不滿懷憧憬,卻不知什麽樣的命運在等待著他們—想想這些,你的內心就會釋然。那麽多的書,如欲嶄露頭角,又有幾分勝算呢?即便一炮打響,那也隻是瞬息即逝的成功。天曉得,作者要為一本書花費多少心血,吃多少苦頭,經曆多少磨難,隻為了能讓偶然讀到這本書的人放鬆幾個小時,解除些許旅途的勞頓。如果能根據書評下結論的話,我認為很多書都是作者嘔心瀝血的結晶,不可謂不絞盡腦汁,有的甚至是孜孜終生的成果。這種現象叫我頗有感受:耕耘即歡樂,作者應該從中獲取慰藉,而不應斤斤計較得失—讚譽也罷,詆毀也罷,成功也罷,失敗也罷,全都應該置之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