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溫度:法醫手記

“死亡的權利”和“拯救的義務” 令人感到陌生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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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關於“死亡的權利”的探討從未停歇,死亡的權利就是主導自己生命的最後一刻的權利,對此有多種不同的解讀。

相信很多人都曾到訪過重症監護室,那裏的患者大多渾身插滿管子。鼻飼管經過鼻腔、食道,將食物輸送到失去意識的患者的胃裏;透析管為腎病患者清潔血液;注射抗生素的管子插滿患者全身各個角落的血管;有時還要切開頸部連接呼吸機,再加上大小便排泄管,管子的數量少說不下10根。患者被這些管子層層纏繞的情形,令人不忍直視。

每天目睹這一切的患者家屬又該是何種心境?父母陷入昏迷狀態的子女,心情基本是毫無二致的,隻要是家庭還算和睦,幾乎都會對醫生說:“我的父親/母親前半生受了不少苦,絕不能就這麽走了,請您一定要救救他/她。”醫生若要全力救治,勢必會在患者身上插滿管子,推到重症監護室,看到這一幕的兒女又會百感交集,陷入糾結。兒女會對自己的無能為力產生強烈的自責情緒,這是最令人煎熬的。此外,還有人會開始思考:這是我父母想要的人生謝幕嗎?很多人會陷入糾結 —— 還有必要繼續這種毫無意義的治療嗎?

延命醫療就這樣成為與死亡的權利背道而馳的一大問題。不僅韓國是這樣,東方國家的大部分人都無法在臨終時掌握生命自主權,無法自己決定去哪家醫院、采取哪種治療方式,隻能任由家人代為決定。

最近一個朋友的弟弟被確診為胃癌晚期,病情十分危急。朋友千叮嚀萬囑咐讓我幫他瞞著弟弟,我說:“我可以不說,可是他入院後一定會被安排在腫瘤內科,還是會知道真相啊!”朋友又懇求:“那至少別讓他知道病情很嚴重,以後我會找機會告訴他的。”

這種家屬擔心患者受打擊而想方設法隱瞞病情的情況,醫生們早已司空見慣;與此同時,又會有一些患者要求醫生無論病情多麽嚴重都要告訴他們真相,這時醫生就會陷入兩難的境地。“從醫人員倫理原則”甚至還專門提到這種情況的解決方法:醫生要留意觀察患者,判斷其心理狀態,對於心理承受能力較強的患者,可以如實告知病情;反之,則建議適當隱瞞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