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王陽明(全五冊)

一念發動便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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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百年來,很多唯物主義者都把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強橫地意**成“實踐出真知”,這並沒有錯,可卻不是王陽明提出“知行合一”的本意。

王陽明提“知行合一”的本意是這樣的:每個人眼睛都能看到一百米開外的事物,但對於近在咫尺的眼睫毛卻看不到。每個人談到“知行”的問題時,隻能看到在現實中發生的事,這樣就產生了一種觀點:有些好事,我隻“知”不去“行”,固然是錯的。但有些壞事,我隻“知”不去“行”,那肯定就是對的了。

比如,我每天都想殺人,可我沒有去殺人,這是沒有關係的。可王陽明卻說,因為知行是合一的,你的意一發動(知),就是行了。這種危言聳聽的說法實在讓人無法理解,難道我心裏想想還不成?用今天的說法,我看到一美女,想要做些下作的勾當,可我沒有去做,難道這就違法了?

王陽明說,每當你想一件醜惡的事時,其實就是你的欲望過了頭,成為私欲。私欲就像是雲彩,你每想一次醜惡的事時,雲就會加重一次。天長地久,白雲就會成為烏雲,遮蔽了你的良知,由於沒有良知的監控,你就真的可能會去實踐了。

人類《刑法》上有個名詞,叫“犯罪預備”,講的是,一個人為了犯罪做了種種準備,但因為某種原因(外部原因:風聲太緊,或內部原因:良知發現後加以製止)而停止了犯罪行為。

王陽明談到的問題就是客觀版的“犯罪預備”。你在頭腦裏不停地產生那些私欲,其實就是在為犯罪做準備,即使你永遠不會去實踐,可在你的心中已經實現無數回了,你已經把你的心變成了一個罪犯。

如果我們的心是個罪犯,那我們的這個軀體恐怕也好不到哪裏去。

既然知道了一念發動時就是已經“行”了,我們該如何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