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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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離開了故鄉。送了點煙酒給村長,把身份證的出生年份提前了兩年。我像扔掉破衣裳一樣帶著永不回歸的決心出了門,一出門就把故鄉甩在了腦後。莊稼地、父母之間的戰爭,再就是那幫不怎麽談得來的朋友們,沒有一樣我真心留戀。誰也沒有我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永不回歸的命運。我沒有選擇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既然我天生就跟你們不一樣,我就會不一樣到底。我選擇的是從前聞所未聞的小城市,幹的是他們聞所未聞的工作——保險推銷員。

我幾乎是惡狠狠地甩掉了方言,改說普通話。普通話,過濾掉了方言裏的粗鄙和生硬,使人獲得來路不明的神秘感。普通話裏也沒有非用不可的俚語和髒字,這些都對人的形象有提升作用。不過,十多年來,我還沒有學會用普通話數阿拉伯數字,一涉及數字,我會立刻改用方言,才能保證速度均勻,不結巴,不出錯。十年後,即使夢見童年和家鄉,也能用普通話跟鄉親們打招呼了。不過,光改掉方言並不頂事,我還是稀裏糊塗,自動地、無聲地聽從他人對我們的劃分,你自己樂不樂意不起作用。那些跟你素不相識的人,那些長著慧眼的人,會自動把和你一樣來處的人劃分在一起,你在內心究竟想逃多遠,都沒有用。

我進城的第一個住處是條小巷,我們總能找到破敞的、聚集著同樣貧窮者的房子。巷子深處的一排排房子結構陳舊,年代久遠,被它的主人們棄置不用。外牆內壁和走廊都釘著、懸著許多電線,粗細不一,上麵爬滿了油汙和積垢,正是懶得打理和修飾,它才會被大大方方地廉價出租。房子的內部,用簡易板隔成一個個五平方米大小的小籠子。和我擠居在這些籠子裏的有賣菜的、修鞋的、送水的、修自行車的,他們每天一大清早就像芝麻一樣灑在城市的各個角落,到了晚上,又魔術般地集中在一起,到處充斥著粗陋衣衫和粗暴性情的忙亂和喧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