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半農偵探小說集

第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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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之晨,餘仍如昔日與君合居培克街之例,取一日中本埠發行之各種日報,令書記密司脫趙,助吾閱之,細檢其有關探案者,剪下粘諸一巨冊之上,以備後日查閱。

顧各報紙中,西報所記,滿紙歐戰消息,幾無一字與吾業有關;華報則以帝製問題及滇中戰耗占其大部分,其一小部分之“地方新聞”,亦無非流氓拆梢[90]、小竊攫物,以及男女均屬無恥,公堂斥退不理等語,更求諸廣告,亦但有戲院及藥房鼓吹營業之言,無可注意。

於是吾乃氣極而歎,語密司脫趙曰:“貴國人士,何奄奄無起色乃爾?十年以還,無論政界、學界、軍界、實業界,從未聞有一出人頭地之人,足以驚動世界者;其為庸碌無能,姑置不論,即就作奸犯科論,並雞鳴狗盜之屬,亦未聞有一精於其技,足令吾輩稍動腦筋者。是亦深可為貴國人士羞矣。”

密司脫趙笑曰:“先生嚐見窘於下走[91],下走之調皮功夫,自謂堪稱不惡,先生豈忘之耶?”

餘無可置答,卷去其報,取事之未了者治之。

下午三點鍾,郵局遞來一函。餘啟之,見中有一箋,作草書,蜷曲如蚓,墨沈[92]淋漓,幾於不辨字跡,一望即知作函之人,必罹非常之厄,急於求拯,於倉促中書之。書曰:

大偵探、大俠士、救命王菩薩福爾摩斯仁兄大人鑒:

速來拯我於厄!我今落奸人之手,生命、財產,兩不能自保,脫君能發其慈悲之心,撥冗來此一行者,或猶有一線之希望。

吾家雖非富有,然綜計動產、不動產,為數亦在百萬金之上。君苟能拯我命而保我財者,我必以財產之半為君壽。

我現在楊樹浦北王家村一破廟之內,奸徒十數人,方合力逼餘,且出危詞恫嚇,謂至今晚六時,尚不允其要求者,吾必無幸。故吾今特作哀詞懇君,務於六時以前抵此,出餘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