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牌楼

第十九章 珍妃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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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

街头。

靠近丁河岸边有个鱼肆,鱼肆很大,除去摆摊的位置还能盛下一两百人。

鱼肆里的人不多,客人不多,伙计也不多,加上莫大鱼才两个人,毕竟天气寒冷,谁也不愿意大早上的出来买东西。

人不多鱼却不少,看起来还很新鲜。能在这天寒地冻的季节里弄到这么新鲜的鱼也不容易。

莫大鱼坐在桌子后面大声吆喝着伙计干活,一张大嘴像是摊子上摆着的鲶鱼嘴,露出与嘴不相衬的小白牙。

“买鱼。”

“买什么鱼?”莫大鱼凑了过来。

“小鱼。”

“有。”

“京城来的小鱼。”

“没有。”

莫大鱼退过了原位,坐在桌旁翘起了二郎腿。

“有是让我来的,他说你这里有京城来的小鱼。”

“谁?”

沈方鹤压低了声音:“一个疯子。”

莫大鱼皱起了细小的眉:“疯子说的话你也相信?”

“我不能不信,因为我也是京城来的。”

沈方鹤说着用力拍拍身上的衣衫,坐在了莫大鱼对面。

莫大鱼盯着沈方鹤的衣衫看了好一会儿,站起来吆喝着伙计:“小顺子,看着点儿,我与这位客人谈个买卖。”

莫大鱼住的房子不大,简单的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

房子里充斥着鱼腥味,连莫大鱼递过来的茶都有股鱼的味道。

坐下后莫大鱼问道:“客人来自京城?”

“对。”

“客人说的那个人可是邱疯子?”

“是的。”

“邱疯子要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沈方鹤也不知道邱疯子要他来找莫大鱼有何事,试探着回答道:“他没跟我说,只说找到你后你会给安排好一切。”

沈方鹤这句话很聪明,把一切的事儿都推给了莫大鱼,你莫大鱼说什么事就是什么事,哪怕你说邱疯子要他来陪你说说话都可以。

当然,莫大鱼不会这么说,人总是会把事情往复杂了想,往往很简单的事都会被想得很复杂。

“他是不是要取回他放在我这里的东西?”

“不知道。”沈方鹤回答得很干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装知道只会露馅的更快。

莫大鱼幽幽地叹了口气:“那我知道了,那件东西今日就由客人带回去吧,藏在我这里也不是长久之计。”

沈方鹤没料到莫大鱼这么好诓,三言两语他竟然就相信了。

“莫掌柜不怕敝人是骗子?”

“哈哈哈,”莫大鱼放声大笑,“这东西有什么好骗的,有些人拿它当宝,可在我眼里还不如一条鱼,鱼还可以炖来下酒充饥,这东西连烧火都够材料。”

沈方鹤心里暗道:是什么样的东西被莫大鱼说得一文不值,若真是这样邱岩良又要它何用?

沈方鹤正想着,莫大鱼冲外面喊道:“小顺子,把扫地的大扫帚拿来。”

门外小顺子答应一声,拖着竹子制成的大扫帚进了屋。

“掌柜的,扫哪里?”

“扫你娘的头,扫帚放下人死出去。”

小顺子被他一骂,撇着嘴退了出去。莫大鱼抄起了大扫帚一用力扭掉了竹筒做成的把手,扣点堵在端部的木塞,从里面倒出一个条形的布卷来。

“这是?”

“这就是邱疯子放在我这里的东西。”

“莫掌柜看过没有?”

“看过,就是看过了我才说这东西烧火都不够料,”莫大鱼说着惋惜地摇摇头,小眼眯成了一道缝儿,“可惜啊,就为了这东西邱疯子被困在姚家这么多年出不来。”

莫大鱼说着把布卷递给了沈方鹤,沈方鹤接过后问道:“莫掌柜真的让我拿走?”

“为什么不是真的?”

“你不怕敝人是冒充的?”

莫大鱼“嘿嘿”笑道:“你是不是冒充的我不知道,但你是真的见过邱疯子,也真正是他让你来找我的。”

“何以见得?”

“整个河东没有人叫过我小鱼的,除了他。”

“莫非小鱼是莫掌柜的乳名?”

“不是,是那疯子给我起的外号。”

沈方鹤忍不住笑了:“掌柜的名字叫大鱼,外号叫小鱼,这外号取得真不咋样!”

莫大鱼也笑了,笑完感慨地摇摇头:“他就是个疯子,也只有疯子才能取这样的外号。”

沈方鹤哈哈大笑:“这疯子真是个妙人。”

莫大鱼看着癫狂大笑的沈方鹤道:“客人既是疯子的家乡故人,不用说定会解救他出牢笼吧,跟姚家的那疯老头在一起,非把他真逼疯不可。”

“掌柜的为何不救他?”

莫大鱼撇嘴一笑,有点伤感地道:“姚家是武林世家,龚太平又是司集,我一个小小的贩鱼的,敢招惹他们?客人说笑了。”

“放心吧,我会的!”

这是沈方鹤留给莫大鱼的话。

不管龚太平有多大权力,不管姚家有多大势力,我都会把他救出来。

这是沈方鹤的心里话。

午饭有鱼。

鱼是从莫大鱼的鱼肆里提回来的,新鲜美味。

红烧鱼身,糖醋鱼尾。还有一大碗的鱼头豆腐汤。

酒不多不少,整整一壶。

薛尽欢见沈方鹤高兴,也陪着喝了几杯。

“尽欢,你在龙门呆的时间长,知道莫大鱼吗?”

“知道,莫说龙门,整个河东恐怕没有人不知道莫大鱼的。此人表面做着贩鱼的买卖,暗里却是三河赌坊的老大,整个河东黑道上的生意往来都不能忘了他。”

听薛尽欢说完,沈方鹤沉默了,一个如此了得的大人物怎么会对自己如此客气,是因为他跟邱岩良交情很深吗?邱岩良本是京城人,到河东来为了什么,怎么会认识的莫大鱼?他藏在莫大鱼那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沈方鹤喝了一口酒,一伸手从药厨上取下了从莫大鱼那里拿回来的布卷,解开布结,一点一点地把外面的布抖开,露出了画轴一样的东西。

“是幅画。”

燕舞眼尖,一眼看到了卷成一卷的是一幅画。

沈方鹤小心翼翼地展开画卷,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熟悉的画面。

女人,微微泛黄的纸上画了一个美貌的女子,柳眉杏眼,如秋水一般的眼眸闪着勾人魂魄的光。

“是她。”

沈方鹤这一霎那不知道心头是什么滋味,这幅画虽年月长了,但保存的还算完好,没半点褪色,画中的每一处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这一瞬间沈方鹤心里翻过无数个场景,五月十六,侯家集,挥刀刺进自己胸膛的侯寡妇,不!是谢华珍!当年的珍妃娘娘。

还有张康年,余念生,一个接一个地死在自己面前,血,流遍了整个医馆。

许久以来,沈方鹤一直逼迫自己去忘记,可无论怎么做都无法忘却这三人的死。

唯一渐渐模糊的是三人的音容笑貌,渐渐的,只剩下了一个轮廓,慢慢的再记不清他们的样子。

当沈方鹤以为已经把他们忘掉了,已经不再为他们的死心疼,可就在今天,就在这丁集,在这小小的医馆里,又见到了她。

谢华珍!

当年的珍妃娘娘。

当然,如今的珍妃不是活着的谢华珍,也不是活着的侯寡妇,而是被画在纸上的画像。

沈方鹤一眼就认出了画像上是谢华珍,惊慌地展尽画轴,终于又在画上找到了让他心惊肉跳的落款:余念生。

余念生!落款是余念生!

这幅画竟然是余念生画的。

沈方鹤想到了谢华珍临死前讲的故事。

那天是谢华珍与张康年大婚,余念生喝醉了酒非要为谢华珍画一幅像,谢华珍拗他不过,只好任由他画了,没想到这一画画出了滔天大祸。

沈方鹤不愿回忆往事,偏偏这事儿自己撞上了门,失去友人的痛苦与自己半生无法摆脱罩在头上的网,每一件都会让自己生不如死。

正当沈方鹤神游物外之际,猛听得薛尽欢一声惊呼:“先生您看,这……这……这落款?”

沈方鹤早看到了,落款是余念生,只是正在怀念旧人,把薛尽欢与余念生的关系给弄忘了。

“我看到了。”

薛尽欢有点手足无措,喃喃道:“这……这是我……我爹……我爹画的,这是我爹画的。”

看着薛尽欢神魂颠倒的样子,沈方鹤突然觉得很心痛,因为余念生的一己贪念,多少人送了命,就连他的儿子也落得这步田地。

“不错,”沈方鹤不想隐瞒,实话实说,“尽欢,这幅画就是你爹画的,你可知道这画中的女子是谁?”

“是谁?”

薛尽欢原本以为是他的母亲,仔细看了两三遍,也没发现画中人与母亲哪里相似。

“她叫谢华珍,是你的表姑,她还有个称号天下闻名,叫珍妃。”

提起谢华珍,薛尽欢不知道,燕舞也不知道,可说起珍妃两人可是都有耳闻,听说画中人就是珍妃,两人又凑过来多看了几眼。

“果然是国色天香!果然是国色天香!”

薛尽欢连赞了两声,回头又问道:“先生,我爹怎会为珍妃作画?”

沈方鹤暗暗为薛尽欢感到悲哀,幼年随父母逃出京城,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被喂下能让人失去记忆的野火麻,到后来随娘亲亡命江湖,直到父母双双死去他还没弄清楚这里面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件事。

窗外雪停风静,街道上空无一人,这样的天气适合喝喝酒讲讲故事。

酒意上涌,沈方鹤就把十几年前的那段往事对薛尽欢说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