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雏鹰医院事件”打破了医学界的平静。一名男子醉酒后跌倒,伤到了头部,被送进了雏鹰医院。医生诊断该男子脑部严重出血,并且立即进行了手术。手术很顺利且预后良好,医生认为痊愈可能性极高,即使有后遗症也将极其轻微。患者的妻子听到消息后急匆匆地赶到医院,可她关心的不是丈夫的状态,而是医疗费。
原来这位患者事业失败,导致家庭经济状况一落千丈、困顿不堪,夫妻关系可能也因此出现裂痕。因为关系好的夫妻,即使不富裕,遇到困难也会想办法共同面对,而这位妻子却声称没有钱治疗,固执地要把丈夫带回家。
但是,刚做完脑部手术的患者在术后仍需要利用人工呼吸机维持呼吸,需要接受包括抗生素治疗在内的大量后续治疗。出于这些考虑,院方也曾力主反对患者出院,但最终还是败给了患者妻子的强烈抗议,由主治医师和住院医生在出院材料上签了字,实习医生给患者连接好给氧气囊(ambu)后,将他交给了其妻子。
不幸的是,刚回到家,妻子就摘掉了这个给氧气囊,患者随即死亡。妻子自以为是地认为外因死亡能够得到国家补助,因此她报了警。
警方调查后对脑部手术患者术后立即出院这一事实提出了质疑,并将此案交由检察院审理。检方传唤当时的主治医师,就患者当时状态、为何术后立刻同意其出院等问题展开进一步调查。神经外科的主治医师如实回答:“患者手术很成功,完全可以活下来。但是家属强烈要求出院,我也没有办法,出现这样的事我也深表遗憾。”
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了逝者妻子、主治医师、住院医生以及实习医生。起诉医生们的理由是他们在尚需救治的患者的出院材料上签字,属于医务人员不作为。最终,法院在二审中判处主治医师和住院医生为协助杀人罪,由于那名实习医生是受上级指示进行医疗处置,被判无罪。
这一事件对医疗界影响极为深远,此后无论患者家属怎样要求,对于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的患者,一律不予出院。医生们开始认为,如果擅自允许患者出院,可能会惹上官司,甚至成为杀人犯。因此,稳妥起见,他们只能建议患者家属选择采取医疗手段延长患者生命的方式,并且在医院为患者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