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井田状况
《韩诗外传》:“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井,广三百步,长三百步。六尺一步。一里其田九百亩。广一步,长百步,为一亩。广百步,长百步,为百亩。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不在本井之内。家为治也公田十,共八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召,嫁娶相谋,渔猎分得。”
按:经传言井田者多矣,无如《韩诗》之简当明了。井字形共为九区,区各百亩,八家分占,中央为公田,八家为公家各种十亩,共八十亩。余二十亩,各得二亩半以为田庐。《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又曰:“中田有庐。”中田者,公田也,井字之中也。
井与井间之水道沟洫
《考工记·匠人》:“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专达于川,各载其名。”
注:“载其名者,识水所从出。”
按:沟、洫、浍、川,皆由小水以达于大水,偶值水潦,水易泄,不至为灾。
井与井间之道路
《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
注云:“二尺,可容车马。”
按:夫间者,百亩与百亩之间也,径二尺,可容人与牛马行也。
又,“十夫有沟,广深各四尺。沟上有畛。注:可容大车。百夫有洫,深广各八尺。洫上有涂。容乘车一轨。千夫有浍,注:广二寻,深二仞。浍上有道。容二轨。万夫有川,川上有路,容三轨。以达于畿。”按沟、洫、浍、川,即匠人所营之水道。而水道之上为径涂道路,亦随水道而递广,以便行人车马往来,以达于王畿。
按:井田之制,沟、洫、浍、川,一纵一横,其中阡陌,亦一南一东,十字相交。一以防水潦;一以限戎马,设险要,故《左传·成二年》:“晋与齐平,要齐之封内,尽东其亩。”言使垄亩尽东西行,晋伐齐循垄东行,军行甚易,齐人所谓“唯吾子戎车是利,不顾土宜”是也。若南东其亩,则戎车不利矣。然沟洫之制,不始于周。《书》:“浚畎浍距川。”《论语》:“禹尽力乎沟洫。”
观是自夏后以来,即经营沟洫,自禹至周,非一人之力,一时所成。
其坏也,自周至秦,其由来已久,非一时之力。观《左传·襄十年》:“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是井田之坏,春秋中叶已然,世谓始于商鞅开阡陌,李悝尽地利者误也。
然则三代时农田状况,与今迥殊,读《周礼》如目睹矣。
古按都邑室教授田,田下者可多授《周礼·地官》:“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按:古之人民,尽居都邑,故按室数授田。而田有高下,上田授百亩,每年可种,不易之田也;息一年一种者为一易;息二年一种者为再易。封沟者,四境界上,以沟洫为封,树木以为阻固。盖占者地广人稀,而国与国邻,必有疆界封树以为标识,且以阻交通、限戎马。至后代人口增多,而阡陌沟洫,占地颇广,故商鞅开阡陌以益田也。阡陌者,沟洫上之道路也。
古农民夏日出而就田状况
《诗》:“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正义》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野外,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故言中田,谓于田中作庐,又于田畔种瓜也。”
按:《正义》释“中田”,误。中田者,公田,居一井之中,故曰中田,言庐于井之正中也。
又,《汉书·食货志》:“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里门侧之堂。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注:“里胥,邻长坐于门侧者,督促劝之,知其早晏,防怠情也。”
古农毕归都邑状况
《诗》:“穹窒薰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郑笺:“穹,穷;窒,塞也。向,北出牖。墐,涂也。”言既穷塞室内孔穴,薰鼠而出之,更塞北向牖,以备朔风也。
按:此言秋后农事毕,将由田庐而归都邑,预先修治邑中住室,以为岁莫御寒计也。
牛耕考
《随园随笔》云:“贾公彦以为古无牛耕,牛耕始于汉赵过,故《周礼》牛人之职,不言耕事。然《山海经》曰:‘后稷之孙叔均,作牛耕。’孔子弟子冉耕字伯牛,似乎三代时已有牛耕矣。严冬友曰:‘平原君云:“秦以牛田之水,通粮。”当为牛耕之始。’故《吕氏春秋》:‘季春出土牛示农耕早晚,此其国俗也。’”又,《史记·律书》:“牛者,耕种万物也。”
按:以牛耕地,周以前载记实无明文,然冉耕字伯牛,实牛耕之确证。谓始于秦者,盖不然也。后之人又谓始于汉赵过者,乃魏·贾思勰之误。思勰《齐民要术·序》云:“赵过始为牛耕。”唐·贾公彦承其说。岂知《汉书·食货志》言赵过为代田,用耦犁二牛三人耕,盖变通牛耕之法,非创始牛耕。又,贾谊当文帝时,前于过远矣,而有“百姓煦牛以耕,曝背而耘”之语,此又一确证也。又,《论语》:“犁牛之子骍且角。”注:“犁,杂色也。”然犁字,各字书皆训耕。吾以为犁牛即耕牛,耕牛劳苦,最为下等,故以为喻。又,《食货志》:“民或苦少牛,无以趋泽,故平都令光教过以人挽犁。”
若过以先无牛耕,皆人挽犁,焉用教哉?此尤确证也。
古农妇饷耕状况
《诗·豳风》:“同我妇子,馌彼南亩。”又,“其饷伊黍。”
又,《左传·僖三十三年》:“初,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
按:馌者,馈也,男耕于野,妇往馈食。同我妇子者,言妇馌田,并携其幼子也。是盖春初耕作,尚未移居于田庐时也。若已往田庐,则一井之地,距庐甚近,无庸馌也。
古灌园以桔槔
《庄子》:“子贡南游楚,见汉阴丈人抱瓮而灌,子贡曰:‘有械在此,一日浸百畦,用力寡而见功多,夫子不欲乎?’为圃者卬同仰而视之曰:‘奈何?’曰:‘凿木为机,后重前轻,挈水若抽,数如泆汤,其名曰槔。’”又,《史记·田单传》:“莒人求湣王子法章,得之太史嬓之家,为人灌园。”又,《邹阳传》:“于陵子仲为人灌园。”
古锄苗去留规矩
《吕氏春秋》:“凡禾之患,不俱生而俱死,是以先生者美米,后生者为粃。是故其耨锄也也,长其兄而去其弟;注:杀小留大。
不知稼者则去其兄而养其弟,不收其粟而收其粃。”
按:今日锄苗者有谚语曰:“捡苗如上粪。”言锄时捡择大者留之,其功效如益一次粪也,不知古人于数千年前早有此研究。又,《汉书·食货志》:“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其土以附苗根。故其《诗》曰:‘或芸或芓,黍稷儗儗。’芸,除草也。
芓,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而根深,能耐也风与旱,故儗儗而盛也。”此可见我国农业,在上古时代,讲求已极精,徒以儒家向不保存农学书籍,至使三代农书尽归散失,至可惨痛。兹吕氏所述乃千百之一,周秦书所仅见者耳。
古农家种苗不地、不时、不行之防备《吕氏春秋》:“其为畮亩同也,高而危则夺,泽陂则埒。
按:《尔雅》:“山上有水埒。”疏云:“停泉陂则埒,言低则停水也。”旧注非。
见风则,仆也。高培则拔,寒则雕,周凋。热则修,长也。一时而五六死,故不能为来。不俱生而俱死,虚稼先死,虚根不实。
众盗乃窃,望之似有余,就之则虚。不粟。”是不地害稼也。又,“所谓今之耕也,营而无获者,其早者先时,晚者不及时,寒暑不节,稼乃多菑实。”是不时害稼也。又,“四序参发,大甽小亩,为青鱼胠,去也。苗若直猎,地窃之也。既种而无行,耕而不长,则苗相窃也。弗除则芜,除之则虚,则草窃之也。故去此三盗者,而后粟可多也。”是不行之害也。知其害则知防矣。
古穷民在田拾穗状况
《诗》:“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注:“ ,禾之铺而未束者。秉,把也。主人不暇取,寡妇得捃拾之也。”又,《列子》:“林类年且百岁,拾遗穗于故畦。”又,《魏略》:“焦先不践邪径,必循阡陌,及其捃拾,不取大穗。”又,《后汉·范冉传》:“遂推鹿车,载妻子,捃拾自资。”是穷民拾禾稼,自古有之。惟周时只云寡妇,不云男子,以其时民年二十即授田,而寡妇则无田可耕,故拾穗也。
若后世之穷者,则不惟寡妇,此亦社会之一小变态也。
周时农民之概况
盛周农民概况,《经》《传》言之详矣;而《汉书·食货志》则总括《经》《传》《礼记》等书,叙述尤明了。大哉班书!真千古第一良史也。《志》云:“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民授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
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农民户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
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惧天灾。还同环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殖于疆埸。
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在野曰庐,在邑曰里。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也。于是里有序而有庠。序以明教,庠则行礼而视化焉。
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其《诗》曰:‘四之日举止,同趾。同我妇子,馌彼南亩。’又曰:‘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嗟我妇子,聿为改岁,入此室处。’所以顺阴阳,备寇贼,习礼文也。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可见春时尚不出居田庐。
班白不提挈。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半夜同半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男女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
按:《经》《传》言周时农民生活状况者甚多,然皆散漫不具。
此文于授田归田之制,春出田庐农作、冬归邑室度岁,及妇孺馈耕南亩,同巷冬夜妇人绩麻各情状,以次陈述,历历如绘,无一字不本于《诗》《书》《礼》经,而源本详悉,荟萃终始,读之较《经》《传》则为明晰,故录以为殿。
若夫秦汉以来,田地为民所私有而可买卖,古民无鬻田者。赵马服君之为将、秦王翦之伐楚,皆先购良田,汉萧何亦大购田,是其证也。
田制既异,人口亦渐多,于是夏日出居田庐、冬日入居邑室之动作,亦渐不同,而野外村居多矣。循是以来,数千年间不异其状,故亦不再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