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恋情

第十三章  出狱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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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民出狱之后,对他震动最大的一件事便是秋明订婚了。

秋明的婚事是启民父亲作主选定的。老人有一天下午站在客厅门口,看秋明用喷壶给玫瑰丛浇水,突然间意识到秋明本人也长成了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笑吟吟地散发幽香。她身材修长纤细,腰肢笔挺,走路的时候目视前方,从不左顾右盼,这使她无形中显得高贵矜持。偶尔转过头去看人,动作也是慢慢的,轻柔舒缓,平心静气,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忧郁迷茫、心不在焉的味道。父亲心里明白,秋明出身满清贵族,她身上这种令人醉心的贵族气质是与生俱来的,只要她存在着,非凡的气质就不可避免地缓释出来,使年轻人趋之若鹜。

精明的老人发现启民不在家的时候,秋明常常借故到启民房间去,东看看西摸摸,有时就站着出神。自然他也看出来儿子喜欢秋明,儿子从天津修道院救回秋明之后,一改往日的懒散,有空总想往家里跑,这便是明明白白的证据。有一次父亲试探秋明,问他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夫婿?秋明的脸顷刻之间红了又白,白了再红,一向沉静如水的双眸竟也如火如霞。父亲心里更加有数,知道这两个人的关系已经非同寻常了。

父亲不是那种旧时代的封建家长,随心所欲便可决定儿女的终身大事。但是他又并非开放到听凭儿女自由恋爱的程度。他允许启民在这件事上自由选择,只不过选择的结果要能够让他满意。秋明作为一个女孩子,无论从相貌还是品性学识上,无疑都跟启民十分相配。遗憾的是她好比一根无根之木,没有一个可以跟启民匹配的家庭。满清贵族的孤女怎么可以跟当年赫赫有名的革命元老之子成婚?他的朋友们会怎么想?他的政敌们又会怎么说?向来精于谋算的父亲无法不把儿子的婚事与自己的身份地位联系起来,只要他活在世上一天,他就不能听任儿子把未来系在一个孤女的腰带上。

开春以后启民全副注意力放在巴黎和会上的时候,父亲也开始紧锣密鼓悄悄为秋明选择夫婿。父亲选中的亲家公是政府司法部一位要员,儿子在外留学,学律师专业,姓孙名执中。秋明见过孙执中的一张照片,穿西装打领结,宽长脸,眼眉板淡,背靠着伦敦大桥,神情有点落寞,眼睛里简直毫无内容。秋明从美术构图的角度,遗憾他怎么选了伦敦大桥作背景,桥身太过宏伟博大,把他本来矮小的身躯压得越发瘪缩无奈。至于其它,秋明根本没有多想,她是个聪明过人的女孩,明白启民父亲为她挑选夫婿是为了什么。她懂得自己的身世命运就是这样,为启民父亲也为启民自己的前途,她必须把大路让出来。

她只提了一个要求,含泪提出又拼死力争的,那便是明年夏天要孙家准许她报考女高师,学美术。日后她要当美术老师,自食其力。父亲温柔地拍一拍她的肩膀,答应去替她争取这一点自由。

于是趁启民被捕坐牢的空当,孙杨两家同心协力,速战速决地为秋明和孙执中订下婚事。等启民出狱回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

启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如雷轰顶,呆如木鸡。他万万没有想到父亲会把这事做得如此干净漂亮,他在牢房里为国家为民族受苦受难,父亲却在家里发起背后攻击,打他个措手不及。那一瞬间启民想起父亲从前对娘和继母的种种自私之处,简直连诀离家庭的念头都有了。

启民冲到父亲书房里,责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心狠手辣?他不知道他们相爱吗?他不知道杨家曾经做过对不起秋明的事,杨家有责任给她一生幸福吗?他不知道秋明嘴里答应,心里在哭,因为秋明不会喜欢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吗?

父亲不动声色地坐着,等启民发完了火,慢吞吞地问道:“你何以能料定秋明不喜欢孙执中,孙家又不能给她幸福?执中好歹也是留英博士,学识不比你差,这是一。第二,你说你和秋明相爱,你们没有告诉过我,我又怎么知道?秋明订婚的时候并没有一句怨言!”

启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父亲惯于权术,一向老谋深算,启民在这盘棋中是怎么也下不过父亲的。

启民绝望之中再没有踏进后院秋明的房间一步。不能把心爱之人从无聊婚姻中解救出来,是他的耻辱他的无能,他不敢面对秋明那一双平静忧伤的眼睛。有时候坐在房间里他会忽发奇想,后悔那一年夏天不该把秋明带回家来,从修道院救出秋明之后,直接把她藏匿在一处不为人知的地方就好了。

而在秋明一方,因为已订过婚,名义上是孙家的媳妇了,不好再随便出房门见人,也便故意地躲着启民。两个人同住一个宅院,灵魂在有限的空间呼唤、寻觅、思念和渴求,痛悔从前的天真幼稚,没有把爱情早早公布于众;眼睛却又紧紧闭上,权当自己是瞎子,拒绝看见爱恋的对方,乞望来世能够重新开始。

启民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接受了佛家思想,便怅然苦笑。他回想在牢房中跟刘仁的谈话,觉得自己现在很能够理解中国老百姓相信佛教的心境,他们除了苦修来世还能指望别的什么吗?

一天中午,刘仁和启民在公寓里商量着拟一份抵制日货的传单,忽听有人敲门。启民高声说道:“请进!”门立刻就推开了,一个装扮入时的年轻绅士笔挺地站在门口。

那人穿一身大花格子的苏格兰呢西装,戴一顶同样面料的礼帽,漆黑铮亮的手杖斜斜握在手中,金丝夹鼻眼镜使一张本来白皙秀气的面孔更加温文尔雅。在当时人人一身蓝布长袍的北大公寓,如此英俊风流的花花公子实在罕见,启民和刘仁面面相觑,一时竟不知所措。

“哈罗!”那人一声清脆的问候,摘下礼帽,行了个标标准准的绅士式的大礼。蓬松的秀发顷刻间瀑布般飘落下来,披散在肩头。她在抬起头来的同时干脆摘去眼镜,痛痛快快抱头大笑。

“林小姐!”启民一声惊叫,目瞪口呆站在那里,万万没想到林眉会来见他,并且是以这样有趣、这样活泼、这样充满了恶作剧意味的形式!

林眉笑过之后,大声叹一口气说:“热死我了!”随手就脱去西服上衣,露出里面一件白色绣花的丝质衬衫。因为穿西服的关系,衬衫便也像男人那样束在裤子里面,整个人显得格外挺拔修长,亭亭玉立。只这一会儿工夫,房间里已经是满满腾腾充满了女性的热力。

刘仁指一指启民,又指指自己,问道:“找我,还是找他?”

“看望你们两位,不行吗?”

“这是再好不过。”刘仁对启民眨眼一笑:“杨君优先,下午陪林小姐逛逛。晚上我请吃饭,再包送回家,如何?”

“同样再好不过。”林眉歪一歪头。

刘仁十分潇洒也十分滑稽地对林眉鞠一个躬,退出门去。

启民一动不动,再一次感觉到了林眉身上那种咄咄逼人的美。他想,这是怎样的一个人世间的精灵啊,她脸上的两颗酒窝简直就是两口深潭,要诱人跳进去活活淹死呢!他有点头晕目眩,看人看物都成了重影,弄不清哪边是真哪边是假。他使劲眨眨眼睛,接着又眨一眨。

“你有一次去找过我?”林眉主动开口。

“只是路过,突然想起来……”

“我听张妈一说,就猜到是你。她把你的神态说得维妙维肖。”林眉轻轻笑着。

启民忽然想起来忘了请她坐下,也忘了给她倒茶。在给她端椅子的时候,他惊讶不已地望着这个房间,第一次发现房间里居然是这么肮脏,这么杂乱,这么狼狈不堪!天哪她怎么会不期而至?

“那一次探监回去,好像怎么也忘不了你们,鼻子里老闻到那股牢房里的臭味。一切都跟我以往的生活相距太远,所以给我的刺激就十分强烈。我真的是很崇拜你们,为了理想,为了主义,甘愿去吃那么大的苦……”

“不不,林小姐你说错了,为主义去牺牲的只是刘仁,其余的几个,比如我,不过跟在后面呐喊几声。”

“啊,敢于呐喊也是很了不起的呀!全中国四万万民众,沉默者太多了,温顺和安静得让人害怕了。我很渴望来一次轰轰烈烈的革命,像法国人1789年攻占巴士底狱那样,像他们把国王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那样,一夜之间把古老中国变成一个进步的民主社会,人人都来参政,大家都可以议论国是,发明者创造者是国家的财富,文学家和艺术家理所当然地受到尊重,戴上桂冠……”

“冬天可以溜冰,夏天可以游泳,饿了吃香肠面包,渴了喝牛奶咖啡。”

“怎么,你在嘲笑我,你认为这一切不可能实现?”

“不不,你又错了,这仅仅是我们看待世界的方法观不一样。你是浪漫蒂克的,把一切都理想化了,赋予了诗意的色彩,美妙和梦境。而我,我从小就不会幻想,我只相信实干,相信众人挖土堆成山的道理。我希望大家都来动手,一锹一铲,一砖一瓦,把中国建设得尽可能富强。穷是最可怕的,人是这样,国家也是这样,穷到极处,就谈不上志气,尊严,什么什么的,一门心思只想着如何活命,卑躬屈膝地活下去,死乞白赖地活下去,偷、抢、诈、骗,一切卑鄙手段都使出来了。所以唯有富强,才能够挺起胸脯做人,这个世界上才有中国说话的地方。日本也好,英国法国美国也好,到那时候谁敢打我们领土主意?”

林眉睁大了眼睛,惊讶不止:“啊,杨君你真是好口才!你把我说得怦然心动呢。”

启民笑道:“你第三次错了!口才最好的是刘仁,在他面前我是个地道哑巴。”

林眉叹一口气:“到底是北大呀!不尽的思想源泉,巨人和伟人的诞生之地。”

“巨人和伟人也是少数,大部分如我这样的,不过碌碌平庸之辈罢了。”

启民说完这句话,提议道:“坐着谈话很累,何不各处走走?”

林眉自然赞同。他们并肩出了公寓,往北大红楼走去。启民原来担心林眉这一身别致的装束会引人侧目,结果却因为是在夏日中午,学生们照例喜欢小睡片刻,一路上居然没有碰到任何熟人。

他们逐一走进学校各科的教学楼,办公室,图书馆。林眉像个好奇心极重的孩子,不断向启民问这问那。她非常想见见图书馆主任李大钊先生,因为她读过他好几篇文章,也常跟女高师的同学们谈起他介绍过来的马克思主义。可惜因为是中午,林眉只得怏怏离开。

活动室是林眉最感兴趣的地方,每走过一间屋子她都会发出由衷地、快活地赞叹。她说,比较起来,她就读的女高师要算世界上最最枯燥无聊的学校了,姓陈的校长成天板了面孔,皱起眉头,仿佛从来没有一件事情能让他开口一笑。她又指着那间“因是子静坐室”,问启民是干什么用的?启民便蹑手蹑脚跑过去,在蒲团上闭目打坐。林眉也跟着找一只蒲团坐下来。坐了不到五分钟,她开始哈哈大笑,说她怎么觉得浑身痒痒,从头到脚都痒痒?启民说,这是她心不诚的原因,心要是诚了,定坐入静,世间一切便不在心里耳里眼里,旁边死个人都不会知道。林眉将信将疑,说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吗?比如杨君你打坐入定,我在你旁边死了,你居然不会知道?启民笑着说,我没试过,道听途说而已。

他们最后走到钢琴室。林眉走进去,掀开其中一架钢琴的琴盖,坐下来弹了小小一段“波尔卡”。她的目光忽然之间变得温柔如水,一对酒涡因为抿嘴的关系越发深不可测,蓝幽幽地闪出一种令人心醉的微光。启民站在旁边,静静注视她美丽的侧影,忽然对刘仁生出一点妒意,因为接下来将是刘仁替换他的角色,刘仁要请她吃晚饭,还可以送她回家。刘仁这家伙原来存了私念的,夏日夜晚陪送一个美丽的女孩在街上行走是多么愉快的事情!

秋天,孙执中出乎意外地从海外突然回国。孙家老太爷来拜见父亲,说是望月内能够将秋明迎娶过去。

父亲心中颇有不悦,因为孙执中既已回国,为何不亲自到岳家拜见?莫非做了一个洋博士就架子大大的吗?然而父亲毕竟很有涵养,当孙家老太爷的面不露一句微词。父亲还十分体谅地想到,孙执中飘洋过海回来一趟很不容易,秋明既已与他订婚,孙家想早日迎娶新媳妇也是人之常情,把秋明扣在家中不放是毫无道理的。父亲答应了孙家老太爷的请求。

就这样,匆匆忙忙准备了一些出嫁的衣物,秋明便在双方选定的一个日子里披上白纱,坐了当时极为少见的黑色轿车到孙家去了。孙执中依旧没有露面,是他的堂弟代替他来接走了秋明。这回父亲的不满是显而易见的了,他在客厅里发了小小一通脾气,差点儿不让孙家的人将秋明带走。父亲当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事情有些不太正常,他想他是否犯了一件很糊涂很对不起秋明的错误?他一脸沮丧,亲自把秋明送出大门,目送黑色轿车渐渐远去。短短半天之内他显然苍老了许多。

启民躲在北大公寓里没有回家。父亲派人去叫了两次,都被他烦躁地打发回去了。他想,要叫他亲眼看见秋明被孙家接走,除非先把他腿打断了抬着他去。爱情这件事上没有绅士风度可言,他装不出来喜气洋洋兴高采烈的样子。他诅咒那个该死的孙执中,希望秋明变成个滚烫的汤圆,让孙执中一口吞进去,烫得喉咙出血。

父亲的预感不幸完全准确,秋明一到孙家就感到气氛不对:人人对她心存戒备,如临大敌。拜堂是孙执中堂弟代行的,喜酒也是这位堂弟代喝的。稚气的小伙子盯视秋明端庄娴雅的面庞,欲言又止,心慌意乱。最后秋明被领入洞房,才知道**坐着的孙执中半身已经残废。他是因为在国外出了车祸,治愈之后匆匆回国与秋明成婚的。孙家的人怕夜长梦多,秋明知道真实情况后提出悔婚,便把事情做得极其神速鬼祟。

秋明惊悸无言!她原来忧郁迷茫的一双眼睛从此变得静若止水。她每天长时间地把自己埋在各种各样的书本画册中,以此来排遣寂寞时光。而她内心深处,有一个顽强的希望燃烧不止,那就是明年夏天她要报考女高师,她会考上的。一俟高师毕业,她可以自食其力了,便远走高飞,再不要看见这两条木桩样的大腿。

启民家里来了客人。客人穿一件薄丝棉的杭纺长袍,头发笔直笔直梳向脑后,手指上一颗绿宝石大得像指甲盖。这作派不大像常跟父亲来往的那些风雅之人。启民初见之下觉得面熟得很,却又愣愣地不敢相认。还是客人神色激动地抓住了他的手,他才迟疑着叫出一声:“二叔?”

二叔不仅穿扮得十分派头,人也发福多了,圆圆一张脸容光焕发,看不出有什么皱纹似的,难怪启民不敢相认。这几年二叔在上海开纱厂,听说很赚了一笔钱。启民知道他发的也是“欧战财”。美英法德日打得不可开交,顾不上理会中国这样偏远的市场,民族工业便得以在空隙里发展。二叔当初到上海开纱厂不过是为了他那些棉花的出路,工厂规模的迅速扩大是他没有料到的,可见一个人若要成功,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启民长到这么大了,就是模样没变,还跟小时候一样。”二叔笑呵呵地说。

启民记得二叔从前是个严肃拘谨的人,并不像这样开朗随和。人要是改变了自己所处的环境,连性格也会发生变化吗?

二叔从房里叫出一个女人来,要启民叫她婶婶。这女人不过三十来岁,穿一件窄身缎面旗袍,烫了头发,一套钻饰闪闪发亮,让启民惊愕不止。二叔微微一笑说:“她只跟了我在上海住。做生意的人不比从前在乡下做财主,场面上应酬多,没有个能干的太太不行。你老家的二婶如今抱孙子了,懒得走动。再说老家还有房产田产店铺什么的一大堆事情,她在老家要照应那些东西,也腾不出身子去帮我。”

新婶子满面带笑地跟启民打了招呼,转身进房去拿出一样东西来,要送给启民做见面礼。那是一只极精致的锦缎小盒,拦腰扎一根大红缎带,打开来,里面居然躺着一只黄灿灿的瑞士金表!

“拿着吧。”二叔笑眯眯地说,“见面礼儿,好歹是个意思。”

启民想,果然是个八面玲珑会应酬的角色!二叔如今的发迹,没准儿就有新婶子的一半功劳呢。

佣人泡了茶来,叔侄两个就坐下来拉话。因为从小在老家长大的关系,启民对于二叔似乎比对父亲更加亲近。老家的许许多多人和事情刹那间都在心中忆起,涌上来一股又酸又甜又遥远又惆怅的味儿。他急切地询问有关老家的一切:麻脸三婶、秀秀婶子和军儿、二叔的一大堆孩子,李妈和左邻右舍的熟人,他小时的伙伴们……二叔鸡啄米般地点着头,只说:“都好,都好。”到底怎么好,二叔也答不上来。二叔现在一年有大半年住在上海,偶尔回老家一趟不过是料理些产业上的事,住个三两天就走。

“我三叔……他现在还喝酒吗?”启民忽然凑近身子,低声问。

二叔挥挥手:“酒是戒掉了,又在我的一个商行里找了事做,月月汇钱给秀秀,倒是换了个人一样。那左边的眼睛是彻底瞎掉了,没治了。”

“是他自己犯浑。”启民说。

“怎么不是呢。”二叔说到这里,忽然压低声音:“秋明嫁出去之后,日子过得啥样子?”

启民苦笑笑:“她不常回来,也没听她说起过什么。看神色是不太开心。那个孙执中半身残废,你想想秋明守着他是什么滋味?”

二叔唉声叹气说:“你父亲聪明一世,怎么这回倒办下这么一件窝囊事。”

“父亲先也不知道,只以为是特意赶回国结婚的。他现在心里也后悔得厉害。”

二叔低头想了想:“你去那个孙家跑一趟,把秋明叫回来散散心吧。我难得来北京,总要见个面才好。”

启民嘴里答应着,心里已经走了神。秋明嫁出去这么长日子,提起她来,启民仍然有一种疼痛感。

孙家在北京城里算是一户有根底子的大家,据说祖上有人做过翰林。东皇城根一带有半条巷子是孙家的产业,孙执中不过是孙家众多子孙中的一个罢了。启民要找秋明,若从前面大门进去,须穿过好几进院子,接受无数双眼睛的检阅,这是他很腻歪的事。所好旁边的横巷子里还有个小偏门,从那进去便是秋明夫妇的新房,秋明曾经指点过他一次,从此他就记住了。

此刻小偏门虚掩着,启民推门进去,只觉院子里很静,死寂寂的仿佛无人居住的屋所。一个穿紫花衣服的小丫头正在院里弯腰缝被子,听见脚步抬头看看,对启民一笑,说:“舅少爷来了。”

启民对她点点头,不待通报,自己就往正房里走。这小跨院是秋明夫妇单独住的地方,来来去去用不着太多的规矩,否则也是启民很头疼的。三间正房,堂屋算是客厅,秋明夫妇住东房,西房摆满了书厨书案之类,做为两个人用功的地方。但是据秋明说,孙执中从回国结婚之后几乎没往那房里去过。他根本不再碰书。

启民先进了客厅,看看空无一人,左右两边又寂静无声,倒不知往哪儿走好。东房的门开着,从里面飘出来一股说不出的好闻的香味。启民走到房门口咳嗽一下,探了探头,便听到孙执中略微沙哑的声音:“是启民吗?进来。”

启民进得门去,只见孙执中斜躺在一张红木暖榻上,旁边放一盏烟灯,把烟泡烧得滋滋作响。怪不得有这种不同寻常的香味。再仔细看孙执中的脸色,只觉他乌烟瘴气,憔悴不堪。当初孙家拿照片给父亲来看的时候,照片上的人虽说不上英俊潇洒,却也是西装笔挺,周周正正的,想不到不多日子竟变得如此猥琐。人世沧桑,这话实在说得对极。

“来找秋明?”孙执中沙哑了喉咙问,一副懒洋洋的神气。

“二叔从上海来,想要秋明回去见一面。”

“她在西房里用功呢。”孙执中似笑非笑,眼睛紧盯住那个正在慢慢鼓起的烟泡。

两个人于是再也无话。启民起身想走,不觉得似乎不够礼貌,怕孙执中一会儿不高兴,把气发在秋明身上,只得耐下性子再坐一坐,搜肠刮肚找点话说说。

“这些日子身体还好?”

“就这么回事吧。”

“脸色好像有点发背。”

“抽上了这玩艺儿,脸色就好不了。”

一句话把启民噎得直瞪眼,再也坐不下去,讪讪地起身告辞。

“走好。”孙执中只欠了欠身子,就迫不及待用嘴去凑那杆烟枪。

启民穿过客厅走到西房门口。门是关着的,里面听不到一丝声息。启民举手轻轻叩门,听到秋明答了一声:“进来。”

房间里,秋明把书桌搬到当中四面不靠的地方,铺了一张白纸,正在画素描。一把白瓷茶壶放在窗台上,光线照得那壶身半明半暗,效果极好。

“怎么?真在家里练起素描来了?”启民笑着说。

秋明放下笔,很高兴地拿椅子给他坐,又喊小丫头倒茶来,然后说:“闲着无事,画两笔画儿打发时间。”

“虽说没有正经学过,倒也画得不错了。”

“照你的话是要用石膏像画素描,我这里没有,又不知道往哪儿去买,权且用茶壶代替。好笑吗?”

“等我看见了有卖的,替你弄一个来。”

“那是最好。”

两个人隔着书桌相对而坐。秋明微微地笑着,脸色看上去有点苍白,似乎比半年前瘦了一些,眼睑鼻梁竟显得单薄起来。眼神依旧是忧郁,静静地看人,无论多少喜怒哀乐都能在漆黑的瞳仁里化解一般。启民每看见秋明的这副神情就止不住心里发颤。

“二叔从上海来了。”启民慢慢地说。

秋明眉心一跳,睁大了眼睛看他,似乎一时不能相信。

“还带了个姨太太来。叫你回去见见面。”

秋明不知怎么神情有点凄惶。

“你不愿意?”

“不,二叔以前对我很好的。”

“这就是了,二叔他惦记你呢。”

秋明的眼睛紧张地望住启民,半天才说我叔……他是跟二叔在一起做事?”

启民明白了秋明为什么会有这种神情。他微微一笑:“三叔如今变了个人,在上海做事,靠薪水养家呢。”

秋明没有说话,眼圈倒慢慢红了起来。启民看她这样子,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房间里一只自鸣钟滴嗒滴嗒走着,声音很响。东房里孙执中大概抽足了鸦片,正在大声喊丫头倒茶,喊得又急又凶,仿佛一时三刻都等不了。启民暗暗想,秋明跟这样一个人一起生活,心情怎么能愉快。

小丫头从外边倒了茶,急匆匆送进东房。因为过于慌张的关系,那盏茶居然又在房门口打翻了,碗盏□啷一声掉在地上,瓷片粉碎。孙执中立刻用什么东西使劲敲着木榻,嘴里不住地骂骂咧咧,似乎连启民也稍带在内。启民在西房坐着,一时间如同芒刺在背,浑身难受,手脚发凉。秋明目光幽幽地望住他,叹口气说:“你还是先走吧。”

“你呢?”

“我等会儿就走,晚饭前总会到家。”

启民说:“我们等你。”逃一样地出了房门,穿过小院,仍旧从偏门出去。外面阳光惨白,行人都瑟缩着肩膀。启民也跟大家一样袖了两手,低着头慢慢走路。这时候启民觉得自己仿佛是老了,他随随便便就跨过了青春岁月,进入一种苍凉淡漠的心境。他很悲哀,也很害怕。

五月里,女高师排演了一出易卜生的名剧《玩偶之家》。林眉给启民和刘仁写了一封短笺,邀请他们去观摩。话剧革新是当年京城里新文化运动的组成部分,女学生上台演出更是非同寻常,因而《玩偶之家》从开始排演就引人注目,一直为各报记者跟踪报道。

刘仁相当兴奋,从床底下找出皮鞋,用一块手帕擦来擦去,说:“林小姐这个人,平民意识很强,多少还有点古代侠女的味道,是不是?”

启民从一本英文书上抬起眼睛,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刘仁,说:“你一个人去吧,替我祝贺她演出成功。”

“怎么啦?”刘仁停止动作。

“我对观剧没有太大兴趣。”

刘仁忽然笑起来:“老弟,你也太谦谦君子了!我知道你很喜欢她,我们应该公平竞争,不是吗?林小姐对我们两人并没有偏颇,她信上是邀请我们一同去捧场的嘛!到时候剧场里看不见你,可别影响林小姐的演出情绪哟。”

启民被刘仁说得不好意思,遂决定与刘仁同去。

演出借用的礼堂是一座西式建筑,拱形屋顶,宽大的回廊,石柱和栏杆雕满蜗形花纹,大门顶上还有一对飞翔的小天使。门厅和回廊里此刻已经被各色人等挤得满满腾腾,一眼看去都是西装革履绅士打扮的男人和时髦漂亮的太太小姐。有人手上还捧了花纸扎起来的鲜花,是准备演出结束后献绐某位小姐的。珠光宝气的太太们凑在一起,互相谈论自己的女儿扮演什么角色,眼眉中说不出的得意自豪。这一天刘仁倒是特意换了一套西装,而启民却依旧一套蓝布长衫,在这样的人群中便有点落落寡合。两位身穿洋装的小姐嘻嘻哈哈从启民旁边挤过去时,不小心踩了他脚背。小姐回身想道歉,一见启民的蓝布长衫,便不屑地瞥他一眼,扬长而去。

刘仁在一边哈哈大笑:“老弟,把你当成谁家的跟班了吧?瞧她们那副骄傲公主的模样。”

启民轻轻一笑:“我比她们更加骄傲,因为我蔑视这些骄傲的人。我的灵魂,我的头脑,我在未来对社会对世界的贡献,要超过所有这些人的价值的总和。”

“说得好!这才是未来社会栋梁的气魄!”刘仁由衷赞叹。

他们走进剧场,拣一个旁边的位置坐下来。片刻之后灯光熄灭,幕布慢慢地拉开。出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间舒服雅致的起居室,有钢琴,一张圆桌,几把扶椅和一个小沙发。舞台当中是一个瓷火炉,炉里生着红红的火。季节是冬天。

娜拉从外面高高兴兴哼着歌儿回来。启民和刘仁同时认出这是林眉,两个人不由自主地交换一个眼色。林眉头上戴一个金色卷发的头套,穿一条墨绿色拖地长裙,面上涂了油膏,比平常更加光彩照人。

娜拉嘱咐仆人把圣诞树藏起来,不让孩子们看见。娜拉又拿出一枚克罗纳打发脚伕走。现在娜拉关上门,开始脱外衣了,一边脱一边快活地笑,然后掏出一袋杏仁甜饼干,吃了几块。舞台上的娜拉活泼,纯真,漂亮,跑来跑去真像只可爱的小鸟儿。难怪她的丈夫海尔茂口口声声喊她小鸟儿,小松鼠儿,会花钱的孩子。这一对夫妇在刚出场时显得那么相爱,般配,和谐。

可是事情慢慢地有了变化。来了一个林丹太太,又来了一个柯洛克斯泰。为了八年前的一张借据,善与恶,美与丑,真诚与伪善,忘我与自私,一切都在暴露,聚合,激化。娜拉彻底地失望了,她盼望的奇迹没有在海尔茂身上出现。向来是小鸟依人一般的娜拉对婚后八年的生活有了反思,她意识到自己“首先是一个人——至少要学会做一个人。”她连一分钟也不愿意呆在这个虚伪透顶的家庭里。她穿上外套、戴上帽子,拿了旅行小提包,并且把家里的钥匙放下来,把一切事情交代得妥妥当当,就从门厅走出去。

海尔茂倒在靠门的一张椅子上。片刻之后,楼下传来“砰”地一声关大门的声音。紧接着,幕布哗哗地合拢,全剧结束。

一阵寂静。大幕又重新拉开,所有演员站出来谢幕。启民和刘仁带头鼓掌,应合声立刻四起,十分热烈。掌声中从前面第一排座位上站起一个衣着漂亮的年轻人,把一个精美花篮高举在胸前,脚步飘飘地走上台去,摆在林眉脚下,并且弯腰吻了吻林眉的手背。刘仁捅捅启民的手臂,轻声说:“瞧,我们并不懂得怎样为女士捧场。”

人们互相招呼着慢慢往剧场出口处涌去。四面八方扬起了笑声和悉悉索索衣裙摩擦的声音。场里的灯光一盏接一盏依次熄灭,黑暗笼罩了最后走出去的几个身影。

启民和刘仁一前一后,穿过花坛走到街上,后面传来林眉气喘吁吁的叫声。两个人惊喜地回头,见林眉已经摘去头套,换下了那件墨绿长裙,脸上的油彩也马马虎虎清理过了,神情很是抱怨地说:“怎么,一散场就走,时间这么宝贵呀!”

刘仁开玩笑道:“欣赏你演技的人很多,我们再凑进去,未免自惭形秽。”

林眉说:“刘君嘴巴实在厉害,我说不过你。我们一块儿吃夜宵去吧。”

他们走到路口的小吃店,要了三碗辣油馄饨。桌面很脏,跑堂的对他们格外恭维,拿一块油腻腻的抹布擦了又擦,又倒把陈年污垢擦了出来,越发令人皱眉。头顶上吊着一只赤膊灯泡,常年油烟熏烤,积了厚厚一层油污,使透出来的灯光都带了一种粘粘的黄色。启民担心林眉不习惯这样的地方,谁知她毫不在意地跟刘仁说话,十分放松也十分愉快。

林眉说:“自从跟你们认识,忽然觉得从前生活圈子里的人都不可交了,不是平庸浅薄,就是虚伪自私,享乐至上是他们的人生哲学,今日有酒今日醉,全不知道什么国家的危难民族的危难。就说今天的《玩偶之家》,你以为剧场里那些人都是欣赏易卜生名剧的吗?不不,他们根本不知道易卜生何许人也,更不能领会剧中表达的伟大思想,他们坐在灯光灿烂的剧场里,不过是附庸风雅,或者是当作一个别出心裁的社交晚会,用来展示他们豪华的衣装和训练出来的笑容。”

刘仁笑道:“林小姐攻击我嘴巴厉害,岂料你自己也是唇枪舌剑。担心你是戴了放大眼镜来看我们,把人看成了神。有朝一日摘去眼镜,未加修饰的现实会令你大失所望。”

“我是凭感觉说话的,感觉最最可靠,它不会让我走入误区。比如现在我跟你们坐在这里,在这个肮脏简陋的小吃店,灯光昏暗,满桌油腻,我们面前没有鲍鱼没有海参,可我觉得身心都很和谐,比置身于绫罗绸缎之中要愉快十倍。我有一种跃跃欲试、想跳跃、想奔跑、想呐喊、想歌唱的兴奋,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鲜感受。”

刘仁转过头去:“杨君,你看呢?”

“林小姐是个天性热情的人,兴奋点很多,容易激动。如果允许我说一句泼冷水的话,这种兴奋来如闪电迅捷,去如奔马之匆匆,全靠本人掌握恰当。”

“瞧瞧,杨君说这话像个老夫子。”

“啊,我倒觉得一语中的呢。”林眉朝启民嫣然一笑。

“在很多时候,激动是非常必要的。中国人可悲就可悲在太不善激动,所以唤醒民众的担子沉重得坠人,我常常幻想来一次民族大换血,抽去粘性血液,换上一种胆质型的血,能够一触即发。”

“你根本就是把自己的思想志趣强加于别人。”启民慢慢地说,“人都有自己的灵魂自己的尊严,即便是救世主式的人,耶稣上帝,释迦牟尼,也不过以传道方式唤起人的一种信仰。诚如这样,几百年几千年下来,不信基督又不信佛祖的仍然很多,你我便是顽固者之一。所以也别指望你的马克思主义一夜之间传遍中国。”

刘仁笑起来:“好冷淡的口气呀,简直要说得我心灰意懒呢!好在林小姐已经被我蛊惑得心动了,我希望最终她能成为我的俘虏。”

刘仁话语中的双关意思,启民和林眉都听出来了,两个人不由得就对视着看了一看,仿佛达成一种默契似的。启民心里想,多奇怪呀,我们三个人坐在这里,在这张油腻饭桌上,到底是谈信仰还是谈爱情呢?信仰和爱情何者为上?爱情凌驾信仰,还是信仰凌驾爱情?信仰和爱情合乘一辆大车好,还是分骑两部自行车好?彼此能为了对方牺牲自己吗?或许为了自己牺牲对方?

启民无法解答这些玄妙的问题,因为一切离他都还遥远。他望着对面林眉那张油彩未尽的美丽面容,只觉得这一刻心里很愉快,很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