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也真是,我第一次见到马已经是大学毕业之后了。我的故乡没有马,我在童年和少年与马没有任何接触。但是,这并不表明我和马真的就脱离了干系——马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我,它一直在我的梦里,马的四只蹄子时刻驱动着我的想象,我的想象力始终拖着一条尾巴,它千丝万缕。
作为一个在乡下出生、在乡下成长的人,我要说,我对马的认识来自于红色电影。红色电影有一个基本逻辑,或者说,模式,我们是最终的胜利者,我们是永远的赢家。永远的赢家在胜利之前一定有一个户外的集体行为:同志们,冲啊——这时的军号是嘹亮的,那是冲锋号的节奏:嗒嗒嘀嗒嗒嘀嗒——嗒嗒嘀嗒嗒嘀嗒——
这里的“同志们”当然是那些年轻的、时刻有可能成为“先烈”的农民。莫言有一副对联描绘的就是这个场景炮声隆隆为了改朝换代,尸横遍野都是农家子弟。”但是,有一种动物在这个时候是不能被遗忘的,那就是马。在我的记忆里,马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动物,它是“同志们”。它是革命者。它属于无产阶级。在向敌人冲锋陷阵的时候,它最勇敢、最坚定。还有一条就更重要了,它最美,因为它最快。它的身后有烟雾般的、如梦如幻的尾巴。马成功地对我进行了“寓教于乐”,我相信我从懂事的那一天起就是一个革命者了,我渴望着长大,渴望着成为“同志们”中的一个。但是,我有我的要求。我是虚荣的。我是爱美的。我要和我的马在一起。我要做骑兵。我需要马的速度和马的尾巴。
我曾经这样想过,在我消灭了“无数的”敌人之后,一排罪恶的子弹从我的胸前扫过去了。一共有五颗子弹。嘟嘟嘟嘟嘟,棉袄被洞穿了,五块棉絮翻了出来。我就这样从马的背部坠落了。因为是慢镜头,我在坠落的时候有点像落叶,也可以说,像雪花,即便如此,马的速度给了我巨大的惯性,我的身体被坚硬的大地反弹了一下。我的马已形单影只,它很失措,它在悲怆地嘶鸣。我的马在一大堆的遗骸当中找到了它的同志,也就是我。它潮湿的瞳孔望着我,它潮湿的鼻孔在我的脸喷出了吐噜,那是沉重的、破碎的叹息。
——在我的童年与少年时代,我一次又一次被这个惨烈的画面所感动,它是子虚乌有的,其实是电影桥段的翻版。但自己感动自己必定有它的强度,就在鸡窝和猪圈的旁边,我热泪盈眶。一次又一次,我热泪盈眶。
马总是特别的。男孩子做有关马的白日梦,似乎是人类想象的一个传统,要不然,“青梅竹马”是怎么一回事呢?在我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我的手上时常有一根竹竿,更多的时候,是一根树枝。它们就在我的裆部,我的自得其乐其实是苦中作乐的——竹马永远也不能给我高度,竹马永远也不能给我速度。对一个孩子来说,马是一种不可企及的神话。
我在少年时代有过一次灵魂出窍,那是我看了动画电影《大闹天宫》。《大闹天宫》是我们这一代男孩子的最爱——孙悟空终于做了“弼马温”了。然而,这个“弼马温”到底另类,他爱耍酷,他把顽劣的、草根的、摇滚的狂放带到了天上。他把马厩里的马还给了自由、还给了神。神马在云朵上狂奔,飘飘欲仙——没有暴土狼烟,没有红尘滚滚,没有飞沙走石,这是《大闹天宫》中最为迷人的一个桥段。被卡通的马更像马。它们斑斓、硕健、肥美,却身轻如燕。它们比彩霞还要绚烂。还有比“天马行空”更自在、更逍遥的么?没有了。在“天马行空”面前,“春风得意马蹄疾”是何等轻浮、何等市侩、何等不堪!
我很幸运,我终于在临近三十的时候见到真正的马了。我想说,我喜欢现实世界里的马。在现世面前,我又有了新的白日梦:我渴望亲手饲养一匹马,我希望我的每一天都能陪伴它。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可正如海明威在《丧钟为谁而鸣》的结尾所说的那样——想想不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