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们终将逝去

31、爱到生命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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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谭琛驰怂恿之前,袁自辛并没有生起过身体接触的念头。十几年后回忆起来,这白痴一般的单纯,连他自己也惊讶迷惑、难以置信。他不是没有肉欲,只是与爱情一相遇,肉欲就像一片雪花飘落在红炉,瞬时就逝化一空。二十岁的袁自辛只要能与黎瑷曦一起散步聊天,他就觉得充实、满足、安宁,他没有想要更多。

但听过谭琛驰的教唆之后,他犹如吃了禁果的亚当夏娃,开始动起了心思。可是怎么样才能自然而然地牵到手呢?在日后艳识丰富的袁自辛看来,这只是个入门级的幼稚问题,何时何地都可觅得良机,好比武林高手拈花摘叶皆可伤人。比如,在过马路的时候,远远看见车辆飞驰,便一边关切地对她说“小心!”,一边突然伸手拉住她,顺理成章地牵着她走过“险象环生”的马路。比如,冬天堆雪人的时候,看她冻红了双颊,就心疼地问道:“冷吗?我给你暖一暖。”便不由分说地捂住她的双手,放在嘴边为她呵气取暖。又比如,坐在一起闲聊的时候,看着她的手心惊讶地说:“我学过周易,会看手相。呀!你的手相真特别,让我给你看一看吧。”然后轻握她的指尖,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但当年的袁自辛却是一个追女的弱智、泡妞的白痴,中国畸形变态的考试没有难住他,这个简单的问题倒是让他伤透了脑筋。

接下来是本学期的最后一周,有两三门考试需要应付。中国大学的文科生平日吊儿郎当、游手好闲,考前却悬梁刺股、秉烛达旦,一番苦背恶记,但求及格过关。袁自辛是文科生里的异数,平日除却读书别无他事,每次迎考倒也轻松,虽然他现在看着教科书上的“亚当·斯密”,脑子里都是“亚当夏娃”,也不用担心考试过不了关。可黎瑷曦却不是课本女孩,这一周必须要苦读备考。因此,两人没有时间花前月下,只是偶尔自修倦腻,才在教室附近散步聊天,并没有什么浪漫机缘让袁自辛实施牵手计划。并且,他见黎瑷曦备考辛苦,心疼不已,也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让她分心。他打定主意,等考试全部结束了,就想办法牵她的手,一定要牵。

考试结束那天晚上两人在校园里散步,走在黎瑷曦身边,袁自辛挂念着牵手大计,一颗心像猴子般地上窜下跳,成了名符其实的“猿之心”。他们走到校园最幽僻的一座小山上坐下,脉脉倾诉,谈着谈着,袁自辛竟不知不觉忘记了牵手大事,直到两人起身准备回宿舍的时候,他又才想起这夭折的任务,后悔不迭。他拿眼角余光看着黎瑷曦的手,心想这是最后的机会,怎么样才能不露痕迹地执子之手。但心里正盘算着,脚下已经走出了好几步,机会就越来越少,他舍生取义似地一鼓作气,径直而生硬地拉住了她的手。

这是他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牵得毫不浪漫、全无技巧,却是他最刻骨铭心的一次牵手,时至今日回忆起来,他都还记得指尖上那不可言说的触觉。他怎么也没有想象到,女孩子的手竟是如此纤柔细嫩,和男人的手完全不同。他甚至奇怪,男女之手明明迥异,为什么却要将它们同称为“手”,他真想为黎瑷曦的手另取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黎瑷曦的左臂也轻轻颤抖了一下,但微弱得连袁自辛也没有发现。两个人牵着手,身体的其他感官仿佛都关闭了起来,所有知觉全部集中在那只手上。他们默默地往前走,几步之后,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袁自辛凝视着黎瑷曦,油然柔情氤氲,没有任何筹划,他便自然展开双臂抱住了她,黎瑷曦也即刻紧紧地回搂着他。两个人都有一种强烈的感觉,生命在这一瞬充盈圆满,而以前明明缺少了一角,怎么却一直都没有发现。

静拥许久,黎瑷曦才轻轻说道:“我明天要回杭州了。”

“我舍不得你走。”

“我也舍不得走呢,可是早就跟家里说好了,暑假要回去的。”

“没关系。熬过这一个多月,我们就可以再见面了。暑假里我给你写信吧?”

“不要。虽然我很想收到你的信,但我爸我妈不同意我在大学里谈恋爱,你写信过来他们会发现的。我写给你就好了。”

“哦?他们为什么不同意呢?”

“他们说……大学里的恋爱都不会成功的。”

20岁的袁自辛与33岁的袁自辛都是口心不一,但性质相反。33岁的袁自辛谈情说爱挥洒自若,但心头却一清二楚,这些肉麻的谎言就像政客的演讲,自己并不相信,却想让听众相信。而20岁的袁自辛讲不出甜言蜜语,心底却真正一心一意,要爱她到天荒地老。他对自己的爱那么自信坚定,所以,他想象不出这场恋爱会有什么理由不能成功。但他那时内向腼腆,只将这份豪迈坚定闷在心里,口头却平静地说道:“哦。那我还是给你写信,但不寄给你,等你回来了再给你看。”

黎瑷曦看着他的眼睛,甜甜笑道:“嗯。”

送别黎瑷曦之后,袁自辛暑假留在北京做笔译的短工。初坠爱河就离别犹如美梦刚刚开头就被人唤醒,让人心痒难抑地失落。他把过往的缱绻片断一遍又一遍地反复回味,仿佛沙漠里的旅人饮用最后几口水,以致于他翻译的会计文献都散发着一股玫瑰味。他憧憬着黎瑷曦归来的亲昵缠绵,常常想得心神痴迷,恨不得马上就到重聚之日。然而时间竟然可以过得这样缓慢,自从在火车站送别黎瑷曦之后,他便开始倒数着开学的日子,但那倒计时总是岿然不动,好比盯着茶壶看的时候,壶里的水就总是不开。

他在思念里漫漫煎熬。两周后的一天晚上,宿舍门卫突然通知有人找他。袁自辛略觉诧异,暑假期间没有多少同学在校,谁会来找自己呢?他下楼后远远看见门口有一个熟悉的女生身影,仿佛是黎瑷曦,心中一阵狂喜,但又生怕这是一场幻梦,免得期望过高而失望更深:“不会是她,不会是她……她现在还在杭州呢。”但脚下却加快了步伐,走得近了,看到真的就是黎瑷曦,他高兴得像只氢气球一般飘了起来,赶紧跑到她面前,惊喜交加地问道:“你怎么回来啦?”

黎瑷曦含羞低头,研究着自己的脚尖,轻声答道:“我想你咯……所以就提前回来了。”

袁自辛又是温馨又是怜爱,相思时酝酿的甜言蜜语都忘了个精光,他只是轻轻地握住了黎瑷曦的手。

两个人拉着手,来到第一次牵手的那座小山坐下,迫不及待地紧紧搂在一起,仿佛想要永远都这样拥抱着,再也不要分开。经过这次短暂离别,他们都蓦然发现,原来对方是如此重要,没有了怀里的这个人,生命一片苍白空洞。现在两个人拥抱在一起,被充实的不仅仅是胸怀,而是整个世界,就像拼图安放上了最后一块碎片,终得完整无缺。

不知这样相拥了多久,两人才慢慢地分开,凝眸对视。恋人之间似乎另有一套独特的交流机制,两个人没有言语,也没有动作,可都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对方的情意,那就是千万年来人类反复讴歌、执著迷恋的爱情——这是人类精神最强烈的迷幻剂,它那么美妙销魂,袁自辛感觉之前二十年的生命仿佛都是在为它而准备,就像蜉蝣的稚虫在水里蓄积数年才能变为成虫,而在出水之后朝生暮死的生命中,它唯一的使命便是展翅婚飞、完成**。

恋爱中的黎瑷曦通身仿佛笼罩着一层光彩,袁自辛凝视着她的容颜,恍然感觉自己爱得那么无力——他想再多爱她一些,可他已经爱到生命的极限,没有办法更爱了。在那一刻,就像一只飞蛾奋身扑向烛火,他真心真意地愿意为她而死去。

黎瑷曦望着他,轻轻地合上了眼睛。

即使木讷如袁自辛,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他颤巍巍地去吻她。

这是两人共同的初吻。在触碰到黎瑷曦嘴唇的那一瞬间,仿如漆黑一片的混沌天地显现出第一道光芒,一个新的世界向他睁启开来。

大三那一年是袁自辛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事隔十多年,追忆起大三的岁月,他仍能清晰地感觉到那份**气回肠的温暖和美好。那一段时光,宁谧得几乎静止不动,却又欢愉得如同倏忽即逝。

深秋,他们去看红叶满香山。中国游人游览香山犹如蝗群扫过菜地,把树上的栌叶采摘得七零八落。黎瑷曦也想摘两片红叶带回去做书签,奈何他们游览的时节较晚,红叶已经所剩无几。直到下山的时候,才终于发现一棵亭亭玉立的黄栌树,因为长在一处陡峭的山石上,方才未遭**。袁自辛豪气冲天,不顾黎瑷曦的劝阻,爬上山石去为她采摘红叶。爱情让他的精神“气盖世”,却没能让他的肉体“力拔山”,一块锋利的山石划破了他的手,血把栌叶染得更为红艳。黎瑷曦无言地为他吸吮伤口,吐掉最后一口血后,却在他手腕上狠狠地咬了一口,袁自辛疼得叫出了声。“混蛋!你不能出一点点事!你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你不知道吗?”黎瑷曦抬起头来,紧咬牙关,嘴角翕动,袁自辛分明看到,她眼角有萤萤的光点跳动。

隆冬的第一场雪后,他们到圆明园赏雪。昔时皇家宫苑,今日断壁残垣,一场大雪之后,都是白茫茫的干净。眺拥这片苍茫纯粹,黎瑷曦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以后我们的婚礼就在雪地里举行,好不好?”袁自辛见她呵气成雾的模样,恨不得即刻就娶她为妻,疼她一生。他意气风发地点头:“嗯!我要在雪地里铺上长长的地毯来接你,用红色的地毯,‘琉璃世界,白雪红毯’,这样的意境才配得上我的新娘。”两个人边说边紧紧地握着手,在冰天雪地里交流着一丝暖意。

晚春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们偷偷爬上学校最高教学楼的楼顶。那里空无一人,他们静静相偎,一起读《漱玉词》。太阳安静地照在两个人身上,暖洋洋而懒洋洋,他们觉得自己就像一块巧克力,正在阳光下温暖而甜蜜地融化。黎瑷曦站起身来,向楼下次弟望去,看着整个校园都在脚下春暖花开,她像个孩子一样地欢呼:“我是最高的人!”袁自辛也立起身来,笑道:“现在你不是了!”黎瑷曦一边捶他的肩膀一边娇嗔说道:“你坏蛋!你坐下!”袁自辛猛地将她高高抱起,仰面笑望着她:“现在你又是最高的了,不过——有一点你还是比不过我……”黎瑷曦好奇地问:“什么?”袁自辛轻轻地放下她,吻她的额头:“因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黎瑷曦紧紧搂住他,甜柔地撒娇:“才不是呢,我们并列第一吧。”

初夏的周末,他们去图书馆看书,1997年的时候,那家图书馆的名字还叫做北京图书馆。袁自辛骑着一辆咯吱作响的自行车,黎瑷曦坐在后座,双手搂着他的腰,脸颊侧贴在他后背。微风拂面,袁自辛情不自禁地撒开车把,张开双臂,逗得黎瑷曦在后面惊声尖叫,而他则哈哈地纵情坏笑。那个时候,他完全没有留意到,马路上跑着奔驰宝马而他却骑着单车,他心中只有身后的那个女孩,他只希望,能永远这么载着她,骑到远方,该有多好。

两年的暗恋突然梦想成真,袁自辛有时还是不敢相信七仙女真的会看上董永。他问黎瑷曦:“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你怎么会独独看上了我?”

黎瑷曦先是一笑:“哼……你是想让我夸你,对不对呀?”继而若有所思,娓娓说道:“我喜欢你的痴情、你的才华、你的书卷气……但最重要的是……”说到这里,她却停了下来。

袁自辛还以为她在卖关子:“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在想怎么样才能够说清楚,但想不出来。我感觉到你身上有一样特别的东西,这样东西,我在其他男生的身上就感觉不到,但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该怎样来形容它。这是女人的第六感,没办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哦?你说得我更加糊涂了。”袁自辛迷惑地傻笑。

黎瑷曦蹙眉沉思片刻,又道:“嗯……这么说吧,其他的男生,不管是优秀还是普通,无非就是牡丹和海棠的区别,他们总归还是同一类的。而你呢,你是雪花,和他们完全不一样。容若写的,‘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我在你身上就能找到那种感觉。”

“我有这么神奇吗?怎么我自己都没感觉到呢?”袁自辛瞪大了眼睛,“那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呀?”

“其实我一开始真没有注意到你,你太内敛了。”黎瑷曦晕红了双颊,“但自从那次在杂志上看到你发表的文章之后,我开始留意你,发现和你很聊得来,不知不觉渐渐有了好感。所以,后来我才会让你帮我占座位。交往得多了,对你的感觉慢慢地浓郁起来,但当时我并没有明确意识到,我已经有点喜欢你了。因为,我心里头还有另一个人……”

袁自辛酸溜溜地问道:“另一个人?”

“吃醋啦?”黎瑷曦谑笑着拉拉他的耳朵,“另一个人就是那个一直坚持给我写诗的人,他默默无声地一写就是一年,那么有才气,而又那么痴情、浪漫、神秘……我一直在猜想,这个神秘的诗人到底是谁呀?他为什么这么久都不露面呢?你知道吗,我当时最担心的是什么?”

“什么?”

“我说了,你可不许笑我。”

“保证不笑。”

“我最担心的就是……要是这位诗人是个丑八怪,那我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啦。”黎瑷曦咯咯笑道,“直到那天突然发现,一直给我写信的人原来就是你,我才像是被人点醒,明白了自己的心思,我对你和他都有好感,而你们竟然是同一个人。当时我简直欢喜得有点不知所措,感觉这真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呀。”

“那你到底是喜欢他多一点,还是喜欢我多一点?”

“我只喜欢一个人——他叫袁自辛。你呢?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我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开始喜欢你了。”

“哼!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了?”

“真的,就像我那首诗里写的,我在遇见你之前,就已经喜欢上你了。”袁自辛封藏已久的心迹终于首次开启,“你可能不记得,大一新生报到那天,你就排在我后面,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你。那个时候,我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个女孩子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的那个人。”

“真的吗?”

“真的。大一、大二那两年,我上课的时候经常偷偷看你。每次偷看你的时候,我都在心里默念着一句诗。你知道是哪句诗吗?”

“嗯?是哪一句?”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黎瑷曦伸手轻抚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那天我在《牡丹亭》上偶然发现你写的诗,心里也突然想到了一句诗,你知道是哪一句吗?”

“哪一句?”

“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两人无言对视,都在对方的眼光中读到了炽灼的情意——那是忘我的爱情,燃烧掉自身,去温暖照亮另一个人。许多年以后,袁自辛方才领悟,所有销魂彻骨的情意,都是要弃绝自我,都是奉献而不是索取,这种牺牲献祭并非痛苦,相反,它会带来最为深邃浩瀚的幸福。一如当年的袁自辛,他忘却了自己,只求消融在那个叫做“黎瑷曦”的世界里。

两个人也忘情享受着郁烈的肉身欢爱。他们小心翼翼地探索着彼此的身体,禁不住惊喜地赞叹,异性的身体原来是这么的神奇,生命原来是这么的美好。

大三的一个夏夜,还是那座校园小山,他们躺在草地上温存。袁自辛吻着黎瑷曦,将手又一次伸进她的胸衣里,那处圣地曾带给他多少眩晕般的快乐。他爱极了张爱玲的那个比喻,像是一只小鸟在手心啄食。袁自辛轻轻握着那只小鸟,觉得自己的灵魂仿似一头桀骜不驯的猛兽,而肉体则是囚禁它的铁笼,这头猛兽在笼内狂躁地吼叫撕咬,爪子和牙齿在笼栏上发出尖厉的割刮声——它想要跳出囚笼,寄居到黎瑷曦的身体里去。袁自辛便不禁想为它寻找一个出口,他在黎瑷曦身边躺下,紧皱眉头:“我突然肚子好痛。”

“怎么啦?”黎瑷曦惊讶地问。

“我也不知道……你帮我揉揉肚子吧。”

“嗯。”黎瑷曦伸手揉着他的小腹,“是这里疼吗?”

“往下一点。”

黎瑷曦的手向下移动了一小段距离:“是这里吗?”

“还要往下一点。”

黎瑷曦没有再往下移动,停顿了两三秒后,她却将手掉头向上,摸索到袁自辛的裤腰,轻轻地朝里面滑进。袁自辛感觉到那只温暖柔软的手就像一只胆怯的小白兔,沿着他的小腹畏缩翼翼地前进,最后终于笨拙而颤抖地握住了自己。两人都听到了彼此促烈的呼吸声。但那时袁自辛也尚不知道如何用手来获得快乐,黎瑷曦就更是一片懵然。她静静地握着他,片刻后抽手回来,羞赧地蒙住眼脸,怯然转过身去,背对着袁自辛。

袁自辛搂着她的肩问道:“你怎么啦?”

黎瑷曦又才转过身来,双颊羞得一片绯红,几番欲言又止,最后却把头埋进袁自辛胸里,再也不肯露面。

袁自辛不明白她的心事,抚摸着她的长发问道:“你怎么啦?告诉我呀。”

黎瑷曦羞答答地半抬眉眼,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道:“好大呀……我好害怕……”话音未落,便又将头倏地藏进他的怀里。

袁自辛一听,顿时一股豪气从脑门升起,直冲云霄,把玉皇大帝吓得悚然一惊,以为又有一个孙悟空横空出世。他搂着她,柔声安慰:“傻孩子,别怕。”

“嗯……”黎瑷曦两眼迷茫地问道,“那件事情……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袁自辛感觉就像是博导在回答小学生的提问,他贴着黎瑷曦的耳朵,轻轻地说:“那件事情,就是把我的放进你的里面。”

“啊……”黎瑷曦听得花容失色,拿手掩住嘴道:“那么大……怎么可能?”

袁自辛亲着她的耳朵:“别怕,到时我会非常温柔的。”

“嗯……可我还是好害怕。”黎瑷曦像只小猫一样蜷缩在他怀里,向他撒娇:“那你一定要温柔一点哦!”

见她不胜娇羞的神态,袁自辛一颗心都化作了水,他柔声说道:“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受一点点的苦。”

“这句话像是真的。”黎瑷曦盯着他的眼睛笑道,“刚才你说肚子痛,我一眼就看出来是假的。”

“哦?你怎么看出来的啊?”袁自辛惊诧无比。

“你忘了吗?我有第六感啊!”黎瑷曦轻捏他的腮帮,“所以,你以后别想骗我,你逃不过我的火眼金睛。”

袁自辛瘪瘪嘴,可怜得好像一个讨糖吃的小孩:“那我能不能再骗一次?”

黎瑷曦好奇地问:“骗什么?”

袁自辛嘿嘿坏笑:“我肚子又痛了。”

在肉身融合的道路上,两人走到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向前突破。现今回忆起来,袁自辛也觉得不可思议,恋爱了整整两年,两个人竟然都还保存着处子之身。自己当年是如何忍耐的呢?其实,或许根本就不存在“忍耐”这么一回事。他当时总感觉两个人将来的日子还有好长好长,便一点儿也不着急,完全没有非得破璧尽欢的迫切念头。相反,有这个女孩陪在身边,时光是那么的馨美静好,他便像婴儿一般一团混沌地享受着这至情至乐,不做他想。而今惘然追忆,他犹如黄粱梦醒,原来那种状态就是传说中的“幸福”,两情相悦、灵肉一如的幸福。但活在幸福里的人往往不能意识到这就是幸福,好比做梦的人并不知道自己正在梦中。而今时过情迁,他方才领会那段岁月何其珍贵——这样的幸福在之后的生命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初恋便爱到极致,在某种意义上却是一种不幸,仿佛贵族少年家道中落,从此以后只能感慨,“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两个人就这么简单纯粹地爱着,他们都天真地以为,既然这么相爱,就一定可以天长地久,哪怕毕业即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