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本嫁衣

2

字體:16+-

以明。其實有這樣多次,她都想如此對他說:你對我而言像是一次猶豫再三的看望,知道去了不如不去要好。但又不可終日不見。這與陌路者有什麽不同。

以明模模糊糊想起如此隻言片語,漸漸察覺,他竟也快要忘卻她的樣子。

在知秋離開之後,以明在夜裏依舊是混跡各個酒吧,攜每日新女伴亮相,坐在一起玩骰盅,喝酒——人與人的尋常之處,有時候真的是找不出一絲帶有新意的交流來。又或許交流是疲倦費神的事情:誰都不會真的關懷他人的不幸,個人尚來不及咀嚼個人的遭遇。這是為何人間之所以是人間。

康以明和陌生女子調情,遇到中意的,就帶回家,若沒有遇到就叫雞。不過多半都不需他費力,便有大把女人往身上貼。從七十年代到今天不過四十年上下的時間,就走過了這般匪夷所思的社會進程,性壓抑的時代早就過去——如今有錢男人總是不缺女子,哪管他長相,何況康以明生就一副漂亮皮囊。他高興時就扔一萬塊鈔票給台柱舞女買一百個花籃,擺滿整個夜場,讓別人幾乎坐不下。營造闊氣的快感如同女人的諂笑和酥軟身體一樣,都令他欣快發抖。

時間與排場都漸近尾聲時,如果沒有打架,他便醉酒開車帶著女伴回家行歡。在黑暗街道把車開得一路飆馳,迅疾得像是墜落黑色懸崖的一顆石子。因為意識模糊所以可以任意賭博性命,包括他人的——再沒有比賭命更令人興奮的遊戲了。

但時不時的,如此時刻他偶爾還會聽見有聲音在一個什麽地方對自己說,知秋走了,知秋走了。她回不來了。

她再也不回來了。

去年這個時候他追去她的大學宿舍,在樓下趴在鐵柵欄上,像頭發狂的獅子一樣地喊,知秋,你給我出來。你給我出來。樓道裏的女生聽見,紛紛對知秋側目,或者在耳旁小聲告訴她,下麵有個人一直在喊你的名字要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