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坐席状况
古器用不备,皆坐于地上,而藉以席。《周礼·春官》:“司几筵,下士二人。”注:“筵亦席也。铺陈曰筵,藉之曰席。”筵铺于下,席铺于上,所以为位也。
按:筵大于席,盖铺地上,使无隙地以为洁;筵之上再铺以席,而人坐之也,故古人入室即脱履。
一席容四人
《礼·曲礼》:“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注:“席以四人为节。”疏:“古者地敷横席而容四人,四人则推长者居席端。若有五人会,应一人别席,因推长者一人于异席也。”是席以坐四人为度,故《曲礼》又云:“并坐不横肱。”横肱则妨他人,此亦一席坐数人之证也。
床榻椅子附
若有丧则可专席
《曲礼》:“有丧者专席而坐。”
按:有丧则身着凶服,衣凶服与人共席,恐人嫌,故专席。
坐席规矩
《曲礼》:“侍坐于所尊,敬毋余席。”注:“必尽其所近尊者之端,为有后来者。”疏:“所以然者,欲得亲近先生,备顾问,似若扶持然;且使下端有空处,俾后者得坐。”是不余席有二义;一近先生,问业便,奉侍便;一尽席则下端有余,便后来者空也。又,《玉藻》:“读书、食则齐。豆,去席尺。”注:“读书声当闻尊者,食必为污席也。”故坐与席齐。豆去席尺者,亦恐污席也。
登席礼节
《礼·玉藻》:“登席不由前,为躐席。徒坐不尽席尺。”
注:升席必由下,由前则躐席。徒坐者,谓饮食非讲问时,故不尽席。
跪坐容态之同异
古之坐,自膝以下向后屈,而以尻坐于足上。《曲礼》“坐左足则着右,坐右足则着左”是其证。故《仪礼·士相见》云:“坐则视膝。”夫必以尻坐于足上,身向后而膝向前,而后能视膝。《史记·索隐》云:“古人跪坐。”由《仪礼》“视膝”之言证之。跪与坐相近而微不同。《释名》:“跪者,危也。两膝隐地,势危倪也。”《正字通》:“伸腰及股而势危者为跪。”因跪而益致其恭,然则跪者两膝屈而身股直竖,胡能视膝乎?但后世皆曰古跪坐,义虽不同,亦不能改也。
若两脚向前则为箕踞,不恭
《韩诗外传》:“孟子妻独居,踞。孟子入室视之,白其母曰:‘妇无礼。’”《汉书·张耳传》:“高祖箕踞骂詈。”《陆贾传》:“佗魋结箕踞见贾。”师古曰:“箕踞,谓伸其两脚而坐,形似箕。”正今日平坐之式也。
故古之跪礼并不重,略示敬于人
在今日而言跪,其礼甚重,古则坐时略示敬于人耳。《史记·范睢传》:“秦王跽跪也而请曰。”《枚乘传》:“长君跪曰:‘幸甚!’”是皆坐时身略竖起致敬于人。故以秦王之尊,亦行之于臣下也。
古因下衣不全、屈身之事皆跪行之,以防露体古者下衣不全,故时时防露体,曾于《身服部》详之矣。箕踞或露下体,故不论男女,以为大不敬。屈膝坐则永无露体之嫌。不惟此也,凡俯身之动作,屈身之动作,无不跪为之。《史记·张释之传》:“跪为王生结袜。”《张良传》:“跪为老人纳履。”
夫结袜纳履,足可蹲地为之;而不尔者,以蹲则两股开张,有暴下体之势,故必坐为之。跪者,坐而竖身也。
周宾主席向
《左传·昭二十五年》:“叔孙婼聘于宋,宴饮酒乐,宋公使昭子右坐。”注云:“改礼坐。”疏:《燕礼》云:“司宫筵宾于户西,东上;小臣设公席于阼阶上,西向。是礼坐公西向、宾南向也。”云云。
按:周时宾升自西阶,主升自阼阶,其揖让皆宾东向、主西向。
又,《史记》郭隗谓燕昭王曰:“今王将东向坐,目指气使以求臣,则厕役之人至。”是周时以东向为尊也。
汉仍坐席,仍一席坐数人
《汉书·贾谊传》:“文帝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是皇帝亦席地坐。《隽不疑传》:“登堂坐定,不疑据地曰。”惟席地,故坐可据地。《史记·田叔列传》:“卫将军从此两人过平阳主,主家令两人与骑奴同席而食,此二子拔刀断席别坐。”《世说》:“管宁与华歆共席读书,有乘轩过门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是自西汉初迄东汉末,仍共席坐也。
汉坐席以东向为尊
《史记·淮阴侯传》:“得广武君令东向坐,而己西向事之。”
《武安侯传》:“尝召客饮,坐其兄南向,自坐东向。以为汉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桡。”是东向尊于南向。《南越传》:“使者皆东向,太后南向,王北向。”《盖宽饶传》:“从西阶上,东向特坐。”《楼护传》:“坐者百数,皆离席伏,护独东向正坐。”
是客皆以东向为尊。《后汉·邓禹传》:“进见,东向,甚见尊宠。”
《桓荣传》:“乘舆常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设几杖,会百官。”
是天子特以东面尊元老也。
汉宴饮食时坐席之礼节
《史记·魏其传》:“饮酒酣,武安起为寿,坐皆避席伏。
已,魏其起为寿,独故人避席耳,馀半膝席。灌夫不悦,起,行酒至武安。武安膝席曰:‘不能满觞。’”
按:避席者,下席也,示不敢当,离席而伏于地也。膝席者,言方坐而示敬于人,两股竖起,因而两膝着席,故曰“膝席”。即跪也。若坐,则两膝向前不着席也。苏林谓下席而膝半在席上者,误也。
《仪礼》:“坐则视膝。”为古坐足确证。
又按:谢罪者皆避席。《吴志·张昭传》:“昭避席谢。”《后汉·皇甫嵩传》:“坐者感动,皆离席请之。”离席者,仍避席下席也。
古有忧,则不正席坐以见意
《汉书·原涉传》:“闻友人丧,侧席而坐。”谷永《讼陈汤疏》曰:“臣闻楚有子玉得臣,文公为之侧席。”《万石君传》:“子孙有过失,不诮让,为便坐。”师古曰:“便坐于便侧之处,非正室也。”
按:此即侧席也。
古席甚薄,一人可坐五十重
《后汉·戴凭传》:“光武诏公卿大会,说经。群臣皆就席,凭独立。光武问其意。凭对曰:‘博士说经皆不如臣,而坐居臣上,是以不得就席。’”“正旦朝贺,百僚毕会,帝令群臣能说经者更相难诘,义有不通,辄夺其席以益通者,凭遂重坐五十余席。”可证古坐席薄甚,不然五十重席,高不能坐矣。
后汉兼坐床,然仍跪坐
《向栩传》:“常于灶北坐板**,如是积久,板乃有膝踝足趾之处。”又,《魏志·管宁传》:“宁常坐一木榻上,积五十年,未尝箕踞,榻上当膝处皆穿。”夫必跪坐,**积久,乃有膝踝足趾之痕。若如今日之垂腿坐,则无是矣。
按:魏晋时虽有袜而仍多赤足,前于《足服部》述之详矣。兹又于上二事证之,膝虽隔裤,用力重尚可日久有痕;若足趾隔袜,虽日久于木上亦不能有迹。兹竟有趾痕者,以古人常赤足也。
东汉坐床者虽多,然**尚无茵席东汉坐床者,记载不可胜数,然**无铺藉。盖古人席地坐,而席又薄,其苦可知,乍得床以为甚适,故无藉也。《后汉·袁术传》:“六月,坐箦床而叹。”注:“箦,笫也,谓无茵席也。”夫以术之僭侈,尚无茵席,他更可知。彼向栩、管宁**之有膝踝痕者,亦无席之证也。
魏晋时皆坐床榻不席地,而有独榻坐、连榻坐之分《蜀志·简雍传》:“简性傲,独擅一榻坐。”《世说》:“杜预拜镇南将军,朝士悉至,皆在连榻坐。时亦有裴叔则。羊稚舒后至,曰:‘杜元凯乃复连榻坐客!’不坐便去。”按《玉篇》:“榻者,床之狭而长者也。”人多则连坐一榻,势使然也。义,《世说》:“谢公领中书监,王东亭有事应同上省,王后至,坐促,王、谢虽不通,太傅犹敛膝容之。”
按:连榻而跪坐,拥挤堪虞,故裴羊不悦;谢公能敛膝容王,称盛德也。
晋时不席地之证
《世说》:“裴遐在周馥所,馥设主人。遐与人围棋,馥司马行酒。遐正戏,不时为饮。司马恚,因曳遐坠地。遐还坐,举止如常。”又:“支道林还东,时贤并送于征虏亭。蔡子叔前至,坐近林公。谢万石后来,坐小远。蔡暂起,谢移就其处。
蔡还,见谢在焉,因合褥举谢掷地。”是皆不言坐床,而实不席地。
如席地则不言坠地、掷地矣。于是数千年之席地制至是遂改革无余,此亦起居史上之一大纪念也。
魏晋**始铺簟褥及草
《魏书·焦先传》:“自作一瓜牛庐,营木为床,布草蓐其上。”《世说》:“王恭从会稽还,王大看之。见其坐六尺簟,因语恭:‘卿东来,故应有此物,可以一领及我。’恭无言。
大去后,即举所坐者送之。既无余席,便坐荐上。”又:“陶侃母因家贫,剉诸荐以为马草。”是皆于**藉以草蓐,其富者于草蓐之上,再加以簟,以为洁清,视汉人之坐必亲床者,进矣。
若今日之坐,古人皆曰据
箕踞者,席地坐足伸向前也。据者,垂腿坐榻上也。《汉书》:“帝据厕见大将军。”《世说新语》:“庾公夜登黄鹤楼,僚属皆散。
庾公徐曰:‘老子于此处兴复不浅。’因便据胡床与诸人咏谑。”
又,“谢万诣王恬,良久,乃沐头散发而出,亦不坐,仍据胡床,在中庭晒头。”又,“陆机赴假还洛,辎重甚盛。戴渊使少年掠劫,渊在岸上,据胡床指挥。”又,“王子猷中途求桓子野奏笛,子野便回下车,据胡床,为作三调。”
按:厕者遗器,即今日之马桶。胡床者,两横木相交,中连以绳,可合可张,便于行旅。此二物皆不能跪坐,故据之。据者,垂腿向前,即今之坐也。又,张说《虬髯客传》:“司空杨素骄贵,凡公卿上谒,皆踞床而见。卫公李靖献奇策,素亦踞见。”踞床即垂脚坐床,与据同。
若今日之着鞋垂脚坐,始见于梁侯景《南史·侯景传》:“**常设胡床及筌蹄,着靴,垂脚坐。”
按:古人虽坐床,亦脱履。侯景着靴,不合一也;垂脚坐床,不合二也。史书之所以纪异。此亦据也,正今日之坐式。
然至唐坐床仍跪坐,不垂脚
唐人《灵应传》:“遂升阶相见,登榻而坐。”又,《李泌外传》:“泌方寝,肃宗入院,不令人惊之,登床捧泌首置于膝。”夫既曰登榻登床,则不垂脚可知,如垂脚则不登矣。登则跪坐也,故古有榻登以为级。
榻登
自汉魏迄唐,皆坐床榻,席地者渐少。然古人跪坐,必先登床而后能坐。惟床高二尺,登颇不易,则有榻登以为阶梯。《释名》云:“榻登,施大床之前,小榻之上,所以登床也。”
胡床考
自汉末有胡床,《集异记》:“汉灵帝好胡床、胡坐即今坐式是也。”胡床,今名马架,亦名麻榨。因以麻绳连缀木上,可合可张,取携最便,故出门者恒携之。庾公登黄鹤楼据胡床;戴渊在岸上据胡床指挥;桓子野据胡床,作三弄;王恬出不坐,仍据胡床,皆见前章。又,《南齐书·刘宪传》:“游诸故人,惟一门生持胡床随后。”《南唐书·刘仁瞻传》:“世宗在城下,据胡床督攻城。”盖胡床中缀一绳,用则张之,不用则合,或佩于鞍马,或挂于车辕,且可挂于壁。李商隐为濮阳公《陈情表》云“黄犊留官,胡床挂壁”是其证。故或疑胡床为矮凳者,非也。矮凳如何能挂乎?
惟此物在宋以前只能据,而不能坐,故古无曰坐胡床者。
卓子考
卓子之名,始见于杨亿《谈苑》,《谈苑》云:“成平、景德中,主家造檀香倚卓,言卓然而高可倚也。”《五灯会元·张九成传》:“公推翻桌子。”观《谈苑》记其名兼释其义,可见宋以前无此物,为主家所新创也,故其字《谈苑》从“卓”,《五灯会元》作“桌”。
《五灯会元》为南宋沙门济川作,用卓既久,遂以意造为桌字。
椅子考
此名亦见于宋初《默记》云:“徐铉谒李煜,久之,老卒取椅子相对。铉止之曰:‘但正衙一椅足矣!’”又,《老学庵笔记》:“高宗在徽宗服中,用白木椅子。钱大主入觐,见之曰:‘是檀香椅子耶?’”其在宋初,惟皇后得坐金漆椅。《宋史·后妃传》:“刘贵妃与孟后朝太后。孟后坐金漆椅,妃亦设此椅。
左右不服,乃呼太后出矣。妃起立,暗撤之,妃再坐而仆。”
是其证。
兀子考
此物亦至宋始见。《宋史·丁谓传》云:“谓已罢相知郓州,私自寅缘,复许留京。次日早朝赐坐,左右为设墩,谓曰:‘有旨复平章矣。’乃更以兀子进。”是在宋初,非宰相不能坐兀子,相以下则僭,其贵若此。
以上三物,定其兴于宋初,又有一证。《闻见录》:“宋太祖雪夜叩赵普门,设重茵地上,炽炭烧肉。”是可证桌椅等物,在宋初虽赵普家尚无有,故席地坐也。
桌、椅、兀至南宋遂大兴
《老学庵笔记》:“往时士大夫家妇女坐椅子、兀子,则人皆笑其无法度。”是可证至放翁时,虽妇女已坐椅子、兀子,与今日等也。盖在宋初,物以创始而见贵,至南宋又百余年,虽士庶之家无不有也。又,放翁之所谓“坐仍据也”,可见南宋时,不跪坐已久,虽以放翁之博雅,亦从俗以据为坐,与今日同,即《宋史》所谓“坐,亦皆据”也。
盖席地之风,历三代两汉,至晋而更。跪坐之容,历三代两汉以讫于唐,约数千年,至宋而革。迄于今,惟日本、高丽仍席地跪坐,合中国无有也。且高座既兴,高几、高案亦相因以起。凡读书习字诸动作,亦相因以变更。曩侯景垂脚坐床,群以为异,史官特笔书之者,后无不如此,此中国起居史上之一大革命,而载籍无详者,岂不异哉!
几案考
古所谓几,矮甚。《考工记》所谓“室中度以几”。《书·顾命》:“玉几。”《庄子》:“隐几而卧。”皆为席地时凭抚之器,且多用于老人,故几与杖桓连称。《诗·大雅》“或授之几”,《后汉·桓荣传》“东面设几杖”是其证。至于书案,曹操曾表进。然古时跪坐,与几皆为矮器。自宋时高坐兴,于是几案亦相随以高大,如今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