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镇长出了野性,然后在北京服了老。
天气一凉,我就成了个瘸子,是两年前撞膝盖留下的毛病。我老婆给我贴上膏药时说:“你终于服老了吧。”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服老啊,“服老”这词和我有啥关系,网上流传的“油腻老男人的十条标准”我都没中招啊。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与之前年轻时有着很大的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奇迹少了,飞跃少了,生活里再也没了传奇,丝毫谈不上什么诗意,再也不会随口吐出一句信誓旦旦的承诺了。
我老婆说我年轻时有种随时玉石俱焚,天不怕地不怕的狠劲,现在这些都消失殆尽了。
那时真是没有什么事不是太阳重新升起后还忘不了的,即使遇上再大的病痛,只要每个器官睡几觉就好了,面对失败,永远都是下一次、下一个。
有个媒体采访我,问我这些年在北京都干啥。我想了想,这些年在北京啥也没干,唯一一直坚持的就是写小说吧。
我是二○○六年到的北京,到北京上学。我记得第一眼看到的是北京西站。我下了火车,出来在报刊亭买了张地图,走到世纪坛对面马路上的电话亭,给我已经分手的初恋打了个电话,说:“我到北京了,我离梦想近了。”我初恋长得像陈乔恩,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那时候我不认识陈乔恩。但是我初恋的胸和屁股都比陈乔恩有料多了。我用了一下午步行到天安门墙根下面,累了,我躺在长椅上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夜深人静,路灯放亮,一时我恍惚地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第一次想到北京是初中二年级,我有两个同村结拜兄弟,虽然我们在辈分上差着三个辈分,但是我们还是结拜为兄弟了。我们说,我们二○○八年时一定要生活在北京,后来只有我一个人把这件事当真了,那两人后来一个在兰州,一个在银川。
第一次想写东西是在高一,我们班有个姑娘,写的作品一直在《读者》刊登。这姑娘长得好,心气高,是我们班唯一一个不论春夏秋冬都系着围巾的姑娘,我觉得这个姑娘符合我对情人的想象,看起来也挺好睡的。她坐在我前面,我问她的梦想是什么,她说:“当作家。”我那时候不知道作家还能“当”,我一直以为作家是厂家生产的,就是天生的那种,一出来就是作家。后来,我也想当作家。
这姑娘现在在我朋友圈里卖面膜。
我第一次对小说有感觉是因为我结拜兄弟中的一个,他前一晚看完小说,第二天早上就给我讲,坚持了整整大半年,才讲完那本书,我后来才知道那本书是《白鹿原》。我听得可入迷了,人家早读都在背书,我俩在太阳窝里讲小说。后来就是高二那年,我在我们新华书店看到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我坐在地上看了两个小时不带喘气的,翻到封底看到余华留着胡子的照片时,我才下定决心像一个作家那样去生活,像一个作家那样去写小说。
十几年过去后,在北京这雾霾天里,有天下午,我在上班,耳机里放着《灿烂》,突然之间我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我只是感觉牢笼般无望,我的眼前是田野,是连绵起伏的山丘,是那种宁可在喜欢的事情上肝脑涂地地流血,也不愿在不喜欢的事情上投入心绪的偏执,是决死般努力,迷恋般一往无前的心跳。
三十岁以前做梦,梦到的都是未来,三十岁以后做梦,梦到的都是过去。
我们的身体在三十岁以后会逐渐背叛自己,不论你在年轻的时候多么善于伪装,多么努力去掩饰,个性也罢,改变也罢,想要搞一些区别或者走向一种同类,甚至你也在排斥骨子里的基因,但你却越来越想吃故乡的东西,越来越记得过去的人、事。惧怕、孤独、繁芜,似乎有层很厚的油垢蒙住了你,鼓起的肚子、凋零的胃、易损的关节、不再坚硬的心肠,曾经的错误所导致的惩罚也终于在这个年纪追上了你,生活从来不会轻易放过一个喜欢走捷径的人。
我理想的生活是娶个借过我橡皮的“同桌的你”,在小镇过着那种有点小无奈、钱不多、稳当但是有些紧巴巴的日子。我一直向往大城市的生活,但只是向往而已,并不想去大城市生活。我想着有几个死党,每个死党都有些小能耐,我们也时常去做点坏事。老婆有点小脾气但也和我相互尊重,不丑也不好看,是个外圆内方的女人。在小镇,我们守望着,看到彼此的全部。分歧、和解、撕扯、归于平和,然后又循环,秋天爬山,冬天去踩雪,她有鼻炎,我有风湿,相互嫌弃又依偎。
在北京,我以前有个兄弟,他的口头禅是:放心,但凡是我给你搬家,一张纸都不会剩下的。他善于装车和整理,力气也惊人。
于是他经常出现在我们这群北漂青年的“搬家庆典”上。后来他漂不动了,回了老家,结了婚,生了娃。某天我在地铁里听见有人在电话里说:放心,一张纸都不会给你剩下。我瞬间泪如雨下。
人事浮沉如大风一般,一吹倒一片,一吹消亡一堆。
二○一一年,在天水到北京的火车上,我见到了五年级藏我笔盒的那个姑娘。她到石家庄开会,我到北京上班,火车是晚上九点从天水出发。五年级时的她就天生一头红发,她父母在我们镇是出了名的俊男靓女,那时的她穿着红色裙子,美极了。可悲的是我那段日子不好过,她把我笔盒藏了,我以为我丢了,找了一星期找不到,没笔写作业,不敢和家里说。她还跟我说,我还以为你会找到我来要回去呢,你怎么就想不到是我藏起来了呢?
我和她都赶上了我们省教育改革,她没有读六年级直接去了初中,我当时学习比较好,为了给学校提高升学率被老师忽悠读了我们那里的第一届六年级。她硕士毕业后在兰州做了外科大夫。火车上匆匆一见,留了个联系方式,不久她联系我,说要不要给我发个她的照片。我说可以。她说发个瘦的吧。我说都行。她在发过来的照片里其实很胖,和五年级时的那个小仙女一比,现在的她简直是个大妈。她说,她要结婚了,丈夫也是个医生。我拉扯了几句祝福的话。她说小学毕业时就想送我一张照片作留念的,没来得及,以为再也联系不上了呢。
我们纷纷向灰色的生活扑去,扑倒后也不哭疼,因为我们被驱使在洪流中,只有那些逆流而上的人喊疼才有味道,才有汗津津的真诚,才有洋洋洒洒的才情,才有被人大声疾呼的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