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夷王逝世後,他的兒子厲王姬胡即位,西周的崩潰也由此開始。
厲王在位三十七年,這一時期,西周王朝長期的矛盾逐漸積累,已到了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變革的邊緣。史書上對厲王的評價一直有些不公道,說他在麵對內憂外患的時候不知發展民生,采取安撫的措施,反而依舊大肆揮霍,為滿足個人的奢侈生活和對外戰爭的需要,對國人的盤剝變本加厲,甚至到達了壟斷山澤之利的程度。
那麽厲王是否壟斷過山澤之利呢?應該是有的。曆史上給厲王的罪名中“專利”就是其中一項。“利”指的是天然資源——山上的樹,湖中的魚,更重要的是分散在山川湖泊附近的銅礦石。在世界黃金資源的分布中,中國從來就不是黃金的主產地,先秦時期所說的金多是指黃銅。西周王朝,銅和金等價,是先秦時期重要的貨幣,也是西周人製作各種工具器皿所不可缺少的材料。在武王克商,殷周交替的時候,農具主要是用木、石、獸骨、蚌殼等製作的。進入西周中後期,社會經濟有了顯著提高,盡管依然以木器、石器、骨器為主要勞動工具,但已經開始使用銅鏟、銅鎛、銅鎬、銅鋤和青銅斧等銅製工具了。這樣一來,去開墾原本不利於開發的山川湖泊就方便多了。厲王之時,周王室的對外戰爭受挫,疲於應付那些時常騷擾邊境地區的外族,在戰爭中能夠取得的利益十分有限,不能滿足王朝內部的消耗。而諸侯和自由民們這時已開始使用更為方便的勞動工具,可以有效地開辟山嶽,進行墾荒,種植王田以外的私田。對諸侯和自由民來說,墾種私田顯然要比耕種王田更為有利。私田是大自然賜予每一個人的財富,不在周室管轄範圍之內,不需向周王交稅,因此也就直接影響到了周室的收入。厲王一方麵要不斷用兵,應付外族的入侵,另一方麵又需要大量的資金來維係政府的日常開銷,同時還要防範王國內部的割據勢力。費用多,資源少,解決財政問題就成了當務之急。厲王重用榮夷公斂財,壟斷山澤之利的目的本是為了加強西周王室的力量,但他所采取的一係列措施沒有和諸侯、底層自由民的利益相一致,也沒有順應當時的時代發展,失敗也就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