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溫度:法醫手記

醫生要對死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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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雛鷹醫院事件”打破了醫學界的平靜。一名男子醉酒後跌倒,傷到了頭部,被送進了雛鷹醫院。醫生診斷該男子腦部嚴重出血,並且立即進行了手術。手術很順利且預後良好,醫生認為痊愈可能性極高,即使有後遺症也將極其輕微。患者的妻子聽到消息後急匆匆地趕到醫院,可她關心的不是丈夫的狀態,而是醫療費。

原來這位患者事業失敗,導致家庭經濟狀況一落千丈、困頓不堪,夫妻關係可能也因此出現裂痕。因為關係好的夫妻,即使不富裕,遇到困難也會想辦法共同麵對,而這位妻子卻聲稱沒有錢治療,固執地要把丈夫帶回家。

但是,剛做完腦部手術的患者在術後仍需要利用人工呼吸機維持呼吸,需要接受包括抗生素治療在內的大量後續治療。出於這些考慮,院方也曾力主反對患者出院,但最終還是敗給了患者妻子的強烈抗議,由主治醫師和住院醫生在出院材料上簽了字,實習醫生給患者連接好給氧氣囊(ambu)後,將他交給了其妻子。

不幸的是,剛回到家,妻子就摘掉了這個給氧氣囊,患者隨即死亡。妻子自以為是地認為外因死亡能夠得到國家補助,因此她報了警。

警方調查後對腦部手術患者術後立即出院這一事實提出了質疑,並將此案交由檢察院審理。檢方傳喚當時的主治醫師,就患者當時狀態、為何術後立刻同意其出院等問題展開進一步調查。神經外科的主治醫師如實回答:“患者手術很成功,完全可以活下來。但是家屬強烈要求出院,我也沒有辦法,出現這樣的事我也深表遺憾。”

檢察院向法院起訴了逝者妻子、主治醫師、住院醫生以及實習醫生。起訴醫生們的理由是他們在尚需救治的患者的出院材料上簽字,屬於醫務人員不作為。最終,法院在二審中判處主治醫師和住院醫生為協助殺人罪,由於那名實習醫生是受上級指示進行醫療處置,被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