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溫度:法醫手記

紅衣主教之死——是善終,不是尊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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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弗倫斯醫院金某事件”塵埃落定後不久,2009年2月16日,金壽煥紅衣主教去世,死因是肺炎。但他在生前曾明確要求不接受延命治療,他對加圖立醫院的醫生們說:“我不害怕死亡,我期待著與上帝見麵,並且已做好了一切準備,因此如果我停止呼吸,請不要費力為我做心肺複蘇。”

然而,當金主教呼吸戛然而止的一瞬間,醫生們還是出於本能對其開展緊急施救。在醫生們的不懈努力下,金主教蘇醒過來,他說:“謝謝你們,但是下次不要再救我了,我已經準備好麵見上帝了。”

過了一會兒,金主教的心髒和脈搏再次停跳,醫生有些為難,於是詢問了其他教徒的意見,那位教徒說:“不要救治了,我會為這個決定負責。”隨後,金主教離開了人世。

這個案例的問題在於,雖然逝者生前要求不接受延命醫療,但最終醫生是在逝者的親近之人的同意下終止了延命醫療,而親近之人的決定能否左右延命醫療的中斷與否,在現行方針中尚無明確規定。

當時,媒體就此發表報道稱“金某事件影響力持續升級,紅衣主教金壽煥選擇尊嚴死”。天主教會對此提出強烈反駁,反駁的焦點在於“尊嚴死”,為什麽稱金主教選擇尊嚴死會引起如此軒然大波呢?

“尊嚴死”一詞最早出現於1997年美國俄勒岡州頒布的《尊嚴死法案》(Death with Dignity Act),而該法案的核心主張是“允許無救治可能性的患者自殺”。因此媒體報道的內容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為金主教選擇了“自殺”。

然而,自殺是與天主教教義相違背的,天主教主張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放棄生命。這就是為什麽在一般人眼中沒有問題的報道,卻是天主教徒所無法容忍的。

在天主教徒的抗議下,媒體將此前的報道全部刪除,將“尊嚴死”一詞改成了“善終”,即給生命畫上一個美好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