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書記工程

第十二章 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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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劉會南、韓啟生、雪依凡等領導幹部的努力協調下,在淩晨五點多的時候,市中心醫院和死者家屬終於達成了一致意見:死者家屬放棄事故鑒定和起訴的權利,由中心醫院賠償死者家屬醫療費、護理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賠償金等費用共計人民幣32.56萬元,上述款項醫院必須在簽字3個小時之內一次性付清。

合同擬出來這後,甲、乙、鑒證方三方又為合同的一些條款進行了討論、修改,直到三方均滿意為止。待正式合同打印出來時,已經天亮了。醫院法人代表莊宗恒、患者家屬汪漢良還有鑒證方代表雪依凡先在合同上簽了字。輪到在場人簽字時,劉會南、韓啟生把自己的秘書推了出來簽字畫押,自己卻不願在合同上簽字。雪衣凡和王一名知道他們打的什麽算盤,卻又不好說。正當他們不知如何是好時,一個死者的親屬大聲嚷嚷,說劉副書記、韓副市長作為市委、市政府派來處理此事的代表,又是在場人當中職務最高的官,哪有不在合同上簽字的道理。被他這一嚷嚷,死者家屬也都叫起來,說如果他們都不簽字的話,就代表市委、市政府並不認可這份合同。若這樣的話,他們就隻有撕毀合同,走法律途徑尋求解決了。

劉會南、韓啟生當然不會這麽輕易就簽字,他們一致表示,市委、市政府是承認這份合同的有效性的,也一定會督促醫院履行責任和義務的,請家屬們放心。至於簽字,他們認為在衛生局和市委、市政府相關幹部已經簽字的前提下,他們簽字的話顯得有些多餘。但是,家屬們就是不聽他們的,任由他們說破了嘴皮子,家屬們始終堅持這一底線:劉會南、韓啟生不簽字,他們就要進行鑒定和上法院起訴。

無奈之下,劉會南和韓啟生隻好在合同上簽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