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少年“堂吉诃德”

§皮匠

字体:16+-

有时候你可以望文生义,有时候你又不能望文生义。对皮匠你就不能。皮匠其实是鞋匠。

村子里不可能有鞋匠,皮匠永远也别想做我们乡下人的生意。乡下的媳妇们谁还不会纳鞋底、上鞋子呢?个个会。我们乡下的女孩子在八九岁的时候就开始“拿针”了——在母亲的指导下,或者在奶奶、外婆的指导之下,或者谁也不指导,她们一边玩、一边“拿”,到了恋爱的前夕,她们在针线上已经是一把好手了。乡下的女孩子谈恋爱是有标志的,她们不和小伙子谈,却和小伙子的鞋底谈。她们把小伙子的鞋底带在身上,一旦得到闲暇,立即就掏出来。这是很缠绵、很古典、很感人的恋爱方式,在我的眼里,它比地铁里的接吻要浪漫得多。我喜欢静的恋爱,别闹,好好爱。

我钟爱“拿针”这个词。“拿”,那么大的一个动作,“针”偏偏又这么小,组合得很奇妙。“拿针”还有一个美好的动态我不得不说,因为针有些涩,为了让它更加流畅地运行起来,女人总喜欢用针尖去抹自己的头皮,它实际的意义是上油。这个动作是下意识的,可慢,可快,还得侧过脑袋去配合针,伸出长长的脖子。我喜欢女人的这个动作,回过头来看,真的性感。美不胜收。

可纳鞋底可不是一般的“拿针”。先说针。因为鞋底很硬,纳鞋底的针就比普通的针要长得多、粗得多。又长又粗的针其实是扎不进鞋底的,“针箍”就被发明出来了。针箍像戒指,不过,要宽许多,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坑。针箍一般都戴在中指的第二个关节上,用针箍的坑把针头稳住,往上一顶,针尖就从鞋底的另一面冒出来了,汩汩的。冒出来之后你还得把针拔出来吧?这个很费劲了。聪明的做法是用牙,用牙齿咬住针的腰部,往外面使劲。这个动作我也喜欢,像野生的食肉动物在吃肉,得撕,却干干净净,一点也不血淋淋的。我一直说,恋爱是靠牙齿来谈的,其中就包括这个动作。

借助于针箍发力当然也有危险,有时候针会断。针一断就难免会扎到女人的肉里去。这是很疼的。但乡下的女人在疼痛面前从来不叫。在上了年纪的乡下女人看来,大呼小叫的丫头不好,存在着嫁不出去的危险性。所以,大声尖叫是城市女性的专利,乡下女人绝不这么干。她们的选择是忍,把腰弓起来,把指头放在嘴里,忍。然后就“没事”了。其实也没人问她们是“有事”还是“没事”。

一个女孩子是不是聪明,看一看鞋底就知道了。主要看针脚的间距。打一个比方,纳鞋底就如同去书法班练习楷书,无论你的字写得如何,字与字的间距必须考究,这就是“章法”。最好像仪仗队的方阵,横、竖、斜都是直线。手艺好的女孩子就是这样,她们纳出来的鞋底像仪仗队的方阵,每一针、每一线都各就各位。

从难度上说,纳鞋底不过是一个体力活,难度最大的其实是“绱鞋”。“绱”这个字几乎没用了,许多人一辈子也写不到它。唉,传统手艺在死,一些文字也只能跟着殉葬,这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事情。“绱”是什么意思呢?把鞋帮子缝到鞋底上去。为什么说绱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呢?看一看我们的脚吧,猛一看没什么,只要你花上一个小时,盯着它,看,我保证,你越看越觉得它古怪——它为什么要长成这样呢?那么多不可思议的弧线衔接在一起。鞋底是这样,鞋帮子撑开来之后也必须是这样,不容易吧?不容易的。

我们乡下女人在和生人见面的时候喜欢朝下看,城里人以为是害羞,当然,可能有害羞的成分。不过更多的意思是看鞋。我们乡下女人的眼睛是很毒的,瞄一眼你的鞋就知道你讨了一个什么样的老婆了——你的老婆几斤几两,你这个男人差不多就是几斤几两。嘴上没说,心里有数得很呢。

乡下人把鞋的模样叫作“鞋样子”,裁剪叫“放”,如果“鞋样子”没“放”好,或者说,绱鞋的手艺不到家,鞋面上就会有许多褶皱。只有最好的巧手才能保证一双鞋上了脚之后鞋帮子上的每一个局部都平平整整。可能是1973年,我的母亲从县城里给我买回来一双“松紧口”,上脚之后漂亮极了,简直就是包在脚上,特别显眼。一个女人看见了,不停地夸我母亲的手艺。她赞我的母亲“巧”。我的母亲不会“拿针”,她无功受禄,和被人挖苦了也没什么两样,羞得满面通红。我为我的母亲难受了好长时间。后来只要有人夸奖我的鞋,我马上就会说,是买的——我很小就懂得一个道理了,说实话是挽回体面最好的一个办法。“陈老师”识字,会做四则混合运算,能唱歌,会跳舞,有时候也会说普通话,不会“拿针”其实也不算什么。

可我的心底还是有遗憾的,我亲爱的、万能的母亲要是能够纳鞋底、绱鞋子那该多好啊。

——可是,可是可是,我不喜欢鞋匠。

我不喜欢女人打铁,我不喜欢女人摇橹,我不喜欢女人剃头,我不喜欢女人挑粪。我相信不会有人认为我有性别歧视,我真的没有性歧视。可我见过打铁的、摇橹的、剃头的、挑粪的女人,或者说,姑娘,那样的场景让我有一种无法言说的难受。尤其是看着姑娘们挑粪,那会让我心碎。我说不出理由,我就是觉得女孩子不该那样,生活不应该是那个样子。

基于同样的感受,我不喜欢男人“拿针”。

很不幸,做皮匠的绝大部分是男人。我不喜欢皮匠,在视觉上就不喜欢。

我第一次见到皮匠是在中堡镇,只看了一眼我就纠结了。我其实是喜欢皮匠店的,店里有一面墙镜,就在墙镜的面前,放了好几排十分有趣的东西,鞋楦。鞋楦都是木头做的,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前脚掌、脚后跟、中间的加塞。就因为那面镜子,鞋楦的实物和鞋楦的镜像组合在一起了,这里头有一种美不胜收的好光景。我时常在那里流连,我喜欢眼前的静物。它们的静态高度地生活化,可是,和生活又没有什么关系。没有一只脚是木头的,没有一只脚会分成三个部分。

我很在意鞋楦的那些加塞,它们是最普通的几块木头,呈楔子状——奇迹就在这里,在加塞的一添一减之间,无论大小,每一双脚都能得到自己的鞋子。这是了不起的。它是谁发明的呢?天下有多少双脚啊,那是一个天文数字——可是,由于加塞的排列与组合,“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个雄伟壮阔的局面出现了。我要承认,以我当时的年纪,这样的话我说不出来,意思却是懂的。我想,这就是在最底层长大的好处,我很高兴我来自于生活的最底层。对一个小说家来说,最底层得天独厚,它可以让你看到生活的源头,无论你面对怎样的花花世界,你都不会花眼。

可我为什么纠结呢?我不喜欢皮匠。皮匠是男人。看看皮匠是如何“拿针”的吧。他们指头上没有针箍,为了工作的效率,他们直接用锥子在鞋底上扎一个洞,然后,把针与线从洞里头引过去。我愿意承认用锥子是一个更好的办法,可是,那是多么“糙”的一个举动啊。它失去了情感色彩,它只是工序,没心没肺。它和“心上人”没有一点关系——它不像“心上人”在抚慰伤口,它更像赤脚医生在处理伤口。

我同样不喜欢男人给针上油,当一个男人把手里的针送到脑袋上的时候,男人的脑袋油汪汪的,很脏。因为长年累月的缘故,许多皮匠都有一个特征,右耳的正上方有一个地方没有头发,像一块长长的刀疤。

对了,我还不喜欢皮匠的嘴。因为皮匠需要坐着干活,他们一天到晚都只能待在原地,这是很无聊的。补偿的办法是不停地说话,主要是和女人说话。一个男人一年到头无休无止地和女人说话,这能有什么好呢?其结果就是皮匠的嘴巴和他手里的锥子一样快。大部分皮匠都有些贫嘴,甚至油嘴滑舌。油嘴滑舌很容易造成了一种假象:聪明。“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个荒谬的结论就是这么来的。我永远也不会藐视皮匠,但是,“三个臭皮匠”就能“赛过诸葛亮”,打死我我也不信——无论是本义还是引申义,我都不信。当然了,你要说舌战群儒的诸葛亮的“口才”对付不了三个皮匠,这个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