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比起昏庸而貪婪的秦二世胡亥,丞相李斯還有一定的政治眼光和統治經驗。他見秦二世驕奢無度,秦王朝岌岌可危,幾次勸諫,胡亥從來不聽。一次,胡亥反過來責問李斯:“聽說古代的堯、禹等君王都是很辛苦的,難道君王就是為了如此辛苦勞神而擁有天下的嗎?我可不希望當這樣的君王。我想隨心所欲,盡情享受,又要永遠保有天下,你說有什麽辦法能達到這個目的?”
李斯一向看重爵祿,唯恐丟官,聽秦二世如此責問,就不再進諫,而諂媚起來。他提出了一套“督責之術”,以博秦二世的歡心。上書奏道,“賢主”必能行“督責之術”,“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不能行“督責之術”的,如堯、禹這些君主,“其身勞於天下之民”,勢必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是受罪。
李斯所說的“督責之術”,簡單地說就是嚴刑峻法加上君主獨裁。李斯主張用“輕罪重罰”的辦法來統壓臣下和百姓,使他們不敢輕舉妄動,同時,君主還需獨攬大權,駕馭群臣,而不能被臣民所影響。這樣,君主的位置就坐穩了,也就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了。
這樣,李斯懾於宮廷政治的險惡和專製君主的**威,不僅參與了權奸的篡位陰謀,還墮落成為一個阿諛奉迎的人。秦二世對這種極端獨裁專製的統治思想深以為然,對人民壓榨得更加殘酷。這激起了全國民眾的強烈反抗,終於爆發了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進而英雄豪傑群起響應,自立為王。
秦二世、趙高和李斯三人,因互相利用而聯合起來。由於權力和利益在分配上的不平均,他們之間常常勾心鬥角。
趙高原是趙國王族的遠親。秦滅趙時,他父母都做了俘虜,被遷入秦。入秦後趙高父親因觸犯秦律,被施以宮刑,母親也淪為宮奴,在宮中服役。趙高母親在宮中服役時曾與人“野合”,生下了趙高。後來,她的不軌行為被人揭穿,受到刑罰,因此殃及趙高,也被處以宮刑,罰做宮中奴仆。然而,一個偶然的機會使趙高的命運發生了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