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晉風流

第七章 偏安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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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僑置”與“土斷”

東晉立國後,為穩定和鞏固內部統治秩序,朝廷采用了“鎮之以靜,群情自安”的政治主張,以期以“靜”求“安”。王導對司馬睿建議“謙以接士,儉以足用,以清靜為政,撫綏新舊”,也就是東晉朝廷對統治集團內部的各大門閥勢力加強團結合作;而對百姓,尤其是大量自北方南遷的流民,則實行大力安撫的政策,以此來休養生息,積蓄實力。所以,東晉初年,朝廷“寬眾息役,惠益百姓”,減輕農民的賦役負擔,並對南遷的流民采取“僑置”措施,進行安撫。

所謂“僑置”就是在長江南北流民集中地區設置以北方州郡命名的地方行政機構,以專門負責管理流民事務。因當時南下的北方人被稱為“僑人”,故那些專門為北方流民設置居住的州郡就被稱為僑州、僑郡。在僑州、僑郡內,官吏多由南渡的北方大族人物擔任,其所管轄的流民單立戶冊,並加注原籍。僑人不僅可以分得田宅,東晉政府還免除了“僑人”租稅和徭役負擔。

“僑置”機構的設置,在東晉初年對安撫流民,籠絡團結北方士族,穩定新興政權,起到了積極作用。這一政策的實施,使北方南渡的士族在江南政治舞台上獲得了更多的參政機會,而在經濟上也滿足了北方士族“求田問舍”、恢複家業的需要,有利於招徠北人南下。並且,在“僑置”政策下,僑人中的北方庶民百姓的生活也有了基本保障,因而減少了東晉社會內部的階級矛盾,減少了不安定因素,從而促進了南方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正是在“僑置”政策作用下,在東晉初年北方動**、災荒連年的時候,出現了“荊揚晏安,戶口殷實”的局麵。“僑置”政策對我國南方經濟發展的曆史影響意義深遠,直到南朝時期,由於戰亂頻繁,北方流民仍在不斷地南遷,僑置措施也繼續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