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宮檔案秘聞(全五冊)

第五章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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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清一代,八旗宗室受封或襲爵者百餘人,功勳卓著者有之,如以多爾袞、代善、多鐸為代表的清初八大“鐵帽子王”,他們為打下大清江山立下了汗馬功勞;但“鐵帽子王”並不鐵,襲爵者中,因觸犯法律被剝奪爵位者有之,如文中即將提到的裕興、昭梿之流;因受父牽連,被奪取宗室待遇,生活潦倒者有之,如奕賡;在政治鬥爭中敗北者有之,如載垣;因支持義和團運動,最後成為替罪羊的更有之,如載勳。在中國的曆史長河中,無論是封建王朝,還是現代社會,法治始終是一條底線,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無論是高高在上的天潢貴胄,還是普通的黎民百姓,隻要觸犯了法律,必定會受到懲?處。

第一節

豫親王裕興:色字頭上一把刀

豫親王的曆史可以追溯到清初:滿人在經略東北、問鼎中原的過程中,有八位宗室立下了汗馬功勞,為表彰他們的功勳,清初曾敕封王爵,俗稱八大“鐵帽子王”,即禮親王代善、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鄭親王濟爾哈朗、肅親王豪格、承澤親王碩塞、克勤郡王嶽托、順承郡王勒克德渾。

豫親王的始祖為努爾哈赤的第十五子——多鐸。多鐸因在清初率軍平定陝西、江南期間戰功卓著,晉豫親王,授定國大將軍。其中,“豫”為封號,滿語為“erke”,取雄壯、剛強之意,這一封號充分肯定了多鐸在清初政權的穩固、江山的統一中的重要作用。

裕興,生於1772年,死於1829年,是多鐸重孫豫良親王修齡的第三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修齡去世,長子裕豐承襲豫親王爵位,隨後裕興被封為不入八分輔國公。

不入八分輔國公,是第十等爵位,離和碩親王還隔著親王世子、多羅郡王、郡王長子、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等爵位。而不入八分輔國公又使得裕興失去了很多特權,清朝時期,宗室的待遇以“八分”為最優。“八分”最初是“八份”之意,清朝在入關以前,每次戰鬥若有所俘獲,都均分為八份,每個旗有資格的貴族按照各自的等級參與戰利品的分配。後來,這些人的身份逐漸固定下來,成為貴族的一種等級,具體來說,“入八分”者可以享受清廷的八種待遇:朱輪(紅車輪)、紫韁(乘馬用的紫色韁繩)、寶石頂、雙眼花翎、牛角燈、茶搭子(類似於現代的熱水瓶)、馬坐褥和銅門釘(府門上等釘子),這些特殊的車飾、帽飾、門飾,是王公身份和特權地位的一種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