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弗伦斯医院金某事件”尘埃落定后不久,2009年2月16日,金寿焕红衣主教去世,死因是肺炎。但他在生前曾明确要求不接受延命治疗,他对加图立医院的医生们说:“我不害怕死亡,我期待着与上帝见面,并且已做好了一切准备,因此如果我停止呼吸,请不要费力为我做心肺复苏。”
然而,当金主教呼吸戛然而止的一瞬间,医生们还是出于本能对其开展紧急施救。在医生们的不懈努力下,金主教苏醒过来,他说:“谢谢你们,但是下次不要再救我了,我已经准备好面见上帝了。”
过了一会儿,金主教的心脏和脉搏再次停跳,医生有些为难,于是询问了其他教徒的意见,那位教徒说:“不要救治了,我会为这个决定负责。”随后,金主教离开了人世。
这个案例的问题在于,虽然逝者生前要求不接受延命医疗,但最终医生是在逝者的亲近之人的同意下终止了延命医疗,而亲近之人的决定能否左右延命医疗的中断与否,在现行方针中尚无明确规定。
当时,媒体就此发表报道称“金某事件影响力持续升级,红衣主教金寿焕选择尊严死”。天主教会对此提出强烈反驳,反驳的焦点在于“尊严死”,为什么称金主教选择尊严死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呢?
“尊严死”一词最早出现于1997年美国俄勒冈州颁布的《尊严死法案》(Death with Dignity Act),而该法案的核心主张是“允许无救治可能性的患者自杀”。因此媒体报道的内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金主教选择了“自杀”。
然而,自杀是与天主教教义相违背的,天主教主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放弃生命。这就是为什么在一般人眼中没有问题的报道,却是天主教徒所无法容忍的。
在天主教徒的抗议下,媒体将此前的报道全部删除,将“尊严死”一词改成了“善终”,即给生命画上一个美好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