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抛人,一年光阴倏忽而过。校园里又是一轮过客流水,大四毕业离校,大一入学进园,袁自辛也顺流升上大二。一天课间休息时,他看见黎瑷曦手里拿着一本书,朝自己这边走来。他佯装无意,转眼扫视,与她的目光相擦之间,感觉她似乎在看着自己,但又不敢确定。“难道她是来找我的?”袁自辛的脑袋像探照灯一样,扭到尽头又反向再次扫视,这次他故意在中途停顿,正与黎瑷曦目光砰然相撞,便确信她真的是在看着自己,一颗心狂跳不已,只怕它会蹦出胸膛。他不敢与她持续对视,就避开她的目光,佯装低头看书。
“袁自辛。”黎瑷曦却笑吟吟地跟他打招呼。
“哦!”袁自辛惊魂未定。
“恭喜你哦!”
袁自辛真诚地迷惑:“恭喜我什么?”
“恭喜你在这上面发表文章呀!”黎瑷曦一边说,一边指着手中的杂志。
那是一本叫做《象牙塔文学》的杂志,专门发表在校大学生的文章,在文艺青年圈子中小有名气。袁自辛自小便有赋词说愁的癖好,中学时就发表过几篇豆腐干文章,前段时间他漫读《诗经》,感触横流,文思泛滥,便信笔胡谄一文。文学青年写了篇新文章就好比女人穿了件新衣裳,若是找不到人来品鉴赞美,只怕会憋出内伤。奈何当年网络论坛还鲜为人知,微博微信尚未问世,他只得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这家杂志社投了稿,不料还真的发表了。这件新闻最近在班里广为流传,想必也传到了黎瑷曦耳中。
袁自辛红着脸答道:“哦……”
黎瑷曦在他身边坐下,指着杂志上的作者署名,满心崇敬地笑道:“哇,你可真厉害啊!”
朝思暮想的女孩此刻就坐在身边!袁自辛瞬时偏瘫,靠近黎瑷曦的这半边身子僵硬得不听使唤,再听到她的夸奖,更是一下子掉进幸福的蜜罐,差点被蜜液淹死,他挣扎着探出头来,谦逊地笑道:“哪里呀,随手乱写而已。”仿佛文豪接受采访时郑重地表示,并不满意目前的作品,这自然就意味着他还有惊人的创作潜力有待发挥。
“我最喜欢这一段话。”黎瑷曦指着书上一段文字念道,“静下心来读《诗经》,仿似伫立在漠北草原,凭临‘天苍苍,野茫茫’,依稀听到牧人的苍远民歌;又如**舟于江南水乡,见得桨起莲动,烟雨氤氲,耳边隐映传来少女的清越渔曲。这些旋律如此简单、如此自然,却能深深触动灵魂里最柔软的那个角落,一时间竟致物我两忘。”她念完后抬起眼睛看袁自辛,“我读古诗词的时候也经常有这样的感觉,它的字句都很简单,却能让人浮想翩翩,心境起伏,而那些情景感触又很难用语言来描述。你写的这段话,倒是很贴切地表达出了这种感觉。”
“嗯……因为我觉得诗和音乐是类似的艺术,它们都像是一种催眠术,勾起了我们潜意识里琳琳琅琅的情感。二者只不过载体不同,一个使用文字,一个使用声音而已。”袁自辛心中闷骚的文学情触一直无人与和,如今与黎瑷曦谈起,倒有一吐为快的畅然。
“嗯!梅尧臣说的‘含不尽之情见于言外’,大概也是这么个意思吧?”黎瑷曦看着他惊喜笑道,“哇!我看你学习这么用功,总考第一名,还以为你是个书呆子呢。没有想到,你竟然有这么好的文采。”
袁自辛怯怯苦笑:“我本来就是个书呆子。”
“才不是呢!你看看你写的评论《硕人》的这段话。”黎瑷曦将杂志翻过一页,指着另一段文字念道:“《硕人》是一首赞美女人的诗,据说也是第一首描写女人的诗,尤以关于外貌的那一段比喻最为有名:‘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不过,依我之见,这段关于美女的比喻虽是‘第一原创’,但却说不上精彩。因为女人乃世间至美,既然已是美到极致,那么只能用虚无抽象的字词来形容,而将其他具体有形的事物拿来作比只会削损这种美感。”黎瑷曦念完,抬眼朝袁自辛调侃地笑道:“我读到这一段,还以为作者是位风流才子呢。”
袁自辛像大家闺秀听到了荤笑话,一张脸臊得通红,急忙辩解:“哪里会!哪里会!我只是……嗯……”一时间却想不到合适的措词,脸上火辣辣地发窘。
“嘻嘻,跟你开个玩笑嘛。——你文章写得这么好,为什么会来读会计?”
“嗯……”谈起这个问题,袁自辛有点羞于启齿,但他还是老实答道:“我其实并不喜欢这个专业,但我父母说这个专业好,容易找工作。”
“哈!跟我一样呢。我本来是想读中文或者外语的,但我爸说,还是这个专业在文科中最有技术性,好找工作,所以……”
正在这时,上课铃响,黎瑷曦便切回主题:“我现在在校刊编辑部当编辑,总是发愁没有好的稿源。以后你要是再写了什么文章,能不能给我们发表呀?”
袁自辛忙不迭地答道:“好!好!只怕我写得不好,达不到你们的要求。”
黎瑷曦盈盈笑道:“那就一言为定哦!”
当天晚上袁自辛把与黎瑷曦的一番对话百咀千嚼地反复回味,他忽而埋怨自己反应迟钝,本来可以有更精彩的言辞与表现,忽而想象力丰富得天马行空,猜度黎瑷曦是不是也对自己钟情。他兴奋异常,无法入眠,在**翻滚得像一根台湾烤肠,想起《诗经》里的名句“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不由得也诗兴发作,便拿出纸笔,点起手电,在被窝里为黎瑷曦写了一首情诗。第二天起床,他又红着眼睛把诗作反复吟诵,越念越觉得情真意切,圣女贞德看了都会感动涕零、投怀送抱。
尽管对诗作信心爆棚,他却没有勇气去实验一下效果究竟如何。入学一年多,他已经渐渐适应了大学生活,并且经过一番苦读,他的学业在同学中崭露头角,获得了普遍认同。但对于追求黎瑷曦,他却是一点把握也没有。仅就公开消息而言,这一年来便已经有六七位追求者急吼吼地对黎瑷曦展开了攻势,至于不为人知的暗地追求者恐怕就为数更多,但无论明暗,莫不是碰了一鼻子灰。于是,黎瑷曦在校园里就出了名,众人皆传,会计系94级的系花心高气傲,“拣尽寒枝不肯栖”。那么,到底何方神圣能够最终攀摘这枝名花?大家都翘首以盼着揭开这个八卦谜题的答案。袁自辛除了分数高,实在没有其他出众之处,而在大学情场里,耀眼夺目的是那些业余水平的校园球星歌星,有哪个女生会留意到一部考试机器。并且,袁自辛自小到大都与女生交往甚少,女人对他来说就像外星人一样陌生,所以,即使手持情诗这一威力巨大的杀伤性武器,他却仍然踌躇再三,不敢抠动扳机。
但他又如何忍心将自己呕心沥血的旷世之作就这样埋没,思量了几日,他最终决定,还是要让黎瑷曦读到这首诗,但不让她知道作者是谁。那时没有互联网,自然不可能发送匿名电子邮件。他曾想过写在纸条上,然后在上自习的时候,趁着黎瑷曦离开的间隙,偷偷放进她的课本里,但这样做恐怕又会被其他人发现。最后,他决定把这首诗通过邮局寄给她,但不署上名字。为了不让她从笔迹上发现端倪,他还特地用正楷的印刷体誊写,与他平日所写的行书大相径庭,相信一般人都辨识不出。
发信后的头几日他惴惴不安,不住地暗中观察黎瑷曦的言谈举止,但她却毫无异样,谈笑如常。袁自辛既感觉释负轻松——没有暴露暗恋的踪迹,却也矛盾不甘地遗憾——自己的诗作似乎杀伤力不足,没有想象中那种枪响人倒的效果。
少年袁自辛的内心与行动之间存在着一种强烈反差,他内心越是爱得真切,行动上却越是畏缩。在以前,他与黎瑷曦除却打招呼之外,几乎没有说过什么话。他想都没有想过,要去接近她,他甚至有点害怕接近她,因为每次面对她,他就身体僵硬、神经紧张。此番交谈之后,两人熟悉了许多,他虽仍然不敢表白,却终于萌动了念头,要主动制造机会去接近意中人。他精心炮制了一篇文章,鼓足勇气,羞答答地呈交黎编辑斧正。黎瑷曦阅后赞不绝口,随即发表在校刊上,事后还特地感谢他“支持工作”,袁自辛一听当即拍胸表态,以后一定还会再接再厉。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摸索,他发现黎瑷曦爱去一间固定的教室上自习,于是,他便也经常去那间教室自修。他不敢坐在她附近,每次都隔得远远地坐下,偷看她读书写字的身影。但毕竟同在一间教室自修,总会有碰触的机会,要么进教室时目光交接,要么在走廊上迎面遇见,每每这时,黎瑷曦或是远远地一笑,或是向他点头致意。天下有两种人揣摩他人心思最为执著疯狂,其一是下属揣摩上司,其二便是单相思揣摩意中人。黎瑷曦一颦一笑本是无意,但袁自辛总觉得她的表情言语意蕴无穷,一定有言外之味、弦外之响,便夜夜不寐,反复回味琢磨她的无心颦笑,虽然只是水中捞月的徒劳,他倒是梦爱臆情,乐在其中。
一晚两人都自修到教室熄灯。袁自辛暗觉奇怪,因为黎瑷曦通常不会自习到这么晚的时间。他收拾好书本文具正准备离开,却听到黎瑷曦在身后叫他的名字。他背脊一凉:难道她发现自己的心事了?但也无处可逃,只有硬着头皮回首答应。
黎瑷曦笑着问道:“你现在回宿舍吗?”
“是的。”
“我也是。”黎瑷曦上前与他并肩而行,“最近有没有再写什么文章呀?”
“没有,没有。最近功课重,有段时间没写了。”
“你看的这本书是什么?”黎瑷曦见他手里的一本书不像是课本,便好奇地问道。
袁自辛把书递给她:“是《饮水词》,在图书馆借的。”
“你也喜欢纳兰容若呀?”黎瑷曦语溢惊喜。
“嗯。看专业书看累了的时候,就读一两首他的词,当作休息了。”
“我也很喜欢他的词,我最喜欢那首《浣溪沙》。”黎瑷曦微微扬头,忘然吟诵道:“‘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我觉得这种灵魂契合、志趣相投的情意,才是真正高贵纯洁的感情。”
袁自辛万万没有料到黎瑷曦会跟他谈起爱情这个话题,他就像考试遇到了超纲题目,意外紧张得不知如何作答。
黎瑷曦谈词谈得兴起,竟不觉说到了这个敏感话题,讲完她才意识到,这些心思不该和男生随便谈论,不禁羞红了双颊,幸好路上夜黑灯暗,袁自辛看不见她脸上云飘霞飞。她见袁自辛不答话,以为他也尴尬,便转移话题:“你好像很喜欢来这间教室上自习?”
袁自辛刚才的紧张还没有完全消除,现在听到这个问题,还以为她发现了自己的真实目的,更是惶恐得犹如罪犯被现场抓获,急忙辩白似地答道:“对啊!因为……我觉得这间教室……呃……环境很好。”
“我想请你帮个忙,好不好?”
袁自辛见她并没有怀疑,却是在恳请帮忙,于是心中石头落地,豪气冲天,把胸口猛地一挺:“没问题!要我做什么?”
“我这个人懒得很,来上自习都比较晚,经常在这间教室找不到位置。以后你来得早的时候,如果看见我还没有来,就帮我占一个座位好不好?”
只要黎瑷曦一句话,袁自辛连校长的座位也敢抢,更何况只是占个自习座位的举手之劳。他狠狠地点头:“没问题!没问题!”
自从开始帮黎瑷曦占座位之后,袁自辛接近她的机会就多了起来。相形之下,黎瑷曦比他外向许多,反而更为主动大方,或是向他请教一些课程问题,或是与他讨论校刊文章的编辑,甚至是请他帮忙打开水之类的小事。袁自辛没有与女生交往的经验,更何况是面对梦中情人,起初总免不了心跳加速、掌心出汗,接触好长一段时间之后,他才逐渐地镇定自若。而经过几番交谈,袁自辛惊讶地发现,两人志趣极为相投,当一个人说起自己喜欢的某本书或某首词时,另一个人常常会惊喜地感叹,我也喜欢它呀!这并非袁自辛刻意讨好,而是完全自然的契合,比如他们都酷爱古典文学尤其是古诗词,都喜欢《红楼梦》和《百年孤独》。两人以前都怅然感怀,周围的人只知会计借贷而不懂诗词格律,只擅经济计算而不谙风花雪月,如今竟然透过铜钱孔看见了一轮月亮,彼此便渐渐而隐隐地引为知音。
几个月之后,袁自辛愈加爱得失魂落魄,不知所以。以前他的爱犹如雾里看花,唯美而朦胧,这几月的交往则犹如镜头调焦,他的心迹更为清晰坚定。他天天都想见到她,便风雨无阻地去上自修,但黎瑷曦却没有他那种悬梁刺股的学习热情,而一旦见不到她,他便心头空空地怅然若失。他为校刊卖命笔耕,这样便可以借机与她探讨交流、展示才华,他的作品数量惊人,以至于黎瑷曦笑说要为他开一个专栏。黎瑷曦推荐的书他会精细研读,潜心琢磨如何与她谈论赏析,既能体现自己见解深刻,又能幽默得博她一笑。
他虽然爱得如痴如迷,却依然没有想过表白,在他的潜意识中,黎瑷曦宛如女神,岂是凡夫俗子可以亲近。不表白,他还能像现在这样暗中喜欢她,而表白失败,他便连暗恋的权利都没有了。与黎瑷曦一起自习的日子里,袁自辛见到试图接近她的男生犹如过江之鲫,但莫不铩鳞而归。其中有一些男生条件相当不错,袁自辛自叹弗如,但黎瑷曦还是心无波澜。他便不禁迷惑,黎瑷曦选择男友到底会是何等苛刻的标准,以致无人可入她的法眼?或者是她决意在大学期间不谈恋爱?当然,也有一些追求者低俗猥琐,袁自辛一边愤慨这群癞蛤蟆来骚扰他的天鹅,一边却也暗自佩服这些蟾蜍,诧异他们何来如许勇气,知其不可而为之,他既羡慕又迷惑。十四年之后,袁自辛终于明白:人与人不同,对于某些人来讲,被拒绝并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年的袁自辛却是另一种人,这种人将爱情当作生命,把表白看做圣战,他宁愿以身殉情,也不愿战败投降。因此,他始终还是内心炽烈却表面安静地爱着黎瑷曦。只是,他一直坚持为她写诗。尼采曾说,诗人的吟唱犹如母鸡下蛋的啼啭,但其实那更像公鸡求偶的鸣叫。爱情不仅促进荷尔蒙分泌,也激发创作灵感,袁自辛摇身一变成为高产诗人,每月都能写出一两首酸掉大牙的情诗,通过邮局寄给黎瑷曦。但这些诗信如同细雨飘落在湖心,杳无回音。
他就这样默默无声而全心全意地爱着她。他甚至一度以为,他会一直这样暗恋着她,直到大学毕业。然而,他的痴情精诚感动了上苍,一朵奇迹之花在他的生命中悠然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