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溫度:法醫手記

美好死亡法

字體:16+-

這時,患者家屬所焦慮的便是“現在的局麵真的是父母所希望的嗎?”他們開始感到強烈的自責。在這種自責感的驅使下,家屬通常會選擇終止延命醫療,“塞弗倫斯金某事件”的起因便是如此,也正是這一事件觸發了人們對美好死亡(Well Dying)的關注。

《最好的告別》一書中辛辣地批判了美國醫療體係,認為用延命醫療手段救治患者到生命最後一刻的做法剝奪了患者回顧人生的權利。在這一問題上,韓國較美國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韓國,有30.9%的癌症患者在死前一個月還在使用抗癌藥物,而這珍貴的一個月本應交給患者整理自己的人生,讓患者使用嗎啡緩解疼痛。然而,數據顯示,在這一個月裏,韓國僅有2.3%的患者使用了嗎啡;在美國,這一比例卻高達50%。

我們不得不反思,為何韓國隻有2.3%的癌症患者在生命的最後一個月使用嗎啡呢?這歸咎於韓國的醫療保險評價標準和國民醫療保險體係。韓國擁有世界領先的完善的醫療保險體係,隻是對於嗎啡的使用格外苛刻,預算投入少得可憐。因此,即便醫生想給患者用嗎啡止痛,也礙於限額無法開藥。癌症帶來的疼痛讓患者無法在生命的最後一程整理自己的人生,做自己想做的事,說自己想說的話。他們因疼痛而意識不清,隻能到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這就使得韓國臨終前1個月還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的患者比例達到33.6%。這高達1/3的重症監護室使用率與嗎啡使用受限具有直接關係。從這一點上看,韓國的醫療保險體係簡直是對患者的一種折磨。

因此,在阿圖·葛文德教授批判美國不合理的醫療體係時,我們沒有資格隔岸觀火。韓國對於相同問題毫無思考,政府更是沒有認識到出台有關政策的必要性。直到1997年“雛鷹醫院事件”引發全社會對有關問題的關注,《關於臨終關懷、姑息治療及延命治療決定相關法律》才得以於2016年立法通過,並於2017年正式生效。這部法律是為了讓人們能夠在臨終時不受他人擺布,以自己的方式走完人生而製定的,又稱“美好死亡法”。期待這部法律能夠得到充分、有效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