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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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到了我住的公寓樓。我不屑請他跟我進去,而是一言不發地自己上了樓。他跟在後麵,踩著我的腳後跟走進了我的住房。他以前沒來過,然而對這裏的環境看也不看,哪裏知道我是費了千辛萬苦才將房間布置成了這般悅目的模樣。桌子上擺著一鐵罐煙草,他拿出煙鬥來,裝了一煙鬥,然後在屋裏唯一的一把沒有扶手的椅子上坐下來,身體往後一靠,讓椅子的兩隻前腿翹起來。

“假如你想舒服一些,為什麽不坐扶手椅?”我憤憤地問。

“我舒服不舒服,你為何如此操心?”

“我才不操你的心呢,”我反駁說,“我所關心的隻是我自己—看見別人坐不舒服的椅子,我自己就覺得不舒服。”

他咯咯地笑了,但是沒動地方,然後默默地抽煙鬥,不再理睬我,顯然在想心事。我心裏成了悶葫蘆,不明白他為什麽到這裏來。

出於本能,一個作家對性格怪異的人會覺得困惑,因而產生興趣,盡管他的良知阻止他那樣做,但他欲罷不能,直至習慣成自然,感覺變得麻木。邪惡的人性固然使他驚異,但他覺得自己能從觀察邪惡的人性中獲得藝術的滿足—出於誠實,他不得不承認他對某些行為的反感遠不如對這些行為產生原因的好奇心那樣強烈。如果能把一個惡棍的性格刻畫得合乎邏輯、淋漓盡致,對作家而言有著極大的吸引力,盡管從法律和秩序的角度看不該如此。我猜想莎士比亞在創作埃古[79]時可能比他借助月光和幻想構思苔絲德蒙娜[80]時有著更濃厚的興趣。也許,作家創作惡棍,其實是在滿足他內心深處的一種天性—由於文明社會的行為規範和傳統習慣的約束,他被迫將這種天性隱匿在了潛意識中的一處隱秘的角落。給予他虛構的人物以血肉之軀,也就是使他那一部分以其他方式無法表現的自我有了生命。他得到的滿足是一種自由解放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