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雲大周

三、李悝在魏國的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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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地了解了戰國時期各國之間的狀況後,下麵開始具體對戰國時期的一些重要事件進行敘述。當然,首先要從魏國的變法開始。魏文侯時期李悝變法,不僅使魏國得以強盛,也是戰國時期各國變法的開始。

戰國時期是變法革新的時代,如李悝在魏國的變法、吳起在楚國的變法、商鞅在秦國的變法、趙國武靈王的胡服騎射以及公仲連的改革、申不害在韓國的改革、鄒忌在齊國的改革、樂毅對燕國的革新等。

魏文侯為魏桓子之子,名斯。魏文侯時期,為實現富國強兵,他任用李悝為相,對魏國進行變法。李悝的思想屬於法家,他對魏國的變法主要包括四個方麵,即鼓勵農業生產、調整糧食價格、製定刑法和招攬人才。

在鼓勵農業生產方麵,李悝推行“盡地力之教”的政策,還製定了發展農業的政策和規定。在這一方麵李悝主要是由規定來強製推廣普及正確的農耕方法,以提高魏國的經濟實力。為了保證魏國的國家收入和農民利益的協調,李悝根據農民收成的好壞,製定了政府對糧價進行宏觀調控的政策,以此來平抑糧價。這一政策為後世曆代王朝所推行沿用。

李悝還參考當時各國的法律,製定並在魏國頒布了《法經》。《法經》內容共分六個部分,分別是《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和《具法》,是我國曆史上第一部有文字可考的較為係統完備的刑法法典。

《法經》的頒布在當時就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商鞅就是帶著這部《法經》從魏入秦,在秦國進行變法的。以後秦國的《秦律》以及秦朝以後的《漢律》,都是以《法經》為基礎,進一步補充、修訂而成的。第四點就是李悝為招攬人才,實行“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的政策,使得身份低微的人也可以為官,正是“不拘一格降人才”,令魏國迅速強大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