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北少年“堂吉訶德”

§打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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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外麵做錯了事,有人來告狀,做父母的動手打孩子,這有什麽可說的麽?

當然有。

來告狀的如果也是孩子,這個不嚴重,哄幾下事情就過去了。

特殊的情況總是會有,來告狀的不是孩子,而是對方的父母,尤其是母親。這一來事態就不一樣了,當事人需要認真地對待。一個嚴格的父親,或者說,一個持家有方的母親,通常會把自己的孩子拉到天井裏來,當著告狀的人,厲聲嗬斥,“罵”,然後打幾下。打幾下不解氣,隻能下狠手。在父母親決定下狠手的緊急關頭,告狀的人出麵了,阻攔。父母親“挨著”告狀人的“情麵”,隻能作罷,做出很生氣的樣子,並表示“下一次”會如何如何,最終原諒了自己的孩子。

這是最常見的“場景”。

我來說一說這個“場景”裏頭的邏輯關係:“罵”其實是父母親的道歉,“會說話”的父母會利用罵孩子的過程充分表達自己的歉意。“打幾下”則是父母親的試探,可以了麽?可以了。孩子犯錯了,父母的“態度”極為重要,要打。“下狠手”往往是父母親做最後的表態。而告狀人的“阻攔”呢?體現出來的則是寬厚,是恕道。哪裏能真的打呢。事情到此為止,散了。幹戈有了,玉帛也有了。一切照舊。

既然有常態,那就必然有異態。

異態一般出現在“下狠手”這個要緊的時刻。有些告狀的人心胸狹隘,覺得自己的這一方吃了虧,不肯出麵幹預。這一來麻煩大了——教育孩子又不是踢足球,怎麽可以做“假動作”呢?這等於把對方的父母往絕路上逼。架勢都拉開了,隻能真的下狠手,真的打。

做父母的永遠偏向自己的孩子,所謂“護犢子”就是這麽回事。可對方來告狀了,又不肯阻攔,隻能真打,打過來打過去,做父母的也會心疼,會冤,會恨,又停不下來,怎麽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