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下学期期末,袁自辛收到了一封陌生来信,本校的信封,字迹娟秀,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女孩之手。他来不及多想便拆开看信,只见信上简单写着:
袁自辛同学:
很冒昧写这封信给你。不过,我想你一定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曾经收到过十二封类似的匿名信,而经过我一番调查,确认那些信都是你写给我的。想必你不会霸道到“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
我喜欢你写的诗。
如果你愿意,收到信后请来找我。
如果你真是那个写诗的人,你就一定知道我是谁,知道如何找到我。
袁自辛读完信,惊疑透心。毫无疑问,这封信是黎瑷曦写的——不仅内容吻合,而且也确是她的字迹。显然,她发现了自己偷偷给她写信的秘密。但她是怎么发现的呢?袁自辛大惑不解,这是他心中最大的秘密,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起,哪怕是亲如兄弟的谭琛驰。不过,这桩疑案可以先暂时搁置一边,现在最重要而又最紧急的问题是:黎瑷曦写这封信到底是何用意?
袁自辛又把来信反复细读,字斟句酌地研究黎瑷曦的态度,认真得犹如在谍战中破译敌方的密文。一会儿,他信心满满,感觉黎瑷曦对自己情有所属,要不然,她怎么会回信呢?而且,还说“我喜欢你写的诗”,还说“收到信后请来找我”?一会儿,他又疑心是不是自做多情,黎瑷曦或许只是将自己当做文友,她仅仅是说“我喜欢你写的诗”,而并没有爱诗及人,引申出“我喜欢你”的意思。他竭力回忆最近这段时间黎瑷曦的举止可有异常,但似乎又察觉不到。思来想去,他最终痛下决心,无论黎瑷曦是何种心思,这次也一定要向她表白心迹。心意一决,他顿觉生平未有的豁达勇敢,豪气陡生。但其实他表白与否,黎瑷曦此时早已知晓他的心意,暗恋暴光再去求爱,就好像埋伏的士兵暴露踪迹之后匆忙应战,明明是被迫现形,反倒自诩骁勇。
当晚袁自辛把脸洗得一尘不染,穿上最自信的衣服,像白雪公主的继母一样在镜子面前百顾千照,虽然仍对自己不太满意,但天色已晚,一时间也不可能脱胎换骨,最后又再纤毫不遗地梳了一次头,终于迈步出发去找黎瑷曦。走出宿舍楼大门,他抬头看天,只见月华如练,但他心中没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温馨,倒是满怀“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两年的暗恋,是生是死,就在今晚了。
他以为黎瑷曦会在自修室备考,不料却未见芳踪,只得前往女生宿舍再做尝试。他以前没有来过女生宿舍找人,一见门卫大爷那张饼脸冷峻得像块冻肉,不由得战战兢兢。门卫大爷一见有男生前来,如临大敌,仿佛宿舍里住的都是他的千金女、来访的都是登徒子,粗声粗气地问道:“找谁?!”
“我找黎瑷曦。”
门卫大爷没好气地答道:“你不说哪个宿舍的我怎么帮你叫?”
袁自辛哪里了解在女生宿舍找人的流程,但幸好他还知道黎瑷曦的宿舍号,大爷在广播对讲系统里接通了黎瑷曦的房间,喊道:“黎瑷曦,有人找!黎瑷曦,有人找!”
喇叭里一个女声应道:“知道了,就下来。”那时学生宿舍对讲系统的喇叭和话筒都高高地装在门顶,说话的人距离话筒很远,声音听上去便依稀遥远,但袁自辛仍然听得出来,那就是黎瑷曦的声音。
门卫大爷回头对他说道:“她就下来。”言语间无尽的痛惜,怎么又有一个女儿肉包子打狗。
袁自辛在女生宿舍门口等了五六分钟,却犹如等待宣判般的漫长。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他没有一丁点儿的把握。但当黎瑷曦出现在宿舍楼门口,两人四目相对,他却莫名地释然镇定下来——她目光中闪现着脉脉温情,像一只怜爱的手抹去了他心中的焦虑。
黎瑷曦走到他面前,含羞笑道:“你找我?”
“嗯。”袁自辛低下头,不敢正视她的眼睛:“我收到你的信了。”
黎瑷曦嫣然巧笑:“那些诗是你写的?”
袁自辛的头垂得更低了,几乎快要自吻胸膛,他细声答道:“是的。”
黎瑷曦眨眨眼睛,故作好奇:“你不把那些诗拿去投稿,寄给我做什么呢?”
袁自辛没有打情骂俏的经验,“嗖”地一下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道:“不是……我……”他本想说“那些诗是写给你的”,但明明话在嘴边就是不能出口,就像一个胆小鬼在蹦极台上畏缩逡巡。
黎瑷曦看到他的窘相,便浅笑着转移话题:“我们走走吧。”
这是袁自辛有生以来第一次和女孩子一起散步。两个人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信步,你一句我一句地搭着话,却都避而不谈那个双方心照不宣的话题。袁自辛只觉身心轻舞,他深感讶惑,平日常觉许多人言语无趣,但为什么与黎瑷曦在一起,哪怕只是谈论天气也都韵味无穷。
两人最后来到操场,在看台上选了一个僻静的位置坐下来。
袁自辛还是忍不住好奇,终于开口问道:“你是怎么发现是我写的信呢?”
黎瑷曦“咯咯”笑道:“我一直忍住没说,就是看你能忍多久才会问我。”
袁自辛也笑道:“让我猜一猜,是不是从笔迹上看出来的?”
“最初收到信的时候,我真是一点头绪都没有。读了几首诗之后,感觉写得还不错,所以,我就隐约猜到可能会是你,因为在认识的同学当中,你的文采是最好的。为了证实这个猜想,我借过你的课堂笔记——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管理会计的笔记嘛。”
“是的,就是那次。可是我借来一对笔迹,不能确认。因为你写信用的是另一种字体,所以我不敢肯定那是不是你的笔迹。但我也不好意思直接问你,只有旁敲侧击地试探。所以,有一次我就问你,你写了这么多的文章,为什么却没有见过你写诗?”
“我记得……我当时回答说,我不会写诗。”
“不会写诗……好一个不会写诗……你还真狡猾。”
“这也算狡猾?……最后还不是被你给识破了。——那你到底是怎么发现的啊?”
“在我揭晓谜底之前,我要先验证一下你的真假。你说那些诗是你写的,可你没有任何证明呢,万一你要是冒充的怎么办?”
袁自辛苦笑:“那你要我怎么证明啊?”
“嗯……”黎瑷曦扬起头想了一想,“那你现在就背一首诗给我听听吧。”
“啊?!”这个验证方案击中了袁自辛的阿喀琉斯之踵,他不禁背渗冷汗、心中叫苦。他对自己的诗作当然是倒背如流,但这些情诗肉麻绝伦,仅在心中默念鸡皮疙瘩就要汹涌起伏,而他连简单的表白都不说出口,又如何能胜任吟诵情诗这一高难度的肉麻任务。
黎瑷曦瞅着他,调皮笑道:“怎么?难道你真的是冒充的?”
当年的袁自辛一腔痴情却又不谙风情,他把黎瑷曦的戏言当了真,急忙争辩:“没有!没有!那我就背一首吧!”
“好呀!让我来一辨真假。”黎瑷曦轻轻拍掌。
袁自辛思忖着,准备拣选一首最得意的作品。但没等他选好,黎瑷曦却抢先说:“我要你背那首《爱上你,在遇见你之前》。”
“哦?为什么是这首?”袁自辛略觉讶异,在他看来,这首诗并不能代表他的最高创作水平。
“就背这首嘛……”黎瑷曦甜蜜娇柔地坚持,“你背完了我就告诉你原因。”
黎瑷曦一撒娇,袁自辛顿觉哪怕是《格萨尔王》他也可以通篇背诵,急忙应道:“好!好!那我就背这首吧。”
现代诗唯一残具诗味的特征就是浪费纸张,一句话分一行,所以环保人士把现代诗人恨得牙痒痒。袁自辛立志为现代诗正名,力求诗味浓郁,但可惜他也只是少跑了五十步,除却多分行之外,他以为字数规整、实现押韵便可成诗。这首情诗他几经苦苦修改,终于符合了自定的诗味标准,于是一首打油之作,他却自认诗意悠远,颇有《诗经》的四言遗风。他定了定神,清清喉咙,音低声颤地念道:
葵花没有,见过太阳,
他却知道,追随日光。
候鸟没有,去过远方,
他却知道,向哪飞翔。
我没遇见,你呀姑娘,
我却知道,你的模样。
从今以后,再不彷徨,
为你守候,直到天荒。
袁自辛念完,两人一片静默。过了许久,黎瑷曦才悠悠问道:“一个人在没有遇见另一个人之前,就已经爱上了她,这好浪漫……可是,你真的相信世界上有这么一回事吗?”
“嗯!我相信。在古希腊传说中,每个人原本都有两个头、四只手和四只脚,众神害怕他们力量过大而不听管束,便将他们一劈为二,分开之后的那两半就只有一个头、两只手和两只脚——也就是现在的人类。所以,每个人都有一位与他完全契合的另一半,就像一张纸从中间撕开之后,只有原本的那两个半张在裂缝处才完美吻合。因此,即使我们没有遇到那另一半,但我们也隐约知道她是什么模样,而等到真正遇见的时候,就会有一种似曾相识、恍然大悟的感觉。”
“这个传说也很美……它似乎也有道理。比如,我们女生常靠感觉,可感觉是怎么来的呢?为什么会对一个男生有感觉,而对另一个就没有呢?有时甚至根本说不出两个男生到底有什么不一样。这很难解释,或许,那真的就是前世的缘分。”
袁自辛挂念着谜题的答案,便追问:“我已经背了诗,现在该你告诉我,你是怎么发现的了。”
黎瑷曦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笑着反问:“你想一想,你写这首诗的灵感是怎么来的?”
“呃……我记得,当时我看了《牡丹亭》,受到其中情节的启发,才写出了这首诗。”
“但是相思莫相负,牡丹亭上三生路。”黎瑷曦轻轻地念完,扭头对袁自辛笑道:“你现在明白了吧?”
袁自辛仍是如堕五里雾中:“明白什么?”
“前几天,我也在学校图书馆里借了《牡丹亭》。”
“嗯?”袁自辛等着她的下文。
“傻瓜!”黎瑷曦见他还不明白,咯咯笑道:“你不记得你损坏公物的罪行了?”
袁自辛恍然大悟,这才想起来,那次他在学校图书馆借来《牡丹亭》,看完后怅然若失,诗兴难捺,便构思了那首《爱上你,在遇见你之前》。他把自己的打油诗当作敦煌遗书般的宝贝,以为他的奇词妙句难逢如霁月、易散似彩云,便急切切地想记录下来,但当时手里除却这本《牡丹亭》之外,别无其他书纸,就随手用铅笔将诗写在了书上。他本想着在还书之前用橡皮擦掉字迹,但几日之后就忘却了此事。于是,这本画上了打油诗纹身的《牡丹亭》,混杂在其他几本会计书籍之中,逃过了图书管理员的惺忪睡眼,又重新回到了图书馆。
“哦!原来你是跟我借到同一本书了。”袁自辛惊叹,“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巧的事情。”
“当时在书上看到这首诗的时候,我也惊呆了。我就看借书卡上的借书记录,这本书借的人真少,从它到图书馆以来,包括我在内,一共只有五个人借过。第三个人的借书日期是1992年,那时我还没有来学校呢,第一、第二个人的借书日期当然就更早了。所以,第四个借书的人肯定就是这首诗的作者。我一看借书卡上留下的学号,就知道这个人和我是同班同学,再一查学号名单,原来……就是你。”
“你有没有想过,这首诗的作者也有可能另有其人,只是因为某种原因他没有在借书卡上留下信息?”袁自辛不合时宜地表现出男性逻辑动物的思维严密性。
“怎么?现在又不想承认了?不过,你休想骗得过我。你在书上写字的时候,用的就是你平常的那种字体,我认得出的。”
“我哪里有想骗你……”袁自辛委屈兮兮。
“跟你开玩笑啦!”黎瑷曦笑着开释,她顿了一顿,又打趣地问道:“你给我写信,为什么不署上名字呢?”
“因为……”袁自辛担心又说错话,便斟酌着该如何解释,但越是着急大脑越是一片空白,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黎瑷曦见他不说话,也不催他,等了许久,她又轻声问道:“如果这次我没有发现,你打算一直都不告诉我么?”
袁自辛低头,老老实实地答道:“我不知道……”
黎瑷曦十指交扣,环抱膝胫,她抬头仰望夜空,对着月亮幽幽地说:“幸好,我终于还是找到你了。”
两人在操场看台坐至夜深,直到宿舍将要关门才动身返回。今晚一席散步偶遇了数位同学,但二人心无旁骛,都浑然不觉,而这些同学却像小报记者撞见了戴安娜王妃,只恨不能跟踪窃听,就义务兼职做起狗仔队,一时间会计系里八卦横飞。一位同学神秘地低语,说是在校园路上看到二人一起散步,神态亲昵;另一位则信誓旦旦地宣称,他在操场夜跑时发现两人也在操场漫步,身影如即若贴;更有一位高度近视的同学,视力虚弱,想象力却异常强健,说是看到袁自辛送黎瑷曦回女生宿舍,在门口与她拉手话别。这一轮新闻直播讲得有板有眼、绘声绘色,让人不可不信。总之,一切迹象都表明,木讷的书呆子俘获了高傲系花的芳心,悬疑两年而无解的八卦谜题突然一夜之间冒出了一个狗血淋淋的答案。系里的男女花边新闻沉寂太久,众位同学早觉苦闷无聊,真如久旱逢甘霖,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一枚重磅八卦炸弹,顿时热闹得鸡飞狗跳。
谭琛驰听到传言后又是惊讶又是不平,他将袁自辛拉到僻静之处,厉声质问:“好啊,你小子可真不够意思!人人都在传你和黎瑷曦好上了,怎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袁自辛哭笑不得:“谁说我和她好上了?这八字还没一撇呢。”
“快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袁自辛便把前因后果大略讲了一遍,谭琛驰听完笑道:“原来你小子一直暗恋着系花,野心不小哇!不过,这下总算是修成正果了。”
“哪里有啊?我们只是散散步、聊聊天而已。”
谭琛驰摇头长叹:“你这个书呆子!她明明知道你喜欢她,还是约你散步聊天,如果她对你没有意思,怎么会这样做?除非她是想玩你。但根据我们对黎瑷曦的了解,她绝对不是这样的女生。”
学霸一恋爱也都成了智障,与黎瑷曦散步之后,袁自辛仿佛丧失了思考能力,经谭琛驰这一点拨,他才如梦初醒,突然间领悟到这个旁人看来再也简单不过的事实。他半信半疑地确认:“你是说……她对我有意思?”
“这还用说?”谭琛驰把脚跺得地皮发颤,“我问你,你们昨晚有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什么算是实质性的进展?”
“比如牵手、搂腰之类的。”
袁自辛愣愣地摇头:“没有。”
“那你要赶紧努力啊!”谭琛驰急切得像恨铁不成钢的中国父母,“只要拉上手,就把关系真正确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