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推理之神:大山誠一郎作品集(全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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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本部立刻找‘天之肴’和菊穀的兩位朋友求證。兩個朋友都說,那天他們的確跟菊穀吾郎在‘天之肴’聚餐,時間也對得上。起初我們也懷疑過他們是不是在撒謊,可是無論問幾遍,他們的證詞都沒有動搖,完全不像是在說謊的樣子。他們都是有家有室的人,工作單位也是正經的公司,是腳踏實地的上班族,應該不會冒險幫人家做偽證的。而且我們還給‘天之肴’的店員看了菊穀吾郎的照片,對方也說,這位客人的確在十日晚上來過。”

“那菊穀吾郎的不在場證明是真的成立了呀。”

櫃台另一側的時乃說道。

“是啊,不過在了解情況的時候,菊穀的一位朋友提到了一件耐人尋味的事情。他說菊穀在七點多的時候去了趟廁所,離開了八分鍾左右。”

“八分鍾?怎麽不是個整數呢?”

“這位朋友是個狂熱的球迷,聚餐的時候一直惦記著七點開始的球賽,所以他一邊吃飯,一邊用手機看比賽來著。據說菊穀幾乎是在比賽開始的同時離席的,而其中一隊剛拿下本場的第一分,菊穀就回來了。這個球是開賽後八分鍾進的,所以菊穀離席的時間肯定是七點之後的那八分鍾。”

“也就是說,他的不在場證明存在八分鍾的空白呢。”

“搜查本部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這八分鍾上。從‘天之肴’走去濱澤杏子家大概隻要五分鍾,還是相當近的。我們猜想,也許他就是利用這段時間去案發現場行凶,然後再回來的……”

然而經過實驗,我們發現八分鍾貌似不太夠用。從“天之肴”走去案發現場要五分鍾,那就意味著騎摩托車的話,兩分鍾左右就能到了。往返就是四分鍾,用剩下的四分鍾行凶即可——這麽算當然沒錯,可實際操作起來並沒有那麽簡單。首先,離開居酒屋的時候得非常小心,不能被店員看見。因為店家生怕顧客吃霸王餐,所以店員會不露聲色地盯著,以防顧客不買單就走人。要想在不被店員察覺的情況下離開,就得等候店員沒在注意的時機,這還是很費時間的。更何況抵達現場之後,凶手還得按門鈴,等被害者開門,再跟她寒暄幾句,讓她放鬆警惕。算上這些環節的時間,八分鍾根本不夠用。有個二十來分鍾的話還勉勉強強說得過去,可八分鍾實在太短了。