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帝时代
太史公列黄帝为五帝首,而灭少昊氏。后人颇议其轻信《大戴礼》,致舜禹世次,杈枒不合。然观太史公后叙,不谓无疑,特以《大戴礼》文尚雅驯,故依据之耳。后世重行论定,大概以少昊、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为五帝。今从之。
始以斗杓指寅为正月
《逸史》:“颛顼以斗杓建寅为岁元。”《古史考》:“颛帝以孟春正月为岁元。”
按:建者,指也;寅,东北方也。盖自黄帝以来,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馀,节四时之度而已,无正月之名。正月者,政教之始,故不曰一月,而曰正月。元者,长也;首也。即以正月为岁首也。正月之名始此,即夏时也。
时男女之别益严,女遇男须避行,不避则辱之《淮南子》:“帝颛顼之法,妇人不避男子于路者,拂之于四达之衢。”
按:黄帝之时,但曰别男女而已。此云妇人须避男子,不云男子避妇人,不公甚矣!拂之者,以手摩其肌肤。四达之衢,人众之地。
以女既不避男,即令男子拂其肌肤,又何妨哉?罚太酷矣!
时始有祭祀
《史记》:“颛顼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洁诚以祭祀。”
按:颛顼以前,无祭祀之名,至颛顼始以神道设教也。第所祭为何,尚不详耳。
尧时以华表今牌楼标识都城衢路
《古今注》:“尧立诽谤之木,今之华表木也。以横木交柱头,若花也。形若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焉。或谓之表木,以表王者纳谏也,亦以表识衢路也。”又,《尸子》:“尧立诽谤木于四达之衢。”
按:《古今注》所言古华表之形,与今之牌楼无以异。然则今北平城内之东四牌楼、西四牌楼,仍唐虞之制也。
时父母丧三年
《书·尧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史记》:“尧崩,百姓悲哀,如丧父母。三年,四方莫举乐。”《孟子》:“尧崩,三年之丧毕。”
是可证唐虞时,父母之丧,行之三年,已成定礼,故书以父母喻君也。
始有流刑、鞭刑、扑刑、赎刑
《通考》:“自黄帝以来,不用命者则征之以兵,无所谓刑。
刑之作始于唐虞。”《虞书》:“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流者,流之远方,今所谓充军也;鞭扑者,挞也;赎刑者,以金赎罪也。”《史记·集解》:“以墨、劓、 剕即刖足、宫、大辟当五刑。”或谓此时只有大辟,尚无上四刑,不知果如何耳!
时商贾已发达
《孟子》:“舜迁于负夏。”《益稷谟》:“懋迁有无化居。”
《尚书大传》:“舜贩于顿丘,就时负夏。”
按:就时者,逐时射利,即《益稷谟》所谓“懋迁有无化居”也。
时民尚愚鲁,只知耕田为农,至为贾为商,则不能也。观舜之所为,则当时社会商贾之状况,可知矣。
时已有绘画
《书》:“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
按:注:“会者,绘也,画六章于上衣也。”六章者,即日、月、星辰、山与龙、雉即华虫也。又,《孟子》:“及其为天子,被袗衣。”
注:“袗衣,画衣也。”是可证当时画学已盛。
时已有刺绣
《书》:“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纟希绣,以五采章施于五色。”
按:纟希绣者,以纟希绣六章于下裳也。六章者,宗彝、藻、火、粉米、黼、黻也。五采者,言无论绘衣绣裳,色皆有五色。
自黄帝制为垂衣即长衣。较以前进化矣。然至尧时尚服素衣,未有服色,史所谓黄收,纯衣也。至舜则加以五色,绘绣兼施,上衣下裳,文采彪炳,而六章之制,承用至清未,抑可谓久矣。
时葬用瓦棺,始不用薪
《礼·檀弓》:“有虞氏瓦棺。”注:“始不用薪。”
按:《易·系》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有虞氏有棺而无椁。郑注:“盖以进化程序考之,故曰始不用薪。”
时学校已大备
《书》:“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此言学校教学子之宗旨也。《礼·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郑玄云:“上庠、右学,大学也,在西郊;下庠,左学,小学也,在国中。周之小学,为有虞氏之庠制,是以名庠云。”观此则舜时之学制,实已大备,故至周犹采用其法。而《虞书》但言教胄子之法,不详其制,由是知唐虞遗法,为后世所知者,百不及一也。
时五礼咸备
《虞书》:“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
按:五礼者,注云:“吉、凶、军、宾、嘉各礼也。”修者,言旧有此五礼,舜巡狩所至,考察其是否举行也。《史记·五帝纪》:“三帛。”注云:“郑玄曰:‘帛所以荐玉,高阳氏后用赤缯,高辛氏后用黑缯。’”是高辛、高阳时已有此礼,故其后沿用之。
然则谓五礼至唐虞咸备则可,谓始于唐虞则不可也。唐虞以前,皆失纪耳。
始以详历授民,以日月星辰鸟兽为识时标准《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按:此时识时之法,尚不能如《夏小正》《月令》之详,而以春分、秋分、夏至、冬至为定四时之最大关键,详仲春仲夏仲秋仲冬。其孟、季则不详,因仲月定,其孟、季亦定也。
其定仲春之法,曰“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
按:日中者,春分也。星鸟者,言至春分,昏则鸟星毕见,此一识也;乳化曰孳,交接曰尾,言至春分,则鸟兽自然孳乳交接,此又一识也。殷者,定也。仲春定,则孟、季可知。
其定仲夏之法,曰“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
按:日永者,夏至。星火者,言至夏至,则昏时火星正中也。
希革者,言夏时热,鸟兽毛羽脱落也。亦以星辰鸟兽为识。
其定仲秋之法,曰“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
按:宵中星虚者,注云:“虚星见,则正秋分也;毨者,理也。”言毛更生若整理然。
其定仲冬之法,曰“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鸟兽氄毛”。
按:日短者,冬至也。昏昴星中,则冬至到矣。氄毛者,言温柔也。时天寒,鸟兽氄以自温。
按:此时识时,尚未及于草木,不能如《夏小正》《月令》之详。然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岁历之成,至尧已大备,《虞书》纪事简,想尚有其他标识,未备举耳。
然其时历法实略,远方日月不免错误,故中央常为订正《虞书》:“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按:自黄帝以来,用甲子纪日、月、年,每六十则一周。《史记》称纣为长夜之饮,忘其日辰。春秋时各国月日,亦每有错误,况简略如唐虞。远方节候,差错不齐,因以误民者多矣。舜因巡狩,协同时日,使之齐一,非为奉行正朔,亦利民要政也。至于度量衡之制造,皆原本于律,执黄钟律,随所至而同之,不忧不齐一矣。
盖唐虞之时,社会状况:其属于风俗者,夫妇、父子、尊卑、上下,已秩然有章;其属于政教者,已五礼、五刑,定有常制;其属于音乐者,已声律克谐,八音咸备;其属于技艺者,则绘画刺绣,黼黻文章。
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巍巍乎其有成功,焕乎其有文章。”
惜其详细状况皆失载,仅《礼记》中溯各事源流,偶尔及之,为可惜耳。
又,唐虞时洪水为灾,当其未平,草木畅茂,禽兽逼人,兽蹄鸟迹,遍于中国,人与兽杂处,水与人争地。观禹鼎所铸及《山海经》所述,魑魅魍魉及殊形诡状,不可名言。害人之禽兽,如巫支祁属者,不可胜数,盖极恐怖之时代也。及夫大禹疏导,注入东海,万派顺流;益更烈山泽,以与逼人之禽兽战,然后稷播百谷,益夔兴礼乐,唐虞之郅治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