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禮樂征伐出於天子
正如孔子評價的,在西周王朝統治時期“天下有道,禮樂征伐自天子出”。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王位的世襲製與宗法製度結合在一起,成為維係王室與四方諸侯的紐帶;宗法製度又借助土地分封與禮樂征伐得以實踐。四海之內,多是親戚之邦,相互之間以禮為尊,上下分明,有效地維護了周王室在全國的統治秩序。
宗法製度是由原始社會晚期氏族內部的血緣組織關係進一步演變、發展的產物。“宗”字從“宀”從“示”,其本義是指宗廟。所謂的宗法,其實也就是宗廟之法。所以西周的宗法製,歸根結底是一種規定宗族組織關係的社會製度。西周宗法製度的核心內容便是嫡長子繼承製,但這並不是說西周一立國,嫡長子繼承製就已經確立,這其中經過了一個過渡時期,到周成王時才得以確立下來。西周王朝建立前,古公亶父遷徙到岐山腳下,死後把君位傳給了幼子季曆;文王死後也是將君位傳給了武王姬發,而沒有傳給長於姬發的伯邑考。這些都說明在西周初年,周人還沒有建立起明確的嫡長子繼承製。西周嫡長子繼承製,是由周公製定確立的。
他為了結束上層統治集團內部經常為爭奪王權而造成的動**,製定推行了王位嫡長子繼承製。為了能讓社會長治久安,他身體力行,攝政七年後,還政給了長大成人的成王,由此嫡長子繼承製度得以確立。
嫡長子繼承製度規定,家業世代由嫡長子承繼。嫡長子所傳下的宗族係統是大宗,擁有傳宗繼祖權力的嫡長子就是宗子,繼承後即是宗主,是族人共同尊奉的對象。大宗的宗子在宗族中享有最大的權力,對整個宗族擁有世世代代統率的權力,所以文獻中也稱大宗為“百世不遷之宗”。在周人的喪禮中,三年之喪是最重的喪製,一般是兒子對於逝世的父親應盡的孝道。因為宗子繼祖,肩負著傳祖先喪祭的重責,父親與宗子的關係,就不隻是純粹天然的父子親情,還包括了對祖先的崇敬和維護家族統治的政治需要。所以宗子如果早死,他的父親也要為他服喪三年。非嫡長子所建立的宗族稱為小宗。小宗是相對於大宗而言,小宗的宗子,對本族五服以內的族人擁有統率的權力。五服是指:小宗宗子同父的兄弟、同祖的兄弟、同曾祖的兄弟以及同高祖的兄弟。高祖以外的兄弟,則不再奉他為宗子。所以小宗又稱為“五世則遷之宗”。大宗是世代不變的,小宗則隨著血緣關係的逐漸疏遠而不斷更新,五服之內,隻能產生四個小宗。宗法製度是按照等級原則建立起來的一種宗族組織製度。在宗法製度下,周王是大宗,諸侯是小宗。在諸侯國內,嫡長子繼承的國君是大宗,非嫡長子被分封為卿大夫,相對於諸侯而言,則是小宗。卿大夫的家內,嫡長子是大宗,其餘則是小宗。對於非周王實封的舊方國以及庶人階層,其內部也按照嫡長子繼承的原則分別建立起大宗與小宗。故宗法製度所維護的,是大宗宗子,即周天子的絕對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