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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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給王喜規定:隻要有演出,散場時必須來接她。

這麽幹了沒幾天,王喜就被金枝的朋友們稱為“摩托王子”了。愛開玩笑的,則稱之為“車夫”,也有人說他是給金枝“拉包月兒的”。

“喂,金枝,‘摩托王子’可在那兒等你哪!”

“嘿,您的‘拉包月兒’的來啦!”

每到這時候,金枝都大大方方地一笑,器宇軒昂地走過去,往‘車夫’的後座兒上一跨,戴上頭盔,雙臂摟住了他的腰。突突突,排氣管噴雲吐霧,兩個人像一對翩翩蜻蜓,消失在夜幕裏。

當然不是回家。

有時候他們去咖啡廳,找一個沒人的角落坐下來,麵對麵,伴著柔柔的燭光,互遞著柔柔的目光。更多的時候是去湖邊柳下,彈琴,吟唱,講各自的故事。自然,也少不了幹所有的戀人都會幹的事。

當然也不會不回家,金枝還沒有這個膽量。大約個把鍾頭以後吧,兩個人又會騎上摩托,直奔仁德胡同。金枝照例在前一個胡同口下車,和“車夫”在樹影下吻別,然後,一邊往家走,一邊用手梳理被弄亂的頭發,抻平被壓皺的衣裙。時間上是沒有破綻的——摩托車跑出了“時間差”。家裏人誰也不會懷疑,她是剛剛結束演出,從劇場歸來。

初戀,就是這樣使人神魂顛倒。

其實,神魂顛倒的,也就是金枝而已。

王喜非但沒到這一步,他甚至已經覺得,金枝的神魂顛倒怪累人的了。

當然,金枝對這些渾然不覺。麵對她那濕漉漉的雙唇,王喜啃得還是那麽熱烈;把她摟在懷裏,他的胳膊依然那麽有勁兒。她不會知道,王喜的心裏已經升起煩厭的感覺了。在王喜看來,男人和女人,說到底,也不過就是那麽一下子,幹嗎這麽黏黏乎乎,膩膩歪歪?

金枝不是王喜交的第一個女人,連第二個也不是。自從相依為命的爺爺死了以後,王喜心靈深處的最後一絲溫情就已經被埋葬了。他當過小工兒,扛過大個兒,夏天賣西瓜,冬天賣烤白薯。搗騰衣服時興了,他就在夜市租下一個攤位。現在呢,“練攤兒的”成了傻老帽兒,他又把攤位轉租出去,每月幹賺兩千塊租金。揣著這“鐵杆兒莊稼”,這家酒吧聽一耳朵,那家公司插一杠子,趕巧了又能發一筆橫財。他像狼一樣東奔西突,殺出血路,用他自己的話:心已經像一塊冰涼粗糙的鋼坯了。和錢一塊兒來的,是妞兒。他當然知道她們奔什麽來,他也需要她們,因此沒少了“喇蜜”,洋名詞叫玩女人。“喇蜜”是最省心省事的了。不就是認錢嗎?領著去買條金項鏈,再搓一頓“香港美食城”,保證晚上就陪你上床。膩了,踹踹屁股,滾蛋別黏乎!一個個溜得像乖巧的貓咪……是的,金枝和她們不一樣,她給他那顆冰冷粗糙的心帶來了絲絲暖意,使他突然覺得這些日子似乎有了不少令人回味的東西,不像那些貓咪似的女人,一辦完了事你就恨不得把她們踹開。她們留在你心中的,隻是一片空白。然而,對王喜來說,金枝那真誠的暖融融的情感,又何嚐不是一個負擔!當個“拉包月兒”的“車夫”倒不算什麽,要命的是昨兒痛苦了,今兒高興了,明兒誤會了,後兒又沒事兒了……天哪,他跟哪個妞兒勞過這個神?更要命的是,你還得回答什麽時候娶她當媳婦,一想到這王喜就想樂。唉,還不如回答什麽時候去買金項鏈更舒服。“‘喇蜜’更適合我。”每次想得心煩,他都忍不住把“力士”香皂的廣告詞改頭換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